童黨的面貌

 

            童黨的重要特徵是他們是一班很年青的青少年,未必有黑社會背景,但他們所購成的破壞力、凝聚力是很大的。

            童黨的成員,有男有女,年齡在8 歲至1617歲間。大多通過朋友、同學介紹認識。有些就趣味相投,自然埋堆。

            由於成員大多同校或同區,可以「一呼百應」。多聚集於屋村公園、電子遊戲機舖、學校附近的空地、7 – 11便利店,或麥當勞等消閒地點。他們凝聚力強,聚集的時間頻密固定,不分晝夜,或隨傳隨到,差不多每天相聚三小時到七小時不等。

            活動範圍包括踢足球、逛街、看電影、唱卡拉OK等。也有越軌行為,例如抽煙、喝酒、「撩女仔/撩男仔」、惹是生非、收保護費等。他們並不覺得這些行為有什麼不對,只顧自己好受,不理他人感受。

             

         在香港青年協會所做的《青少年問題研究系列()參加街頭童黨的推力和拉力》(1993)中,可以了解青少年加入童黨的情況、童黨的活動及其需要 / 願望及滿足。

A.         加入童黨的情況             

原因

選擇 1(%)

選擇 2(%)

選擇 3(%)

總數 (%)

「玩得埋」,有共同嗜好

38.1

27.9

13.6

79.6

想多識朋友

38.1

19.7

7.5

65.3

玩一些新鮮刺激的東西

4.8

13.6

17.7

36.1

受到保護

5.4

4.1

3.4

12.9

好威風

0

4.1

2.7

6.8

得到物質上的利益

0

1.4

2.0

3.4

得到金錢上的利益

0.7

0.7

0.7

2.1

沒有想過

8.8

6.4

15.6

30.5

其他

3.4

1.4

2.7

7.5

沒有作答

0.7

21.1

34.0

55.8

表一:被訪者參加童黨原因

 

           大部份青少年是在十二、十三歲,即是中一、中二期間成為童黨。據報告,受訪者表示加入童黨的三個主要原因是「玩得埋」,有共同嗜好 (79.6%)、想多識朋友 (65.3%)和「玩一些新鮮刺激的東西」 (36.1%)

           據受訪者透露,最多人表示加入童黨後的感覺是「開心」(62.2%)和「熱鬧」(44.2%)。另外,有一成以上的人表示有「新奇」(16.3%)、「有歸屬感」(13.6%)、「有安全感」(13.6%)、「好威風」(12.2%)和「被接納」(10.9%)的感覺。

 

B.         童黨的需要 / 願望          

需要 / 願望

重要 /
非常重要 (%)

普通 (%)

不重要 /
非常不重要(%)

有伴

82.2

16.4

1.4

遇到突發困難時有人商量/幫忙

81.2

14.6

4.2

做到自己的愛好、願望

76.0

14.4

9.6

有人了解我,同我分擔苦樂

71.9

21.1

7.0

學到有用的知識和技能

65.0

24.0

11.0

潛能得到發揮

54.8

31.5

13.7

舒適、豐富的物質生活

49.0

35.9

15.1

自己的地位受到重視

46.6

40.3

13.1

自己的能力受到欣賞

45.2

43.1

11.7

有權指使人幫助自己做事

26.0

44.9

29.1

表二:童黨所列出的需要 / 願望及重要性

           大多數受訪者表示「有伴」(82.2%)和「遇到突發困難時有人商量 / 幫忙」(81.2%)是最重要的需要。

 

C.         童黨的滿足        

 

極多 / 幾多 (%)

極少 / 幾少 (%)

需要 / 願望

童黨

家庭

學校

工作

童黨

家庭

學校

工作

有伴

69.3

19.7

51.9

27.2

4.2

42.2

8.9

36.4

遇到突發困難時有人商量/幫忙

62.7

30.6

20.3

33.3

6.3

36.7

35.5

39.4

做到自己的愛好、願望

30.6

20.4

26.6

36.3

29.3

48.3

30.4

39.4

有人了解我,同我分擔苦樂

39.5

21.8

26.6

24.3

20.4

46.3

38

60.4

學到有用的知識和技能

22.1

24.5

40.5

39.4

44.3

42.1

17.8

21.2

潛能得到發揮

21.1

18.3

21.6

27.3

26.5

42.8

32.9

45.5

舒適、豐富的物質生活

23.1

37.4

6.4

24.3

37.4

23.2

55.7

30

自己的地位受到重視

16.4

23.1

27.9

21.2

19.9

34

26.6

33.4

自己的能力受到欣賞

21.8

19.8

27.9

18.2

18.4

42.1

25.4

33.3

有權指使人幫助自己做事

21.2

17.7

37.2

9.1

35.6

45.6

34.6

66.7

平均

32.81

23.33

28.69

26.06

24.23

40.33

30.58

40.57

表三:比較童黨生活、家庭、學校、工作分別對童黨所列出的需要之滿足程度。

 

           受訪者認為,童黨生活是最能滿足童黨的「有伴」的需要(69.3%),其次是學校(51.9%),而42.2%的受訪者認為家庭是極少 / 幾少能滿足這需要。另外,童黨生活被認為最能滿足「遇到突發困難時有人商量/幫忙」(62.7%),而工作和家庭達到滿足這項需求就較低(33.3%)(30.6%)。但亦有不少人認為工作和家庭極少 / 幾少能滿足(39.4%)(36.7%)。平均來說,童黨生活是被認為最能滿足這些需要(32.8%),反之,家庭則是最不能滿足此需要(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