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規則如下:
甲.
首尾論點的確定:
各位辯員在開始發言時,先說:「各位!我是正方(反方)主辯(第一副辯、第二副辯、結辯),我方認
為『愚公移山是愚蠢的』這個辯題是成立的。」(類似的說話亦可),總之是要承認(否定)辯題的成
立,以讓人知道你即將展開內容,及堅定立場,這是十分重要的。最後,內容完畢的時候,也要重
說:「我方認為『愚公移山是愚蠢的』這個辯題是絕對的成立」(類似的說話亦可),以讓人知道說話
內容的結束及你方的立場。
乙.
各辯員所負責的工作如下:
(一) 正方主辯:
(1) 界題:
「愚公移山是愚蠢的」,界定「愚公移山」和「愚蠢」的意思。
(2)
分配第一副辯和第二副辯的工作:
倘若辯論過程中有六個論點的話,你將如何這六個論點給第一副辯及第二副辯。例如第一副辯說
首三個論點,第二副辯說另外的三個論點。
(3)續說內容的骨幹:
補充說明引伸,構建己方所認為最銅牆鐵壁、鞏固不敗、有利己方的辯論內容大綱。如有需要的
話也可向敵方發問難題,迫求敵方同學回答,陷敵方同學於兩難之地,不宜問得太多(最好1個),
否則對方很容易溜掉了或避過問題,評判也可能很容易有所遺忘。
(一)
反方主辯:
(1) 反駁正方的界題 ﹜先破後立
(2)分配工作及兩位副辯
﹜先破後立
(3)續說內容的骨幹(見正方主辯的內容)
(二)
第一副辯及第二副辯: (正反方)
開宗明義:
確定己方觀點∼先破後立∼重申己方的觀點。
(見甲部)
(見甲部)
(三)
結辯:
(正反方)
開宗明義:
確定己方觀點∼先破後立∼重申己方的觀點。
(見甲部) (見甲部)
備註:
在立論方面,可將開辯時的說話再一一拆成細項,以鞏固內容,讓評判對你整個辯論內容
架構有更深刻的體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