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禮讓與寬容是駕駛道德的最高表現。 |
2. |
汽車車廂以外不得載人。 |
3. |
長隧道內禁止載運危險物品、超長、超寬、超高、超重車輛及砂石車行駛。 |
4. |
在峻狹坡路,下坡車未讓上坡車先行,或上坡車尚在坡下未讓已駛至中途之下坡車駛過而爭先上坡,或在山路行車靠山壁車未讓道路外線車優先通過者,均處以罰鍰。 |
5. |
汽車駕駛人駕車,肇事後應即時處理,不得駛離,違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二個月。 |
6. |
框式貨車,除裝載貨物有伸後情形外,車身欄板必須扣牢。 |
7. |
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鳴喇叭兩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俟前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表示允讓後,始得超越。 |
8. |
計程車在設有停車上客處標誌之路段,在指定之上客處搭載乘客,不得沿途攬載。 |
9. |
汽車在雙向四車道上行駛,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快慢車道分隔線,或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
10. |
交岔路口,因特殊需要另設有標線、標誌者,應依其指示行車。 |
11. |
汽車在迴車時,應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確無來往車輛,並注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 |
12. |
夜間將車輛停放在無燈光設備或照明不清之道路時,應顯示停車燈光或反光標識。 |
13. |
開車肇事致人死傷,如果出於故意,是依故意殺人或傷害罪處理。 |
14. |
載重貨車道入地磅站時,應先行停車再以緩慢之速度駛入,不得在地上緊急煞車。 |
15. |
對汽車性能不了解與行車安全並無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