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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號教練車模擬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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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小客車類組級班 2 0 1卷         95.09.01修
一、選擇題
 
1. 本標誌是(1)省道路線編號(2)縣鄉道路線編號(3)國道路線編號
2. 本標線是(1)右道封閉(2)左道封閉(3)車輛改道
3. 本標誌是(1)雙向道(2)禁止會車(3)分道
4.

圖中白色虛線是(1)斑馬紋行人穿越道線(2)車道線(3)路面邊線

5. 本標誌是(1)閃光黃燈(2)行車管制號誌(3)斑馬線閃光號誌
6. 本標誌是(1)禁止大貨車及聯車進入(2)禁止大貨車進入(3)禁止汽車進入
7. 左臂向上,手掌向右微,表示:(1)右轉彎(2)左轉彎(3)讓後車超車
8. 本標誌是(1)右方來車停止(2)左方來車通行(3)右方來車速行
9. 本標誌是(1)圓環遵行方向(2)分道 (3)單行道
10. 本標線是(1)指示改道方向(2)單行道(3)右轉方向指示
二、是非題
 
1. 指示高速公路出口處,及出口匝道方向
2. 禁止停車
3. 險昇坡
4.

狹路
5. 圖中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在本標線範圍內禁止臨時停車
三、選擇題
 
1. 汽車駕駛人對乘客或貨主最優良的服務是安全、舒適、快捷,如果三者難以兼顧時,應以何者為優先:(1)舒適(2)快捷(3)安全。
2.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多少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1)10公尺內(2)20公尺內(3)30公尺內。
3. 職業駕駛執照自發照之日起每滿幾年審驗一次:(1)一年(2)二年(3)三年。
4. 四車道以上或同向二車道道路,其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者,在慢車道上行駛車輛:(1)不得左轉(2)可以左轉(3)並無規定。
5. 營業車其每年檢驗次數,應為:(1)出廠年份未達五年者,每年至少檢驗一次;五年以上,每年至少檢驗二次(2)達三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一次(3)未達五年者,每年至少檢驗二次。
6. 汽車向左轉彎時:(1)開亮車輛前後之左邊方向燈或作「左臂平伸手掌向下」之手勢(2)應作「左臂向上手掌向外」之手勢(3)按鳴喇叭兩長聲,使來往車輛注意。
7. 在未劃設車道線或行車分向線之道路,時速不得超過(1)40公里(2)50公里(3)30公里。
8. 下列何種車輛應配置防止捲入裝置:(1)小貨車(2)大客車(3)拖車及總重8噸以上大貨車。
9.

長隧道內若前方發生火災時,為降低火災產生黑煙之危害,逃生時如何方能避免濃煙、高溫擴散危害:(1) 降低身形往車行反方向疏散(2)降低身形往車行方向疏散(3)快速往車行方向疏散。

10. 行駛高速公速前,應注意收聽電台廣播及利用:(1)104(2)117(3)1968電話之路況報導,掌握即時道路交通狀況,彈性調整行駛路線。
四、是非題
 
1.

在雙向四車道上,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

2.

已領有大貨車駕照者,得駕駛小型車及輕型機器腳踏車。

3. 貨車必須附載隨車作業人員,除駕駛人外,小型貨車不得超過二人。
4. 未滿十四歲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處罰其法定代理人(家長)或監護人。
5. 在多車道的圓環,應讓外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6. 車輛行至未劃分幹、支線道或同為幹線道或支線道者,左方車輛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7. 大貨車、小貨車等種類車輛應在車後加漆牌照號碼。
8.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時,其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得小於1.6公釐。
9. 汽車在雙向四車道以上道路行駛,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燈光或手勢,並須保持安全距離。
10. 在高速公路停放車道外側路肩上之故障車輛最多以二小時為限。
11. 汽車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量、總聯結重量或超過所行駛橋樑規定之載重限制者,除責令立即改正或當場禁止通行外,不分超載程度一律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10000元罰鍰。
12. 大型車未依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或行車紀錄器無法正常運作及不當使用行車紀錄器者,除罰鍰外,應責令其參加臨時檢驗。
13. 汽車在雙向二車道行駛時,在劃有行車分向線之路段,在超車時可以超越,但不得併行競駛。
14. 高速公路減速車道在主線入口最右側,是供汽車駛進主線減速之車道。
15. 高速公路之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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