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涉政壇
在21時,俾斯麥被派往德國西部的夏柏爾小鎮擔任書記員一職。夏伯爾小鎮既是一個旅遊勝地,又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小鎮,城內遍佈古蹟、溫泉。此外亦聚居了不少的法國和英國人。對俾斯麥而言,這可是適合不過了。
當上書記員一職,社交場合是少不免的。一次,俾斯麥結識了一個英國名門拉塞爾家族的一位千金羅拉。他們很快便訂下婚約,這是俾斯麥第一次的婚約。在當時的歐美社會中,與上流社會的女兒結婚,必須準備一大筆金錢。試問一名小小的書記員又何來一大筆錢呢?於是,俾斯麥選擇了以賭博來「致富」,但他卻未想到「此路不通」。他不僅沒有掙到錢,反而令他欠下一筆巨債。後來,俾斯麥認識了一位三十多歲的女人,與羅拉的婚姻也就此結束。
繼和羅拉分手後,他認識了一位牧師的女兒,他們很快便戀上對方,更訂下了婚約。這是俾斯麥的第二次婚約。但這次的結果卻未如俾斯麥的心願,當他們籌備婚後時,這位金髮美人被一個富有的獨有臂上校搶走。
俾斯麥經歷過二度的挫折,心灰意冷,辭退了書記員一職後,背著1000多英磅的債務,返回家鄉。 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