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能力
卷四
甲部:朗讀
考核考生朗讀語體文的能力。 包括讀音,語氣,節奏等。
準備時間3分鐘,朗讀時間1分鐘。
佔全卷成績百分之三。
乙部:小組討論
考生對所提供不同形式的討論材料,先作個人理解,然後考核考生在討論過程中的表達,應對,溝通等能力。
6人一組。 準備時間10分鐘,討論時間25分鐘。
佔全卷成績百分之十五。
說話能力:朗讀 發音正確、吐字清晰
說話時要發音正確、吐字清晰,可以藉「速讀法」來訓練,「速讀法」即是快速的朗讀。可以著學生找一篇演講辭或文辭優美的散文。先拿來工具書把文章中不認識或弄不懂的字、詞查找出來,弄清楚明白,然後開始朗讀。一般開始朗讀的時候速度較慢,逐次加快,一次比一次讀得快,最後達到你所能達到的最快速度。 在朗讀的過程中不要有停頓,發音要準確,吐字亦要清晰,更必須達到發聲完整。因為如果你不把每個字音都完整的發出來,那麼,如果速度加快以後,就會讓人聽不清楚你在說些甚麼,快也就失去了快的意義。我們的快必須建立在吐字清楚、發音乾淨俐落的基礎上。每個字,每個音都發得十分清楚、準確,沒有含混不清的地方,而不是為了快而快。 速讀法的優點是不受時間、地點的約束,無論在何時、何地,只要手上有一篇文章就可以練習。而且不受人員的限制,一個人就可以獨立完成。當然也可以人聆聽你的速讀練習,讓他幫助挑出速讀中的毛病。比如哪個字發音不夠準確、那個地方吐字還不夠清晰等,更有利於有目的地進行糾正、學習,從而達到發音正確、吐字清晰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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