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團復團規定:
休團
每年七月底前為高三及國三將參加大學或高中聯考的團員申請休團時間,休團期間保留團籍並免繳團費,有空仍歡迎回來參加團活動。
復團
每年十二月底前為休團團員申請復團時間,逾期未申請者,視為自動退團,隔年團籍不予保留。
★符合上述兩項身分之團員,請在時間內向行政團長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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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更新此站台的日期: 2007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