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格
世界各地反對基因改造食物運動日誌
歐洲地區
1996年初
綠色和平反對將基因改造生物放置於自然環境、或是加進食物之中,並展開了國際性的反對運動。
1996年6月
在歐盟環境理事委員會中,15個成員國中有13個表明立場,反對諾華蒂斯公司(Novartis)名叫bt-粟米(bt-maize)的基因改造粟米推出市場的申請。
1997年2月
當歐洲聯盟委員會及法國批准諾華蒂斯公司的基因改造bt-粟米推出市場,奧地利和盧森堡立即引用歐盟法例(Article
16 of Directive 90/220/EEC),禁止於國境之內種植和使用該基因改造粟米。
1997年4月
在奧地利,有120萬人(相等於選民人數的四分之一)簽署了人民請願書,要求禁止在農業和食物中使用基因改造技術。
1997年5月
歐盟新興食品法(Novel Food Regulation)於5月15日生效,管制在歐盟15個成員國出售的基因改造食物,並且強制所有基因改造食物要附上標籤,以茲識別。
1997年9月
歐盟立法管制經過基因改造的大豆和粟米,並規定有關食物須以標籤注明(基因改造大豆和粟米在新興食品法通過之前,經已用作商業用途)。此法在1997年11月1日生效。
1997年10月
歐洲經濟區成員國挪威,禁止諾華蒂斯公司的基因改造粟米、以及所有含有能夠抵抗抗生素的基因(antibiotic
resistance genes)的農作物入口。
1998年5月
歐盟進一步加強對經過基因改造的大豆和粟米的標籤管制,新法例於1998年9月1日生效。
1998年6月
在法國,一個由獨立人士組成的巿民專案小組建議,全面禁止所有含有能夠抵抗抗生素的基因的農作物。
在英國,一項意見調查顯示,75%的公眾要求停止種植基因改造農作物,直至基因改造生物對人類和環境的影響,得到進一步評估為止。
1998年7月
法國政府宣佈,所有擁有野生品種的基因改造農作物,例如甜菜和油菜(即芥花),必須馬上停止種植。
1998年9月
法國最高法院(Conseild'Etat)宣佈,暫停諾華蒂斯公司的基因改造粟米的授權種植,直至作出最後裁決為止。此項判決,源於綠色和平及其他民間團體控告法國政府,授權種植利華公司的基因改造粟米。利華公司提出上訴,馬上被法院駁回,理由是諾華蒂斯公司呈交的有關文件,未能提供足夠資料,讓人評估基因改造粟米所含有的抵抗抗生素基因,對人類健康的長遠影響。故此,在欠缺充份資料下,法院需要採取預防性措施(precautionary
action),馬上中止有關的種植批准。
在奧地利,所有主要的連鎖超級市場宣佈,他們將停止售買一切基因改造食物。
1998年10月
希臘政府引用歐盟法例(Article 16 of Directive 90/220/EEC),禁止經過基因改造的油菜籽(GE
rapeseed)入口。
歐洲聯盟委員會屬下的植物科學委員會,建議禁止種植和使用含有能夠抵抗抗生素的基因的薯仔。該委員會首次作出類似的建議。
1998年11月
法國政府引用歐盟法例(Article 16 of Directive 90/220/EEC),禁止兩種經過基因改造的油菜籽入口。
1999年1月
奧地利第二大連鎖超級市場SPAR宣佈,他們本身的'Naturpur'牌有機食品,將會全線標籤為「不含基因改造成份」。此乃首次有食品得到保證不含基因改造成份,而且被清楚標明。
在英國,超過一百個著名的飲食專欄作家,要求禁止基因改造食物,並且著手組織有關的反對活動。
1999年2月
歐洲議會投票通過,對管制基因改造生物的種植和商業使用的法例(Directive90/220/EEC),作出修訂,加強管制,對將基因改造生物放到自然環境(種植或飼養)的公司,訂下更嚴格的公司責任條款,並強制規定有關公司購買保險。同時,歐洲議會亦支持禁止在基因改造中,使用含有能夠抵抗抗生素的基因;要求防範基因改造農作物,對其他農作物和野生品種的基因轉移。歐洲議會亦要求對基因改造農作物的經濟及社會影響作出詳細評估,又要求各成員國定立更有效的措施,保証基因改造生物的分隔和資料記錄,以便追查,以及執行更清楚的標籤制度。
法國大型連鎖超級市場家樂福(Carrefour)宣佈,其本身的產品將不含任何基因改造成份,並且告訴消費者有關措施的進展。
1999年3月
英國超級市場Sainsbury宣佈,與馬莎百貨(Marks&Spencer;英國)、家樂福(Carrefour;法國)、Superquinn(愛爾蘭)、Migros(瑞士)、Delhaize(比利時)、以及Esselunga(意大利)等多間主要歐洲超級市場,組成聯合組織,共同找尋和出售不含基因改造成份的產品。
希臘政府宣佈,所有正在等候批准種植的基因改造農作物申請,將不會獲得批准。
1999年4月
英國自然保育組織全國信託基金(National Trust)宣佈,暫時停止在屬下的農地進行基因改造農作物的商業種植。該組織在英國擁有近60萬畝土地。
英國的廚司設計了一個共用的標誌,貼在他們的餐館門外,表明他們沒有使用含有基因改造的食物。
英國最大的超級市場Tesco宣佈,將會停止售買基因改造食物。不久,英國最大的兩間食品生產商利華公司(UnileverUK)與雀巢公司(NestleUK)也跟隨宣佈,他們將會停止使用基因改造成份。Tesco與英國綠色和平成立了工作小組,一起找尋不經基因改造的大豆的供應商。
瑞士聯邦環境、林木及土地機關決定,拒絕批准基因改造薯仔和AgrEvos公司的基因改造粟米,落田進行種植實驗,原因是前者含有能夠抵抗抗生素的基因,而後者則是由於基因改造粟米可能影響其他原有的品種。
1999年5月
奧地利政府引用歐盟法例(Article 16of Directive 90/220/EEC),禁止種植孟山都公司(Monsanto)的基因改造bt-粟米(bt-maize)。
1999年6月
歐洲環境部長會議宣佈,即時停止批准所有新的基因改造生物推出歐洲市場的申請。除了四個成員國外,所有環境部長都簽署了兩份宣言,承諾不會批准新的申請,直至有關的歐盟法例(Directive
90/220/EEC)的進一步修改工作完成為止。有關工作,至少要到2001年才可完成。
西班牙巴斯克地區政府宣佈,在五年內禁止基因改造農產品的生產,並且得到農民組織的支持。
1999年8月
英國超級市場馬莎百貨宣佈,其產品中的肉類,將會來自不用基因改造穀物作飼料的動物。
1999年9/10月
德國大型連鎖超級市場Edeka及Aldi先後宣佈,他們本身牌子的產品,將不含基因改造成份。
1999年10月
俄羅斯實施新規定,自2000年1月起強制要求基因改造食品加上標籤,唯一例外是使用基因改造生物製成的食油。
美洲地區
1999年4月,美國的榖物出口商(ADM、Cargill、A.E.Stnley、Consolidated Grainand BargeCo.及Corn Products InternationalInc.)向公眾宣佈,禁止其屬下廠房採用不獲歐盟批准而的基因改造粟米品種。
1999年7月底,嘉寶公司(Gerber)與亨氏公司(Herinz)宣佈不會在其嬰兒食品中採用基因改造成份。
1999年9月,大型農業產品公司Archer Daniel Midland Co.(ADM)提醒其榖物供應商,須開始將基因改造粟米、大豆及其他農作物與傳統的農作物分隔處理。
1999年10月,食品及藥物管理局宣佈將舉行公開會議,解釋其如何確定一種基因改造食品是否安全,並藉此聽取公眾的意見。參與會議的人士可告知當局,他們希望當局加強管制食物安全的政策,還是規定基因改造食品須加上標籤。
早前的另一項法院判決,要求在巴西出售的基因改造產品須附有標籤。
巴西種植大豆的主要地Rio Grandedel Sul州的州長宣佈,該地將保持為「無基因工程地帶」。巴西負責保障消費者的公共機構(Procons)在其於巴西利亞舉行的週年會議上提出要求,暫時禁止經過基因改造的產品。
亞太地區
1999年8月,農業、林業及漁業部的基因改造食品標籤諮詢委員會,作出基因改造食品須加上標籤的決定。強制加上標籤的規定,將於2001年4月起生效。該委員會將於2000年4月公佈標籤的重點。
1999年9月,日本最大的大豆蛋白質食品生產商FujiOilCo.Ltd.宣佈,基於消費者對基因改造農作物安全程度的關注,該集團將於來年4月之前停止採用基因改造大豆。
紐西蘭一間大型麵包及麵粉製造商集團GoodmanFielder於一九九九年三月宣佈,不會再在所製造的麵包中使用大豆油,改為使用傳統的芥花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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