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埔 墟

 

大埔墟原名大步墟,現稱大埔舊墟,是昔日新界中部的主要商貿中心。

大埔建墟,始於清朝康熙十一年(一六七二年)。當年「復界」不久,大埔頭的鄧祥及鄧天章在明朝萬歷年間建的鄧孝子祠旁起舖招賈營生,將該墟收入,用作孝子祭祠之用。在一六八八年(康熙二十七年)編的《新安縣志》中便有「大步頭墟」的記錄。它是當年香港三大墟場的其中之一(其餘為大橋�o圓朗墟及天光墟)。

大步頭墟盡得地利,九龍及新界、荃灣、西貢等處的農產品在運往惠潮或深圳一帶前,都必經大埔頭墟。由於墟場利益分配問題,泰亨文氏曾與大步頭墟發生多次官訟,結果仍是大埔頭墟勝訴,取得經營權。

一八七九年(光緒五年)編的《廣州府志》改稱大步頭墟為「大埔墟」,此時大埔區經濟已甚為發達,在大埔海沿岸及北部鄉村的商貿發展,因受制於大埔墟而阻礙了發展。因此在一八九二年(光緒十八年)大埔七約另立太和市。一九一三年,大埔墟火車站落成營運,車站位於太和市旁,遠離大埔墟,使太和市逐漸取代大埔墟。衰落的大埔墟後更改稱為大埔舊墟,繁盛不復當年。

自八十年代中,大埔新市鎮的拓展,大埔舊墟今天只餘下舊墟天后廟,村公所及舊墟直街等舊地名,保留舊墟二百多年的歷史紀錄。

 


清康熙新安縣志中載之大步頭墟



一九一三年之大埔墟(香港博物館藏)



一九三二年間大埔墟北部海濱(香港博物館藏)



大埔墟內(香港博物館藏)


文章及圖片來源﹕大埔風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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