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霆鋒」的來源
當
1980年8月29日,謝霆鋒在香港醫院的3XX房出世。真正的房間號碼我已忘記了,但我知道當我出世後,這間病房即連續被人訂隃一年,至於為什麼這樣,我也摸不著頭腦。
我絕對不是個容易照顧的嬰兒,因為我經常生病,由出世直至三、四歲,我差不多一個星期就進一次醫院。因醫生告訴媽媽,我對牛奶會產生敏感,所以應該要喝荳奶。直至後來長大了些,抵抗力增強了,才沒再那麼容易病。
由於父母經常要出外工作,所以家�媟蚥U我的責任就落在卿姐身上。卿姐在我出世前已經替我爸爸工作了,直至現在,她依然在我身旁照顧我,她很疼愛我。小時候我除了經常病外,也很頑皮,尤其是不喜歡睡覺,通常要她抱著我至凌晨五點才睡,所以照顧我真的很辛苦,少點精神也支持不住。
此外,我的中文名其實也是卿姐幫我取的。話說某天,父親在想我應該叫謝甚麼霆好,而母親則說我應該叫謝鋒甚麼或是謝什麼鋒好。那時卿姐在房看著中文拼字表,忽然跑出來說﹕「少奶,我想到了,不如就叫霆鋒啦﹗」父親聽到,也覺得蠻不錯,於是我就取了謝霆鋒這個名字;而我的英文名Nicholas,則是住在我隔壁的荷蘭太太幫我取的。
很多人都會問我,出生在一個明星家庭,會不會覺得自己與眾不同?坦白說,小時候的我完全沒有這種感覺,因為當時自己根本感覺不出有甚麼與別不同之處,閃光燈照向我時,人家就說﹕「霆鋒,笑﹗」我就笑,父母帶我怕電視廣告就拍廣告,完全感受不到身為明星兒女的那種壓力。
第二章 超級反斗追女仔
說到讀書,當然是由幼稚園開始,但我對幼稚園生活印象並不深刻,很多事都已忘記了,唯一最記得的是自己在那時冒開始「追女仔」,那個女仔是短頭髮的,至於名字我則不記得了,印象最深刻是當時我拿走了她的水壺,氣得奶在課室�堸l著我來罵及嚷著要取回的情況,真的是十分好笑。
接著,在「喇沙」小學讀一年級,由於年紀小小已經很頑皮,加上那間學校的校規很嚴,所以我經常會被老師罰,所以老師總向我爸媽告狀﹕「霆鋒雖然是個很聰明的小孩,但可惜有時實在太頑皮了」。除了經常被人處罰外,其實我在學校也有些貢獻。可能我對音樂有點天份,所以雖然只是小一,但已加入學校的音樂隊,主要負責「喳喳」,還記得六年級的哥哥、姐姐舉行畢業禮時,我還有份上台表演呢﹗
不過,說到在「喇沙」最驚險又及最有趣的事,則不是在學校�媯o生,而是關於褓母車的。還記得當時自己每天都做同一件事—上黃伯的褓母車,於是那天放學後,我沒有上褓母車,而是一個人由「喇沙」開始到處逛。直至近七點,感到累了,才發覺自己不會回家,於是我就走去我妹妹讀的那間國際學校,不知為何我竟然曉得這樣做。結果我上了我妹妹的那輛褓母車。回到家,當然少不免要受到懲罰,晚上我就被媽媽痛打了一頓,她還趕我出門口罰站了兩個鍾頭。雖然如此,但我沒有後悔做這件事,反而覺得開心,因為自己六、七歲就可以一個人過馬路和逛街,那份刺激感,真的非筆墨所能形容。
讀完一年級後,由父母不希望我背負著他們的知名度在香港繼續學業,受別人過度的注目及留意,於是他們就把我送去加拿大讀書,希望我可以過一個普通人的生活,在一個正常環境下成長。
第三章 為妹妹第一次打架
在加拿大時,由於父母需要工作的關係,照顧我的責任便落在一個叫Nancy的褓母身上。她是媽媽的管家,已經幫媽工作有十多年了,所以爸爸和媽媽都很放心將我和妹妹交給她來照顧。
初到加拿大時,並沒有甚麼特別的事發生,亦沒有被鬼仔欺負的情況,可能是年紀尚小的關係,所以比較容易適應環境,亦很容易認識新朋友。就算是進入了一所新學校讀書,也沒有甚麼不習慣,反而覺得蠻不錯呢。
最初我就讀於一所公立學校,一進去便二年級,讀了兩年之後我便轉校。但這兩年內,卻發生了一年令我很難忘的事。記得有一次我被老師罰,而被罰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和同學打架,而那次更是我一生人中第一次打架。
打架的起因是因為那人欺負我妹妹,為了保護妹妹,於是我便和他吵了起來,之後繼而動武,但由於我末曾試過打架,不懂衡量拳頭的輕重,結果我毫無保留地用無情力和他打起來,那同學後來被我打得流鼻血,牙齒也被打得掉了一顆,而我則給老師懲罰及被帶去見副校長。
四年級,我轉入一所私立學校讀書,那是正統的英式學校,每天上學也需要打領帶、穿校服,媽媽幫我轉學進去的原因,是希望我可以學做一個真正的紳士,但她不知這樣做也帶給我很大的壓力。傳統的英文跟普通口語的英文有很大的分別,甚至是科目上也有不同。由於以前完全沒有接觸過的關係,加上每天都有很多的功課要做,令我有很多方面都追不上學校的教學進度,故讀起書來困難重重。由四年級至九年級,我都在這所學校讀書,足足讀了六年,起初自己真的有點不喜歡這所學校,直至六年級時,進了學校寄宿,想不到就此令我就愛上了寄宿的生活。
第四章 不想回家的日子
我是一個喜歡和朋友在一起多過與家人在一起的人,這可能與家裡人少有關,爸媽經常因工作要回香港,只有妹妹及傭人在家中陪我,所以比較冷清,總令我覺得沒有親切感,所以在那時我經常都不想回家。難得在六年級時可以在學校寄宿,這對我來說,是最好不過的事。我還記得以前我們很喜歡在半夜三點時,在宿舍內煮公仔麵吃,那些無憂無慮的生活,與現在常要為工作忙碌,還往往被傳媒的追訪壓得透不過氣。回想起來,格外令人懷念。現在我這些好友仍在加拿大讀書,不知道沒有我之後,他們的生活又是怎麼樣的呢?
除此之外,寄宿也培養出我的獨立性,因為起居飲食都要自己照顧自已,還有很多事情也需要我獨自處理,這些難得的訓練,令我不再依賴別人,對我日後出外到日本受訓有莫大的幫助。
可能是我性格好動的關係,所以在眾多學科中,體育科的成績往往最好,我更曾入選過籃球隊,而其他擅長的運動則有游泳、網球、田徑等。至於問到有沒有奪過獎牌嘛?這個當然是少不免啦!而且成績更經常上BC省紀錄呢!例如我們4X100接力,就只是差0.06秒便可以破BC省紀錄。此外,跳高方面,我就取過BC省第三名的成績。
而說到我最討厭的科目,相信非歷史莫屬了,我不明白,歷史就是已過的事,理應同現在沒有甚麼關係,幹甚麼還要讀呢?實在令人費解。到十年級,回來香港讀書,進入了香港國際學校,但只讀了半年,原因是當時我回來後,馬上受到傳媒的注意,報紙上經常有我的報導,因而引起了校長的反感,他甚至曾當面問過我一句:「你現在究竟是做明星,還是做學生?」不過最令我難堪是,某周刊說我經常和別人打架,又說我是黑社會份子,更過分的是刊登了校長的相作封面,大大損害了學校的聲望,為免繼續影響學校,我只好決定退學,暫時離開這片是非之地,飛到美國鳳凰城繼續我未完成的學業。
第五章 不上學•學音樂
到美國鳳凰城讀書,可以說是我的音樂發展期。我在那裡繼續升學讀十及十一年級。由於當時我是一個人過去唸書的,一個人住,身邊沒有甚麼朋友,所以覺得在那裡讀書很悶,沒有甚麼心情上學。我可以很大膽說一句,曾經有一段時間,我很頑皮,並曾經逃學。
其實不想回校上課的最大原因,是發現那所學校根本和我想像中有很大出入,實在令我很難適應。我就讀的學校是一所公立中學,有學生三千多四千人,他們全部都是標奇立異的份子,頭髮染了不同顏色,穿些寄裝異服回校,有的甚至更會穿鼻環,那所徹頭徹尾就是一所「爛仔」學校。老師更是非常沒用,他們可以被學生拿東西擲也不哼一聲。試問在這地方下我如何可以安心讀書?其實去美國之前,我也有想過用心讀書,在那裡唸完高中,然後升上大學,可惜讀書環境實在太差、太複雜了,令我有心無力。
沒有上學的一段日子,我用了自己的百幾美元,買了一套便宜的鼓。加上家裡本來有套音響,於是我便在家中學習打鼓。那邊敲一下,這邊敲一下,慢慢地嘗試,終於給我學曉基本節奏,之後又利用自己的讀書的時間和金錢去學結他。最記得當時跟音樂老師叫做Steve,他彈結他很厲害,絕對一流水準。最初,我只跟他學一些傳統的樂理,例如Blues、Jazz等,之後才真正學結他。坦白說,Steve對我的音樂生涯影響很深,幫助亦很大。當時一面跟他學習之外,也一面自學。可以說,在那時,我正式投入音樂的世界,開始愛上音樂。
其後突然聽到消息,媽媽和爸爸在香港有事發生,於是便馬上趕回來看個究竟。而在家變發生後,在父親的要求下,我到了東京音樂學院讀書。那時父親叫我到東京,是覺得我喜歡的東西將來可能用得著,既然那所學校肯收我,而據聞學校也不錯,於是就給一個機會讓我嘗試正式學習音樂。
第六章 我不是富家子
到日本受訓的日子,完全可以用「辛苦」兩個字來形容。很多人也不明白到日本這些先進國家讀書,為甚麼會辛苦,原因很簡單,,就是一個字─錢。相信大部人也不相信,我到日本讀書身邊竟然沒有甚麼錢花,但事實就是如此,很多人以為霆鋒出生於富裕家庭,就一定是要甚麼有甚麼的了,但其實並不是那樣。
我在日本是住在郊外而不是住在市區,由於居住地方與學校距離很遠,因此我每天很早便要起床上學。我拿著結他和書本,要知道這些東西加起來至少也有廿五磅,然後慢慢走到火車站,乘兩個鐘頭才能回到學校。
至於吃方面,當然也不是吃甚麼刺身或日本料理這些昂貴的食物,而是到飯堂吃一些很便宜的飯菜就算,若飯堂沒開,便要到超市買食物,如買一百¥的三角型飯糰,一口氣買五、六個。買了這些飯糰,然後再買瓶牛奶來送飯,整晚便是靠這餐飯來支撐,除此之外,我也儲藏了不少乾糧,所以若真的不夠飽的話,便可以「頂肚」。
雖然日本有不少娛樂設施,但身無分文的我,當然沒可能談甚麼娛樂,平日連計程車也不敢乘,更何況行街買衣服、看電影呢?當時在日本,我最大的樂趣是寓工作於娛樂,在一些吧式酒廊中表演,一來可以訓練自己的音樂造詣,二來也不用每晚回家只對著四面牆壁那麼苦悶。但有一次,當我唱完酒廊後,已經一點多,由於東京的火車站是在十二點已經關閉,身上只有幾千¥的我,因為不夠錢,所以回不了家,最後只有在一所很破舊的酒店住了一晚,這次遭遇,我一生也不會忘記。
在這艱苦的環境下生活,最大的得益不是音樂上的進步,而是訓練到意志力,尤其是當一個人完全孤立無援時,那一刻才會知道自己應該怎樣做。在日本,我永遠都是穿件爛T恤,外披風褸,一條牛仔褲,一對舊波鞋,揹著結他、背囊,身上只有幾千¥,到處流離浪蕩,那感覺就像個流浪漢般。我生命中經歷得最多事,就是在日本那段時間,至於領悟到甚麼,或是那感覺是怎樣的,就真的很難用言語說出來。
第七章 與四哥難兄難弟
說了那麼多童年往事發難忘經歷,不如轉轉話題,說說我身邊三個親近的人─爸爸、媽媽和妹妹婷婷吧!
<父親>
他是一家之主,第一個當然要談他。在我眼中,父親謝賢是一個「大細路」,他很貪玩。我和他的關係基本上像朋友多過父子,可以說,他是我一個好「兄弟」。其實我很喜歡這種關係,因為這樣溝通會比較容易,我最欣賞父親的地方是他不會與社會脫節。雖然在年齡上,我們相差很遠,但無論我說甚麼或玩甚麼,他都能明白。
<母親>
母親是個很聰明的人,她的頭腦靈活、口齒伶俐,甚至乎可以說是牙尖嘴利。其實她擁有這些性格也是件好事,尤其是在娛樂圈中工作,就最適合不過了。很多人也問過我,有一對明星父母,會否覺得很威風?我可以肯定的答:「絕對不覺得!」因為我以父母為榮,是基於他們的人格,而不是他們的職業或過往特別的事蹟。
<妹妹>
妹妹婷婷比我小兩歲,她是個很脆弱的小女孩,但某程度上,她也有堅強的一面。始終年紀還小,所以很多方面是很幼嫩,自己處理不來。我自問雖然有心做一個好哥哥,但絕對未做到最好。我很想對她好一些,但問題在於我沒時間,也沒能力去做。最記得家變發生的時候,十三歲的她一個人在溫哥華接受不了這個消息。學校打電話來我家,說婷婷好像有點問題,希望就算家裡有甚麼事也不要影響到她,始終她還小。這時我在美國,唯有每晚打電話給她,和她傾談、開解她,直至她的心情平伏下來,我才安心。而我亦總算盡了做哥哥的一點責任。
除了妹妹外,其實我一直都渴望有個弟弟,因為我可以教他和培養他,待他長大後,會成為我的複製人。那麼我便會有很大的滿足感。相反,我自己就不喜歡做弟弟了,我還是愛做大哥多一點,因為我不愛依賴別人,就連父母也不例外。天生的獨立,還是當家中的大哥比較適合我。
第八章 包裝紙下的飆車狙擊手
相信大家都上過作文堂,也曾經寫過一篇題目為「我的志願」的文章。雖然我自小便在國際學校讀書,沒有寫過這樣的文章,但同樣地,我小時候也有自己的志願。
我的志願就是當設計師,因我很喜歡幻想和創作,所以當設計師正好符合我這個興趣。但在美國接觸過音樂後,才令我的志向改變─希望以音樂工作作為我將來的職業,所以我決心當歌星。雖然如此,但我並沒有忘記自己仍喜歡設計,故此入行後,我的形象便由自己一手包裝,藉此滿足自己。
除了設計後,我還有一樣興趣,就是汽車。自小,我便對車愛不釋手,不論真車、模型車,甚至汽車雜誌,我都很想擁有。年紀輕輕的我,十四歲時便已經駕「大膽車」。十六歲時,第一件要做的事便是去考車牌。到現在為止,很幸運,並沒發生過意外,唯一一次是於去年十二月在加拿大,我駕了朋友的車子,當車泊在街旁的時候,忽然隨後有輛汽車撞過來,之後更是四車相撞。我的車子被夾在中間,自然是損毀不堪。雖然事後我的朋友並沒有怪我,但最終我還是有賠償他。
由於香港要滿十八歲才能考車牌,所以回來工作後,我很久也沒有嘗過駕車的樂趣,唯有等待明年夠十八歲後,便第一時間去考車牌。還記得初初駕車時,很喜歡駕快車,因為我愛那份刺激感;但現在則不會了,有機會自己買車的話,我會選擇一些傳統古典汽車,至於顏色方面,最好便是黑、白、銀三色。
第九章 愛情觀念
最後,不如說一說我的愛情觀念呃,相信大家也很有興趣知道。其實對於愛情,我一直抱著隨緣的態度,有便有,沒有也無所謂,因為愛情在我生命中,絕對不會是佔第一位的。我會是個很傳統的男人,因為我十分贊成「男主外、女主內」這一套。我會要求我的另一半要大方得體,她不需要美若天仙,但要做到「出得廳堂,入得廚房」,所以我選擇伴侶時,內在美是很重要的,外表反而只是其次。
第十章 我走我路
「生命的長短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活著時轟轟烈烈。」─謝霆鋒。
一直以來,我也沒有想過自己十六歲那麼早便入行,因為在我的理想中,是要等自己唸完書,才正式加入歌壇。奈何家變的發生,令我的人生觀改變了,覺得自己應該早點獨立,自己供養自己。既然當時有機會的話,便應當好好把握,因為一旦錯失,將來未必會再有人找我─謝霆鋒。
很多人也以為當初我簽約飛圖,完全是因為錢的關係,但事實卻不然。在那時,有不少唱片公司開出的條件都比他們好,但結果我還是選擇簽約飛圖,原因除了是公司有誠意外,老闆楊受成亦是重要的因素。由於他對我家有恩,所以在報答他的心態下,我決定簽約給這間公司。
在入行的初期,自己感到壓力很大,因為每個人對我的期望很高。我硬著頭皮的接受,每件事盡量做到最好。結果就是每次表演,人家只練一個小時,我便練上兩個小時,希望做得比別人更好。不過這還是小事,最令我不快的是,人們會因為我是謝霆鋒而作一些偏激的報導,很多事情根本與我無關,但傳媒往往也會將我牽入其中,令我覺得很無辜。雖則如此,但由96年12月27日入行至今十個多月,我也沒有後悔當初選擇這條路,縱然這條路有苦有樂,我還是很樂意的繼續走下去,因為我發現自己已找到其他的未來路向。雖然我不知道結果會是怎樣,但既然我已找到了目標,我是絕對不會放款的,而我的目標就是要謝霆鋒做到獨一無二,我希望自己可以和成龍一樣,不但所有中國人的地方會認識我,就連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的名字叫謝霆鋒。我沒有規定自己要在甚麼時間內達到此目標,因為我明白天時、地利、人和這道理,令我知道有機會的話,就要好好把握,不可輕易放棄。
第十一章 沒有人威脅得了謝霆鋒
很高興花了莫大努力,終於改變到外界對我的印象,觀眾漸漸接受我、認同我。當然我的音樂理想還末全部實踐,然而觀眾對我的改觀,會讓我有更大原勤力,去繼續坎我的音樂旅程。
一直以來我承受各種各樣壓力,有來自外界的,也有來自自己的。最主要是工作加上傳媒造成的壓力,我資歷淺,還欠缺實則經驗,很多時出了事,自己未必會處理得好。面對傳媒,我覺得自己像鐵籠裡的動物,他們無中生有,好像撞車事件,我明明沒有車牌,怎樣撞車?全是無中生有!不是誇張,出道兩年來,傳媒已經幫我傳了足足十六個女朋友,觀眾好易被傳媒影響而信以為真,分分鐘要傳到有二百個女朋友才會識破謊言。說我對李心潔有意思,硬說我靠視線向她傳情,其實當時我根本不是望她。幸好那次我老竇不在場,否則又不知傅成什麼版本了。
我覺得自己算好彩,形象自我,是敢作敢為的人,無疑令我舒服得多;但不幸的是令身邊維護我的人難做。我承認自己在人際關係處理得不當,不喜歡交際應酬,只是一心去做好自己想做的音樂。可是香港好限制,表達自己理想的音樂風格,香港樂迷未必會接受,譬如我想做早幾年的日本音樂,但到現在香港樂迷還未能接受,沒有市場,我還未能去做。我覺得香港人懶識o野,其實好表面,那些鍾意名牌的、懶熟名牌的,只管全部披上身,根本沒理會配搭是否適合。
面對我的工作,我要顧及公司,要給公司一個交代,因為機會是公司帶給我的。面對觀眾時,我也會反問自己有沒有盡力去做,給大家好好交代。我並非怕觀眾,也不會恐懼任何人,沒有人威脅得到謝霆鋒(除了最怕老闆不出糧或保母Jody隨時發癲),唯一有時幾怕自己,因為明知自己要求高,遇著那些夾硬執生的場面,我會好炆工作人員準備不足。真佩服有些人執生執得好,不過切記執生是發生意思時才需要的,並不應該每次都用執生的方法來做事。
除了工作壓力,經濟方面我亦感到壓力很大。如果不是經濟出了問題,我未必會這麼早就出來工作,也用不著不停地工作。假如現在還在求學的話,我想或者會去美國學音樂,學習流行曲及管弦樂編曲。
事實上,我對音樂的熱愛早在讀書時已培養出來,以前在學校有玩開單簧管的,玩了兩年開。不過我更加喜歡弦樂,希望遲些有機會去深造。當然還要視乎經濟情況是否許可。別人以往一向認定我是富家子弟,相信現在大家都知道絕對沒有這回事。其實我向來都不敢亂花錢的,就算早前買結他,也是賣掉我所有手錶套現,才有錢買的。可是又不方便解釋那麼多,人家覺得我是富有的,就由得他們講吧,反正終有一日,他們終會發現真實的我並非這樣。雖然自己體會到賺錢好辛苦,但我絕不是個渴望中橫財的人,寧可腳踏實地去賺錢。
第十二章 不希望再拍電視劇
拍第一部電影〈新古惑仔之少年激鬥篇〉,教我感覺到甚麼是群體生活。唱歌好獨立,是個體活動,甚至乎夾Band也是,但拍戲令我知道不能缺少誰的重要性,導演、副導、打燈師……缺一不可,數個月與他們朝夕相對,我學懂在群體中相處。
未拍戲之前以為過程會好嚴謹,不苟言笑的,但原來真實情況有點不同,可能我幸運遇著一班熱愛電影之餘又享受拍戲過程的工作人員,他們珍惜和Enjoy自己的工作,真難得。這樣令演員和導演之間溝通得更好,我覺得彼此輕鬆點會較易揣摩角色。
其實起初我抗拒接演少年古惑仔這部戲,因為伊健之前尾拍了五集,我怕觀眾會覺得厭悶。心想,怎樣才可以吸引大家還有去看的慾望,唯一是介紹陳浩南誕生的神話。
憑著這個信念,再加上與導演劉偉強見過面,我決定拍這部戲,因為我看出導演有心去拍好部戲,所以我相信他。我並沒事前看過劇本,一向我都不愛看劇本,原因是我中文程度不好,我只看過故事大綱,消化了故事和角色性格,然後在現場埋位試戲時,將自己溶入角色中,捕捉角色的神髓,假設如果自己是這個人,我的反應會怎麼?再問導演用自己所想的演法去做會否更自然,這就是我演戲的方法。
我喜歡這部戲,因已經很少有老闆夠膽用一班新人去擔戲,只可惜上畫時被列作三級,加上又與世界盃撞期。唉!四年一度,哪還有人會出街看戲。不過我沒介意票房成績如何,票房不能定論戲本身的好與壞。至於自己的表現,我覺得算合格吧,似乎導演覺得我這個小子過得去,看出我起碼肯博肯嘗試,做到他想要的。這是導演給我的感覺,是真是假其實我不知道,希望沒會錯意。
拍第一部電影和第一部電視戲,感覺完全是兩回事,電影叫我感到生命力,電視我只覺好行貨、好急進、好無謂。有人說電視有用過電影,我則說電影有心過電視,這就是所謂觀點與角度吧。
這輩子我再不希望有機會拍電視劇,太白費心機,無論用好多心思去想怎樣拍好它,但到頭來他們竟然對我說只要照做了就好了,我很討厭這種拍攝制度,結構太不正統,裡面就算有很多有心的工作人員及導演也沒用、沒辦法,電視台的制度根本不能配合,廠就只得六個鐘頭,每天就只有不斷的趕拍。
我更不喜歡拍擋的主角同時擔著幾部戲,這分鐘演著這個角色,下分鐘去了那個角色,第三分鐘又去了另一個角色,不是懷疑他的實力,但是否全神貫注拍一部戲會好一點呢?拍得如此傖促會否捉到精要?還是只為交差就算?
講了很多壞處,究竟拍劇有否些少優點?也有的,我喜歡那種家庭式的生活,大家困在廠內,比電影更群體。由於拍劇,我交了很多朋友,學到待人接物,互相支持的精神。好像我跟韋家雄連續拍三日三夜,累得不堪,兩個人攤在柔道席上捲起來扮臘腸卷,累到要做這些傻事來支持自己,忘記睡意,真的連自己也失笑了!
其實我是重友情的人,拍這部〈撻出愛火花〉時,連臨時演員也成為我的朋友。我覺得朋友真的沒有階級之分,劉愷威、洪天明、張燊悅都好好,我們一班年青人很投契,有時拍到凌晨四、五點鐘一起去吃宵夜,一班朋友邊說笑邊吃喝,之前的辛勞得以暫時忘掉。
第十三章 誰說圈內無知己
外人總覺得我是個很難相處的人,實際上,圈外圈內,我都有很多知己朋友,只是我認為這些沒有必要向人交代。
圈外的朋友全都是以前在加拿大寄宿學校的同學,到現在還有電話聯絡。大家一起寄宿長大,幾個Friend一起住了七年,到現在相識快十年了,感情當然深厚。但老實說,我很少打電話給他們,因為他們分別住在波士頓、洛杉磯、紐約、加拿大,我不懂怎樣遷就時差,而他們就早認定我是個不用睡覺的人,所以大多是他們隨時隨地打給我,還試過有時凌晨四點打來,我正在睡覺呢。
我這班同學對我做娛樂圈並不好奇,平時跟他們聊天都是聊彼此平日所做的事,玩些甚麼。我不會是那種遇有不快事就打電話向他們訴冤屈的人,已經少見面,若只會每次抱怨,朋友也會悶的。
至於我的圈中朋友就更加多不勝數,不是要炫耀,而是因珍惜跟他們的友誼,所以想說說對他們的感覺。陳奕迅、馮德倫、李燦森、張智霖、梁漢文、鄭中基、許志安、鄭伊健、鄭秀雯、蘇永康、楊千嬅、莫文蔚、楊恭如、梁詠琪、林曉峰……太多太多,他們都對我很好。
當中Stephen、森仔和Eason會比較多接觸。拿起結他我會想找Stephen,想坐電單車我會找森仔,想講心事便會找Eason。Eason是最明白的人,我會告訴他很多我的事給他聽,因為我相信他,我常告訴別人其實Eason是我的秘密「女友」,我倆已訂婚了!說真的,Eason是個待人熱誠、有理想、有愛心、善良正直的好男人。不知怎的,我和他很自然就投契起來,或者是天意吧。
至於Stephen,他是一個頗獨立的個體,如果跟他不太熟的話,會覺得他「寸」而很難接近,但其實跟他一起可以感染好多歡樂,他會運用自己天賦的幽默感,令旁人不停開懷大笑。而我跟他最合得來的地方,就是對音樂的理想。
能夠與森仔成為好朋友,原因大家都是很癲、喜愛玩的人。除了玩,他不開心時也會找我傾訴。他對電影充滿熱誠,別看他外型打扮出位過火,其實仔性格隨和,而且好純好似小朋友一般,雖然他比我年長四年,但我覺得他仍然童真地希望自己留在小孩階段,我也希望他做得到,否則他一長大便會褪色,看他走路時衰衰的不理別人怎看,就知這個才是真正的森仔。
可能我跟他們都是同類型的人,所以才會做到死黨。其實在圈中要交朋友不難,是那些人老抱持同行如敵國的態度,人家走過來就裝綱落閘,反問一句,人家怎樣跟你做朋友?只有拿真心出來,便不難交朋結友。
好像安仔、Sammi有今時今日地位,絕不會在我這些後輩面前擺架子;康仔很疼我們,一點架子都沒有,我叫他做Uncle的,伊健就像我的好哥哥,時常提點我,他曾經跟我說「不要執得太緊,要放鬆點。」到現在我還緊記在心。千嬅是我較喜歡的異性朋友,因為她夠爽朗、不愛撒嬌、大方隨和男仔頭,很易配合不同類型的人,跟很多人都合得來。
我覺得自己好幸福,好多人疼愛我這個「小孩子」,並不因為我父母我關係,他們根本不認識我父母,不需要給我面子。
第十四章 我和緋聞女角已結婚
我不明白為什麼我有這麼多緋聞和負面傳聞,這是我覺得在娛樂圈中遇過最無聊的事,令我好辛苦。雖然每個人都有自己辛苦之處,但做我們這行最辛苦是沒有人諒解自己,那不僅是體力的辛苦,令我好懷疑自己努力地做這麼多究竟值不值得。
入行以來我一宜想著這個問題,尤其拍電視劇那段日子特別想得多。直至近半年才把這塊心頭大石放下,所以我認為在加拿大那段日子是個反省期,日子可以平靜得令我抓破頭,以致我寫了「未世紀的呼聲」,這首歌詞足足寫了兩個月的。在這段反思的日子裡,我可以怎樣想便怎樣想,不再困在煩惱中,多自由輕鬆。我可以在這裡告訴大家,其實所有和我傳過緋聞的女主角都已跟我結了婚,我和學而甚至在佛羅里達州收養了孩子,和黃佩霞在巴基斯坦也生了小孩,和心潔在巴基斯坦也收養了一個,和張燊悅在澳門生了個葡撻,正在發霉!和傅明憲、張玉珊在雪山生了隻山羊,和葉佩雯生了「小室節椎」。怎樣?夠了吧?
一時說我與這個有染,一時說我暗戀那個。算了吧!我想說,感情對我來講是一種壓力,因為教我感到身不由己。作為藝人,走在一起定被跟蹤,就算雙方願意,但傳媒去到連對方父母也成為報導目標這麼沒道德時,還有拍拖意義?我是不愛偷偷摸摸的人,這樣的環境和氣候使我愛上一個人也不敢去追求,就算對方是圈外人也不敢表白。
愛一個人是要互相照顧的,包括在精神上,生活上。我並非細心的人,有時覺得連自己也未照顧得了,所以還沒資格去愛人。
第十五章 衷心感謝
最後我想藉此向身邊一班亦師亦友的同事致謝!
謝謝林夕寫了許多好歌給我!
謝謝伍樂城幫我做歌的誠意!
謝謝Black Box、亞龍大、盧冠廷、唐書琛、Stephen、Eason、B哥哥為我新碟所作的貢獻!
謝謝Gold Label的Paco及華旦音樂無彊界精神!
謝謝老師Joey Tang肯免費教我結他!
謝謝老師Donald教我打鼓、還替我作了三首歌!
謝謝EEG上上下下各位同事的幫忙!
謝謝學而偶爾給我的支持!
謝謝Grace令我反省!
謝謝志偉、鎮宇、劉偉強使我的演技開竅!
謝謝各位歌迷的忠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