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皇朝

3A 皇朝的官制基本沿用清末官制, 即廢除實行已久的六部制度, 然後再加以改良,  改行內閣制度, 皇帝必須兼任三軍總司令, 閣員則根據皇太后的懿旨而欽定。閣員性別不限男女, 但其中三名閣員必須由皇室人員兼任。閣員每當制定政策, 需向皇帝報告。皇后兼任內廷總理, 內廷所有事務均由內廷總理負責。

后妃制度緊隨大清制度, 即皇后一人、 懿貴妃一人、貴妃二人、妃四人、嬪六人,貴人、常在、答應無定數。

 

皇室人員

皇太后 溫子祺

皇帝 朱菀婷

親王 吳苕琪

皇后 布荔樺

懿貴妃 馬凱思

貴妃 鍾芳庭

貴妃 鄺詠君

皇太子 王芍允

皇長子 陳天恩

各部大臣

內閣大臣

三軍總司令 皇帝兼任

總理大臣 王道顯

內廷侍臣

協理大臣 陳學儀

內務府總理 皇后兼任

民政大臣 勞雅文

太監總管 倫偉傑

財政大臣 懿貴妃兼任

宮女總管 胡嘉怡

司法大臣 皇太后兼任

宮女1    陳曉燕

學務大臣 陳凱妮

御花園花王 陳卓煒

外務大臣 梁駿煒

帶刀護衛 丘國強

郵傳大臣 親王兼任

太醫院院長 唐育霆

 

尚膳監大廚 許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