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皇朝
3A 皇朝的官制基本沿用清末官制, 即廢除實行已久的六部制度, 然後再加以改良, 改行內閣制度, 皇帝必須兼任三軍總司令, 閣員則根據皇太后的懿旨而欽定。閣員性別不限男女, 但其中三名閣員必須由皇室人員兼任。閣員每當制定政策, 需向皇帝報告。皇后兼任內廷總理, 內廷所有事務均由內廷總理負責。
后妃制度緊隨大清制度, 即皇后一人、 懿貴妃一人、貴妃二人、妃四人、嬪六人,貴人、常在、答應無定數。
皇室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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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后 溫子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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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 朱菀婷 |
親王 吳苕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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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 布荔樺 |
懿貴妃 馬凱思 |
貴妃 鍾芳庭 |
貴妃 鄺詠君 |
皇太子 王芍允 |
皇長子 陳天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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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大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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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大臣 |
三軍總司令 皇帝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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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大臣 王道顯 |
內廷侍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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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理大臣 陳學儀 |
內務府總理 皇后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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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大臣 勞雅文 |
太監總管 倫偉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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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大臣 懿貴妃兼任 |
宮女總管 胡嘉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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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臣 皇太后兼任 |
宮女1 陳曉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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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大臣 陳凱妮 |
御花園花王 陳卓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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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務大臣 梁駿煒 |
帶刀護衛 丘國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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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傳大臣 親王兼任 |
太醫院院長 唐育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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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膳監大廚 許曉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