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屋BookHouse

				  王鴻緒的奏折

     王鴻緒比康熙大九歲,江蘇華亭人,康熙十二年進士,做過翰林院編修、工部尚書
、戶部尚書等大官,是康熙十分親信的臣子。他呈給康熙的奏折上,只寫“密奏。臣王鴻
緒謹奏”字樣,不寫官銜,所有公式套語完全不用。他在京城做官,所密奏的大都是北京
官員的情況。
    康熙派遣親信探聽消息,起初所派的都是大臣,人數極為有限,并一再叮囑不可讓人
知道。他在給王鴻緒的親筆上諭中說:“京中地可聞之事,卿密書奏折,與請安封內奏聞
,不可令人知道。倘有瀉(泄)漏,甚有關系,小心,小心。”“前歲南巡,有許多不肖
之人騙蘇州女子。朕到家里方知。今年又恐有如此行者。爾細細打聽,凡有這等事,親手
蜜蜜(密密)寫來奏聞。此事再不可令人知道。有人知道,爾即不便矣。”(蘇州女子以
美麗出名,大概有人乘著康熙南巡的機會,想選美進獻,或假借名義,欺騙蘇州女子的家
屬。)“已(以)后若有事,奏帖照南巡報例。在宮中耳目眾,不免人知,不必奏。”“
有所聞見,照先密折奏聞。”
    王鴻緒受到皇帝委托,保証絕對不敢泄漏。他在密折中說:“臣一介豎儒,歷蒙聖恩
簡擢,毫無尺寸報效,愧悚無地。茲于十三日卯刻入直內廷,恭接御批并封內密諭,其時
蔡查二臣未曾到。臣虔開默誦,不勝感激惶悚之至。伏念臣至愚昧,何足此數,乃仰荷天
恩,破格密加委任,惟有竭盡犬馬,力矢忠誠,以仰報聖恩于萬一。至蒙恩諭諄誨,慮臣
稍露風聲,關系甚大,臣益感而欲泣,永永時刻凜遵,三緘其口,雖親如父子兄弟,亦決
不相告,自當慎之又慎,以仰副天心委任之至意也。自后京中可聞之事,臣隨時于恭請聖
安帖內繕寫小折,密達御覽。緣系特奉密旨事宜,理合奏復。謹奉。”(康熙批:是。)
王鴻緒所密奏的,大都是關于錢糧、馬政、鑄錢、鹽政等等財政經濟事務。他對財經事務
特別感興趣,所以后來長期做工部尚書和戶部尚書。本來這些財經事務可以由正式奏本奏
告皇帝,但密折中所奏的大都是弊端,侵犯到既得者的利益,似乎密奏較為妥善。
    除財經弊端外,王鴻緒的密奏性質十分廣泛。有几個密折與“陳汝弼案”有關。這案
子起因于陳汝弼納賄三千兩銀子,后來發展為大案,由“議政大臣、九卿詹事科道等赴刑
部衙門會審”。王鴻緒參與會審,將審案經過詳細密奏康熙,其中說到滿官漢官之間的爭
辯:“……定陳汝弼‘情真立斬’,滿大人皆已依允。李振裕與臣說:定罪未有口供,大
人們應斟酌,且陳汝弼昨日所首字紙及書札是什么東西。臣又云:不是隱藏得的。滿大人
因令司官取來,念與眾大人聽……滿大人說,沒有關系,不必入在口供內。漢大人說:‘
假裝身死’四字該去,昨日原是昏暈去了。因刪四字。屠粹忠說:藏匿案卷及犯贓,得無
‘立斬’之條。議政大人說:改了罷。舒輅因改‘立絞’。科道說:仍照三法司監候絞罷
。滿班大人未有應者。又陳汝弼令家人遞親筆口供,滿大人不收。李錄予說:以前三法司
不曾取陳汝弼親筆口供,今日伊家人來遞,又不收,如何使得呢?……今本內所定口供,
寥寥數語,乃舒輅所做也……從來問官改供及捏供,擬罪處分,條例甚重……滿大人皆怕
惹怨,有話不肯發出。議政大臣亦唯聽舒輅作主裁定而已……”康熙批語:“此奏帖甚好
,深得大臣體,朕已明白了。”奏帖的主要內容,是說“滿大人”有冤枉犯人的情況。“
漢大人”則力為開脫。這案子后來如何結案不明,相信康熙會有較寬大的裁定。值得注意
的是,滿洲官員傳統上雖較有權勢,但康熙并未偏袒滿官。同時又可看到,當時處人死刑
十分鄭重,不能由有權勢的大臣一言而決。
    王鴻緒的密奏中偶然也有若干無關緊要的小事,今日讀來,頗有興味:有一個奏折是
長篇奏告馬政的,最后一段卻說:“……李秀、殷德布二人,不知何人傳信與他,說皇上
在外說他是大光棍,李秀、殷德布甚是驚慌等語。此后臣所陳密折,伏乞皇上仍于密封套
上,御批一‘封’字,以防人偷看泄漏之弊……”(康熙批:知道了。)
    有一個長篇密折奏告主考官、副主考是否有弊,最后一段說:“又宋犖幼子宋筠系舉
人,于十一月廿一日到京會試,向人言:其父向年有暈病,隔久方一發,惟今年武場中暈
一次,及到揚州,復發一次,比以前緊些,然幸而暈醒,仍可辦事,今奏新恩,將來交印
之后即可來京等語……”(康熙批:知道了。)宋犖本為江寧巡撫,新升吏部尚書,辦事
能干,康熙關心他的健康。有一個密折奏告一個官員有罪充軍,解差向他討賞,每人要銀
子十兩,那官員不給,反加辱罵。一天晚上,那官員忽被人綁縛,所有銀兩盡被取去。這
是一件無關緊要的小事,王鴻緒一樣的密折奏聞。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