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的時候
1.火災時撥999電話,請掌握人地時事物通報要領,將發生地點、如某街(路)
某巷、某弄、某號、幾樓及附近明顯標誌一併報出,
以便消防人員迅速到達現場救災。
2.發生火警,應一面派人報警,一面撲救,切勿驚慌失措
,僅顧逃生或搶救財物,而延誤報警。
一般火災,可用水或棉被等浸濕後覆蓋撲滅之,或使用滅火毯覆蓋撲滅之。
3.油類及化學物品火災,可用乾粉、海龍、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撲救,或使用滅火毯覆蓋撲滅之。
炒菜時油鍋起火,可使用滅火毯覆蓋撲滅之,如無滅火器設備,可將鍋蓋蓋上或
用浸濕棉被覆
蓋滅火。
4.勿在火災現場圍觀,以免妨礙消防搶救。
5.墾植焚燒雜草或燒山,須做好防火區隔,並向消防機關
申請核准後,監視實施; 登山旅遊更不可將未熄滅之煙蒂
亂丟;上山掃墓祭祖燃燒紙箔,要預作防火措施,並須俟
紙箔餘燼熄滅後,方可離開。
6.缺水地區及消防車無法進入之地區,應特別提高防火警覺
,最好自備滅火器材,如滅火毯或
消防用水,以備不時之需。
7.經公佈為『危險建築物』之場所,請勿進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