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刺

        我從馬會認識了我第三個女朋友,我和另一個馬會的同事去認識她和她的朋友,
在認識她的第三個星期,我和朋友已和她去街了,
起初我想追她的時候,我和她是很合得來的,
我的同事也和她不太熟識,
每一晚和她講電話,只少每天一小時以上。
而她說了一句話現在也在腦中浮動著,
「唔好同我講咁多電話啦,第時我地會冇野講嫁」
當時我不為然的說不會的,
用了兩星期她做了我女朋友,
但在拍拖時,由於就她的關係,話也少了,在一星期後就分手了。
現在,我和她真是兩個世界的人,
只是我朋友和她的朋友連繫著,而不再是我和她連繫著了,真的諷刺;
她有什麼也不再是第一時間找我了,而是找其他朋友或找我的同事,真的諷刺;
我和她已不再是追她的時候那麼多說話了,而是一句起兩句止了,真的諷刺,
我很後悔,我人生做的最後悔一件事,我不聽她的,那麼快一齊。
再錯多一次,就是和她來得快,去得也太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