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

忘記一個人的確很難,就如我認識了一個月的女朋友一樣,
忘記可能是一年的事,當她說我和你合不來,
我只是想我要改變,改變成她想要的樣子,
但她只是說我很辛苦,這也是我放棄的理由,
天真的想法又來了,分開後的一個半月,忘記不了她,
一星期也會見她一至兩次,而想忘記她時,她也給了我感覺,
今天我看見她在
icq 上寫著,
「她要忘記」,
而要忘記的一定是他
……
一年的男朋友,
我可沒想過「他」的威力,可能忘記一個人真是很難啦。

但忘記一件不快的事,真的是那麼難嗎?
可能是開心的事令她忘記不了,而我自己也是一樣,忘記一個人的確難難難。

可能現實一些講,用第二個人來忘記一個人,
即是把開心來忘記開心,這也是我唯一想起來的;
而第二個方法是令自己處於最忙的時候,什麼也不想,只是工作,也是可行的方法。
我想,其實一定還有更多的方法,留待下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