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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題 寫 作 的 重 要 性
命 題 寫 作 在 中 國 語 文 科 很 重 要 , 比 讀 本 問 題 更 重 要。許 多 同 學 埋 首苦 讀 32 篇 課 文 , 卻 忽 略了 命 題 寫 作 。須 知 道 讀 本 問 題 和 命 題 寫 作 所 佔 分 數 相 同 ( 同 為 35% ) 。 自 1993 年 以 來 , 讀 本 問 題 一 般 回 答 4 題 , 而 命 題 寫 作 則 寫 一 篇 。 倘 若 有 一 條 讀 本 問 答 表 現 不 好 , 還 有 其 餘 三 題 補 救。 然 而 , 如 命 題 寫 作 稍 有 差 池 , 例 如 離 題 , 就 會 一 命 鳴 呼 !大 家 可 以 衝 量 兩 者 的 重 要 性。
課 文 與 作 文 雙 劍 合 璧
葉 紹 鈞 先 生 曾 說:範 文 無 非 是 個 例。讀 本 篇 章 的 根 本 作用 應 起 寫 作 的 示 範 作 用 ,讓 同 學 習 寫 作 的 ,諸 如 謀 篇 布 局,佳 句 名 言,修 辭 語 法 等。同 學 不 宜 將 讀 本 問題 與 命 題 寫 作 割 裂, 應 該 將 兩 者 結 合 。 例 如 讀 文 中 的《 六 國 論 》,《 敬 業 樂 業 》,以 及 中 三 之《 釣 勝 於 魚 》均 是 論 說 文 的 上 佳 之 作 。至 於《 花 潮 》,《 竹 林 深 處 人 家 》,《 我 看 大 明 湖 》以 及《 驀 然 回 首 》則 可 以 作 為 寫 作 描 寫 文 的 參 考。
時 代 有 變,傳 情 達 意 不 變
21 世 紀 是 資 訊 科 技 的 世 界,鴻 雁 傳 書,家 書 萬 金 庶 幾 成 絕 響。縱 使 溝 通 工 具 由 情 意 綿 綿 的 錦 帕 變 為 冷 若 冰 霜 的 電 腦,但 內 裡 的 喁 喁 細 語 仍 然 是 不 變 的 。 語 文 的 基 本 功 能 是 傳 倩 達 意,學 語 文 的 首 要 目 的 在 能 運 用 文 字 和 語 言 清 楚 表 達 自 己 的 意 念 。因 此 ,寫 作 是 第 一 位 的, 是 最 重 要 的。 至 於 讀 本 篇 章 則 可 以 訓 練 同 學 的 思 考 能 力 ,亦 可 學 習 古 今 人 物 之 嘉 言 懿 行。因 此,各 位 不 宜 只 重 讀 本 問 題 而 忽 略 命 題 寫 作 。 此 外,我 們 日 常 生 活 時 刻 需 要 運 用 文 字,因 此 寫 作 訓 練 的 重 要 性 毋 容 置 疑。
小 心 審 題 為 寫 作 根 本
許 多 時 候,同 學 表 現 欠 佳 的 原 因 是 審 題 不 清,以 致 成 績 差 強 人 意。例 如:1999 年 第 一 題:「 香 港 人 有 禮 貌 嗎 ? 談 談 你 的 看 法。」就 有 為 數 不 少 的 考 生 未 能 了 解 題目 要 求,重 點 放 在 不 同 的 地 方,如 禮 貌 之 重 要 性,如 何 培 養 禮 貌,香 港 人 有 禮 或 沒 有 禮 貌 的 原 因 等 等。此 皆 考 生 未 能 仔 細 審 題 而 偏 離 重 心 之 弊。 同 學 只 要 仔 細 參 看 歷 屆 試 題 分 析 便 會 知 道。因 此 同 學 必 須 小 心 審 題,否 則 縱 使 你 讀 書 破 萬 卷,也 不 能 下 筆 如 有 神,屆 時,筆 落 驚 風 雨 ,文 成 泣 鬼 神( 因 你 離 題 失 分,鬼 神 為 你 痛 哭 而 矣 )。
分 段 恰 當,層 次 分 明
一 般 同 學 寫 作 都 習 慣 用「三 段 法」: 引 言,正 文,總 結。這 樣 全 文 便 會 顯 得 層 次 不 清,分 段 的 準 則 很 簡 單,一 個 重 點 就 一 段,不 應 以 字 數 的 多 寡 來 決 定。多 分 段 可 使 文 章 層 次 較 清 楚,讀 者 較 易 掌 握 文 意。
善 用 修 辭,色 香 味 全
一 篇 沒 有 修 辭 的 文 章 就 彷 如 一 碗 沒 有 調 味 的 即 食 麵,味 同 嚼 蠟。加 上 修 辭 的 文 章 就 像 一 碗 色 香 味 俱 全 的 即 食 麵,令 人 垂 涎 三 尺 。 然 而 ,過 猶 不 及,太 多 的 調 味 卻 會 令 人 生 厭,所 以 同 學 不 能 濫 用 修 辭,寫 文 章 宜 善 用 修 辭,為 文 章 加 添 色 彩。
四 大 禁 忌 ( 以 1989 年 第 一 題 :以 八 八 奧 運 發 生 的 事 例,談 談 體 育 精 神 為 例 )
- 主 從 不 分:只 評 論 各 個 事 例 是 否 遣反 體 育 精 神,即 錯 以事 例 為 主,體 育 精 神為 輔
- 述 多 論 少:詳 述 各 個 事 件 始 末,只 在 末 段 略 提 體 育 精 神 作 結
- 論 見 零 碎:只 就 若 干 事 例 稍 析 體 育 精 神 之 義 ,全 文 缺 乏 組 織
- 引 題 過 長:用 頗 長 篇 幅,或 懷 念 去 年 奧 運 或 設 計 一 段 故 事,然 後 才 入 正 題,至 於 主 題 部 分,僅 得 寥 寥 數 語 作 一 總 評
提 綱 挈 領
- 開 門 見 山:寫 作 議 論 文 宜 用 開 門 見 山 的 手 法,在 第 一 段 即 提 出 全 文 的 重 心,例 如:《 六 國 論 》一 開 首 就 說 明 重 點 :「六 國 破 滅,非 兵 不 利,戰 不 善,弊 在 賂 秦 」
- 善 用 綱 領 句:每 一 段 宜 以 第 一 句 為 該 段 的 主 旨 句。例 如 王 力 的 《 請 客 》,陳 之 藩 的《 釣 勝 於 魚 》及 朱 光 潛 的 《 談 讀 書 》皆 有 運 用 這 一 種 方 法
作 法 提 要
- 多 用 例 證:文 中 宜 多 以 事 例 說 明 自 己 的 觀 點,如 能 加 上 適 當 的 史 例 和 語 例 則 會 更 佳,如 用 設 例 則 不 宜 太 多 。
- 正 反 對 比:文 中 的 論 點 宜 有 正 反 兩 方 面 的 說 明。例 如 寫 作「 談 遲 到 」,宜 分 別 說 明 遲 到 的害 處 ( 正 面 )和 守 時 的 好 處( 反 面 )。
- 層 次 分 明:全 文 的 布 局 要 有 層 次,例 如《 六 國 論 》一 文,先 提 「弊 在 賂 秦 」, 然 後 說 明 賂 秦 而 亡 的 原 因,之 後 再 說 明「 不 賂 者 以 賂 者 喪 」, 繼 而 說 出 不 賂 而 勝 秦 之 法,最 後 點 出 借 古 諷 今 之 主 旨。層 次 清 楚,條 理 井 然 。
- 善 用 修 辭:寫 作 議 論 文 宜 多 用 排 比,反 問 ,設 問,類 比。
三 大 禁 忌
- 重 敘 事 而 輕 感 受:文 章 滔 滔 不 絕 記 敘 件 經 過 而 忽 略 感 受(「 記 一 次 X X 的 經 過 和 感 受 」一 類 文 章 最 易 犯 此 毛 病 )。
- 敘 事 平 淡 欠 輕 重:一 般 同 學 敘 述 事 件 時 仿 似 流 水 帳,平 鋪 直 敘,全 無 剪 裁,主 次 不 清,輕 重 不 分 ;更 劣 者 就 東 拉 西 扯,隨 想 隨 寫 ,全 無 條 理 可 言。
- 感 受 與 事 件 無 關:同 學 所 抒 發 的 感 情 與 所 述 事 件 無 關 ,例 如 1999 年 第 二 題:「 聽 友 人 立 群 傾 訴 心 事 有 感 」,有 的 同 學 所 抒 發 的 感受 有 如 天 馬 行 空,茫 無 邊 際,與 所 聽 毫 無 關 連 ,這 就 是 一 大 缺 失 。
作 法 提 要
- 事 件 始 末 要 清 楚:一 篇 記 事 文 的 要 素 應 包 括 六 何( 何 時,何 地,何 人,何 事,為 何,如 何 ),這 樣 全 篇 文 章 才 會 完 整。例 如《 花 潮 》一 文 就 包 括 這 六 項 要 素。
- 詳 略 主 次 要 分 明:與 主 題 有 關 的 事 宜 詳 寫,其 他 的 宜 略 寫。敘 事 要 有 層 次,前 因 後 果 要 交 代 清 楚。
- 抒 情 真 摯 和 具 體:不 能 以 泛 泛 之 詞 說 出 自 己 的 感 受,例 如,我 感 到 很 高 興 / 沉 悶 等,宜 以 具 體 事 件 反 映你 的 感 受。一 件 感 人 的 事 不 一 定 要 用 「 慘 」字,宜 用 各 人 的 行 動 來 反 映 這 是 一 件 喜 事 或 慘 事 。如 能 寫 出 真 感 受 則 更 佳。
- 第 一 人 稱 說 故 事:由 1993 年 至 2001 年 九 年 以 來,記 事 文 全 要 求 以 第 一 人 稱 書 寫,考 生 如 以 第 三 人 稱 寫 作,則 會 變 成 記 述 別 人 的 故 事,以 致 離 題 萬 丈。
- 順 敘 倒 敘 皆 相 宜:記 事 可 用 順 敘 或 倒 敘。如 用 倒 敘 則 要 注 意 前 後 呼 應,否 則 會 變 成 不 合 邏 輯。
- 句 式 修 辭 多 變 化:句 式 宜 多 變,可 以 使 文 章 生 色 不 少,宜 多 用 比 喻,排 比,擬 人。
三 大 禁 忌
- 重 敘 事 而 輕 描 寫:例 如 寫 雨 中 街 景 一 類 的 文 章,同 學 往 往 花 大 量 篇 幅 去 敘 述 在 街 上 避 雨 的 經 過 而 忽 略 了 文 章 的 主 題 應 是 描 寫 街 中 的 景 象。
- 記 事 與 描 寫 混 淆:例 如 1994 年 第 三 題:「 香 港 有 不 少 別 具 風 格 的 公 園,試 選 擇 一 個,描 述 它 的 特 色 和 吸 引 人 的 地 方 」,有 許 多 同 學 會 誤 作 了 「 記 一 次 往 公 園 遊 玩 的 經 過 和 感 受 」。
- 人 物 面 目 欠 鮮 明:由 於 同 學 不 注 意 用 詞 ,觀 察 力 薄 弱 和 想 像 力 欠 佳,因 此 文 中 寫 的 人 物 欠 鮮 明,人 人 皆 是 張 三 或 李 四,欠 缺 個 性 。
作 法 提 要
- 泛 寫 特 寫:寫 描 寫 文 可 分 泛 寫 和 特 寫,泛 寫 即 是 不 分 時 限,將 某 一 地 之 景 色 作 概 括 的 描 述,例 如 歐 陽 修 寫 滁 州 的 四 季則 是 泛 寫,並 不 是 描 寫 某 一 年 的 四 季,又 例 如 梁 容 若 筆 下 的大 明 湖 的 安 靜,樸 素,含 蓄,有 用 處也 是 泛 寫。李 廣 田 的 花 潮 則 是 特 寫,是 特 寫 某 一 次 他 往 圓 通 山 賞 海 棠 之 景。同 學 宜 小 心 審 題,一 定 要 清 楚 知 道 是 泛 寫 還 是 特 寫 。
- 善 用 襯 托:人 之 善 惡,景 之 美 醜 無 絕 對,因 此 宜 用 對 比 襯 托 去 凸 出 景 物 或 人 物 的 特 色 。例 如 梁 容 若 會 用 其 他 湖 去 襯 托 大 明 湖 ,西 西 會 用 現 代 化 的 店 舖 去 襯 托 古 老 的 店 舖。
- 想 像 力 強:要 筆 下 的 人 物 活 靈 活 現,一 定 要 運 用 豐 富 的 想 像 力,才 能 令 讀 者 留 下 深 刻 的 印 象,否 則 人 云 亦 云,鸚 鵡 學 舌,則 只 會 令 文 章 淡 而 無 味。
- 修 辭 用 語:用 詞 要 精 確 ,多 作 顏 色 渲 染,修 辭 要 多 變。描 寫 文 宜 多 用 誇 張 ,對 比 ,襯 托 ,擬 人,比 喻 等 修 辭 法 。
- 層 次 分 明 :描 寫 文 宜 以 三 四 個 形 容 詞 先 概 括 所 寫 景 物 的 特 色,然 後 才 逐 一 作 細 膩 的 描 寫,就 像 《 我 看 大 明 湖 》一 文 的 手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