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言 | 議 論 文 | 記 事 文 | 描 寫 文 | 歷 屆 試 題 分 析 |


導 言   

命 題 寫 作 的 重 要 性

命 題 寫 作 在 中 國 語 文 科 很 重 要 , 比 讀 本 問 題 更 重 要。許 多 同 學 埋 首苦 讀 32 篇 課 文 , 卻 忽 略了 命 題 寫 作 。須 知 道 讀 本 問 題 和 命 題 寫 作 所 佔 分 數 相 同 ( 同 為 35% ) 。 自 1993 年 以 來 , 讀 本 問 題 一 般 回 答 4 題 , 而 命 題 寫 作 則 寫 一 篇 。 倘 若 有 一 條 讀 本 問 答 表 現 不 好 , 還 有 其 餘 三 題 補 救。 然 而 , 如 命 題 寫 作 稍 有 差 池 , 例 如 離 題 , 就 會 一 命 鳴 呼 !大 家 可 以 衝 量 兩 者 的 重 要 性。

課 文 與 作 文 雙 劍 合 璧

葉 紹 鈞 先 生 曾 說:範 文 無 非 是 個 例。讀 本 篇 章 的 根 本 作用 應 起 寫 作 的 示 範 作 用 ,讓 同 學 習 寫 作 的 ,諸 如 謀 篇 布 局,佳 句 名 言,修 辭 語 法 等。同 學 不 宜 將 讀 本 問題 與 命 題 寫 作 割 裂, 應 該 將 兩 者 結 合 。 例 如 讀 文 中 的《 六 國 論 》,《 敬 業 樂 業 》,以 及 中 三 之《 釣 勝 於 魚 》均 是 論 說 文 的 上 佳 之 作 。至 於《 花 潮 》,《 竹 林 深 處 人 家 》,《 我 看 大 明 湖 》以 及《 驀 然 回 首 》則 可 以 作 為 寫 作 描 寫 文 的 參 考。

時 代 有 變,傳 情 達 意 不 變

21 世 紀 是 資 訊 科 技 的 世 界,鴻 雁 傳 書,家 書 萬 金 庶 幾 成 絕 響。縱 使 溝 通 工 具 由 情 意 綿 綿 的 錦 帕 變 為 冷 若 冰 霜 的 電 腦,但 內 裡 的 喁 喁 細 語 仍 然 是 不 變 的 。 語 文 的 基 本 功 能 是 傳 倩 達 意,學 語 文 的 首 要 目 的 在 能 運 用 文 字 和 語 言 清 楚 表 達 自 己 的 意 念 。因 此 ,寫 作 是 第 一 位 的, 是 最 重 要 的。 至 於 讀 本 篇 章 則 可 以 訓 練 同 學 的 思 考 能 力 ,亦 可 學 習 古 今 人 物 之 嘉 言 懿 行。因 此,各 位 不 宜 只 重 讀 本 問 題 而 忽 略 命 題 寫 作 。 此 外,我 們 日 常 生 活 時 刻 需 要 運 用 文 字,因 此 寫 作 訓 練 的 重 要 性 毋 容 置 疑。

小 心 審 題 為 寫 作 根 本

許 多 時 候,同 學 表 現 欠 佳 的 原 因 是 審 題 不 清,以 致 成 績 差 強 人 意。例 如:1999 年 第 一 題:「 香 港 人 有 禮 貌 嗎 ? 談 談 你 的 看 法。」就 有 為 數 不 少 的 考 生 未 能 了 解 題目 要 求,重 點 放 在 不 同 的 地 方,如 禮 貌 之 重 要 性,如 何 培 養 禮 貌,香 港 人 有 禮 或 沒 有 禮 貌 的 原 因 等 等。此 皆 考 生 未 能 仔 細 審 題 而 偏 離 重 心 之 弊。 同 學 只 要 仔 細 參 看 歷 屆 試 題 分 析 便 會 知 道。因 此 同 學 必 須 小 心 審 題,否 則 縱 使 你 讀 書 破 萬 卷,也 不 能 下 筆 如 有 神,屆 時,筆 落 驚 風 雨 ,文 成 泣 鬼 神( 因 你 離 題 失 分,鬼 神 為 你 痛 哭 而 矣 )。

分 段 恰 當,層 次 分 明

一 般 同 學 寫 作 都 習 慣 用「三 段 法」: 引 言,正 文,總 結。這 樣 全 文 便 會 顯 得 層 次 不 清,分 段 的 準 則 很 簡 單,一 個 重 點 就 一 段,不 應 以 字 數 的 多 寡 來 決 定。多 分 段 可 使 文 章 層 次 較 清 楚,讀 者 較 易 掌 握 文 意。

善 用 修 辭,色 香 味 全

一 篇 沒 有 修 辭 的 文 章 就 彷 如 一 碗 沒 有 調 味 的 即 食 麵,味 同 嚼 蠟。加 上 修 辭 的 文 章 就 像 一 碗 色 香 味 俱 全 的 即 食 麵,令 人 垂 涎 三 尺 。 然 而 ,過 猶 不 及,太 多 的 調 味 卻 會 令 人 生 厭,所 以 同 學 不 能 濫 用 修 辭,寫 文 章 宜 善 用 修 辭,為 文 章 加 添 色 彩。

回頁頂


議 論 文

四 大 禁 忌 ( 以 1989 年 第 一 題 :以 八 八 奧 運 發 生 的 事 例,談 談 體 育 精 神 為 例 )

  1.  
    1. 主 從 不 分只 評 論 各 個 事 例 是 否 遣反 體 育 精 神,即 錯 以事 例 為 主,體 育 精 神為 輔
    2. 述 多 論 少詳 述 各 個 事 件 始 末,只 在 末 段 略 提 體 育 精 神 作 結
    3. 論 見 零 碎只 就 若 干 事 例 稍 析 體 育 精 神 之 義 ,全 文 缺 乏 組 織
    4. 引 題 過 長用 頗 長 篇 幅,或 懷 念 去 年 奧 運 或 設 計 一 段 故 事,然 後 才 入 正 題,至 於 主 題 部 分,僅 得 寥 寥 數 語 作 一 總 評

提 綱 挈 領

作 法 提 要

回頁頂


記 事 文

三 大 禁 忌

  1. 重 敘 事 而 輕 感 受文 章 滔 滔 不 絕 記 敘 件 經 過 而 忽 略 感 受(「 記 一 次 X X 的 經 過 和 感 受 」一 類 文 章 最 易 犯 此 毛 病 )。
  2. 敘 事 平 淡 欠 輕 重一 般 同 學 敘 述 事 件 時 仿 似 流 水 帳,平 鋪 直 敘,全 無 剪 裁,主 次 不 清,輕 重 不 分 ;更 劣 者 就 東 拉 西 扯,隨 想 隨 寫 ,全 無 條 理 可 言。
  3. 感 受 與 事 件 無 關同 學 所 抒 發 的 感 情 與 所 述 事 件 無 關 ,例 如 1999 年 第 二 題:「 聽 友 人 立 群 傾 訴 心 事 有 感 」,有 的 同 學 所 抒 發 的 感受 有 如 天 馬 行 空,茫 無 邊 際,與 所 聽 毫 無 關 連 ,這 就 是 一 大 缺 失 。

作 法 提 要

回頁頂


描 寫 文

三 大 禁 忌

  1. 重 敘 事 而 輕 描 寫例 如 寫 雨 中 街 景 一 類 的 文 章,同 學 往 往 花 大 量 篇 幅 去 敘 述 在 街 上 避 雨 的 經 過 而 忽 略 了 文 章 的 主 題 應 是 描 寫 街 中 的 景 象。
  2. 記 事 與 描 寫 混 淆例 如 1994 年 第 三 題:「 香 港 有 不 少 別 具 風 格 的 公 園,試 選 擇 一 個,描 述 它 的 特 色 和 吸 引 人 的 地 方 」,有 許 多 同 學 會 誤 作 了 「 記 一 次 往 公 園 遊 玩 的 經 過 和 感 受 」。
  3. 人 物 面 目 欠 鮮 明由 於 同 學 不 注 意 用 詞 ,觀 察 力 薄 弱 和 想 像 力 欠 佳,因 此 文 中 寫 的 人 物 欠 鮮 明,人 人 皆 是 張 三 或 李 四,欠 缺 個 性 。

作 法 提 要

回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