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系列(四)

法援問題知多d

問:什麼類型的官司訴訟,才可申請法律援助?

民事方面,如離婚、工傷或疏忽索償的訴訟,甚至欲就政府的一些決定進行司法覆核,皆可尋求法律援助。法援署亦有就租務、合約糾紛等提供援助。(市民如果對自己的個案是否符合申請法援的資格存有疑問,可往法援署查詢)

刑事方面,若市民面臨刑事起訴並須於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審理,亦可申請法援從而尋求律師的協助。不過,法援的服務不包括於裁判法院的刑事案件。就該等案件,市民應向裁判法院的當值律師尋求協助。

 

問:法援署一般會從那幾方面評核市民的法援申請?

法援署一般會先評估申請人的案件理據是否足夠,與及審查申請人的資產(即所謂財務資源)是否合乎資格,才決定是否批准法律援助。

 

問:申請法援的資產上限為何?

若果申請人的可動用收入及資產在HK$20,000以下,便符合資格申請法援,若申請人的可動用資產介乎HK$20,001至HK$162,300,仍可申請法援,但法援署會要求申請人在訴訟期間向法援署支付若干金額的分擔費,由HK$1,000至HK$40,575不等,需視乎申請人的資產總值與及估計有關案件所需的訟費而定。另外,申請人若擁有物業,而該物業並非屬於自住之用,法援署亦會視該物業為申請人的可動用資產。

  

問:法援署在審批資產時,會否一併考慮配偶的資產?

會。除非申請人已與配偶分居,又或者配偶也涉及在是次法援申請的案件中,並與申請人出現利益衝突,否則申請人與配偶的資產都會一併被法援署考慮。

 

問:若果我的可動用資產值超過上述的HK$162,300,是否就不合乎申請法援的資格?

不一定。因為法援署亦設有法援輔助計劃,專為可動用資產介乎HK$162,300至HK$450,800的「夾心人士」而設。在此夾心輔助計劃下,申請人須先向法援署繳付HK$1,000的申請費,及後在獲批法援後,再付HK$40,575的中期分擔費予法援署。

 

問:若我的法援申請被拒,我是否有上訴渠道?

若申請人的法援申請被拒,可向高等法院的司法常務官提出上訴。

 

後記:

法院的大門是為所有人而開的,不論是富有人家還是弱勢社群,都有權透過法院尋求公義,以保護自己的權益。法律援助服務是維持法治中最重要的一環,而法援署本身的獨立性亦非常重要。市民有時會因為不滿政府的一些決策,而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有鑑於申請人本身的財政所限,申請人往往需要向法援署求助。因此,法援署必須獨立於政府架構,使它在審批法援時,不會因為有關案件牽涉政府利益而有所偏袒。但政府最近決定把法援署撥歸民政事務局轄下管理,此舉將削弱了法援署的獨立性,做法令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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