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燮的《原詩》成書於康熙二十五年,是對明代至當時的詩歌理論所作較為全面和正確的總結。《原詩》以反對文學復古主義作為寫作宗旨,從考察詩歌的歷史發展入手,對許多文學的基本問題作出精到的論述和可貴的探索。《原詩》主要探討兩方面的問題:首先是從詩歌發展中的「源」、「流」、「正」、「變」和「沿」、「革」、「因」、「創」的關係,揭示詩歌不斷變化和發展;其次是用「理」、「事」、「情」概括客觀世界的事物,以「才」、「識」、「膽」、「力」說明詩人從事創作的主觀條件,認為創作是面者完美的總合。
歷史是不能割斷的,萬事萬物都在變化中:「古云『天道十年一變』, 此理也,亦勢也,無事無物不然,寧獨詩之一道膠固而不變乎?」葉燮之論帶有較諸前人先進的詩歌進化論色彩,指出所有停滯、倒退的觀點都是沒有根據的,從根本上駁斥了模擬復古的陳腐之論。葉燮將《詩大序》「正風」、「正雅」與「變風」、「變雅」之說加以發揮,揭示「變」是詩歌發展的必然規律,「正變係乎時,時有變而詩因之。時變而失正,詩變而仍不失其正,故有盛無衰,詩之源也。」「源」、「流」、「正」、「變」是詩歌的歷史發展,無「源」則無「流」,無「正」則無「變」;「沿」、「革」、「因」、「創」乃詩歌歷史中的繼承與創進關係,同樣無「沿」則無「革」,無「因」亦無「創」,批評、否定了傳統的偏頗之見。
葉燮又認為,從詩歌自身的藝術規律,即體格、聲調、命意、格律、新故、升降等,亦可看到詩歌發展變化的痕跡。嘗言道後人學詩多是繼承前人有用的養料,拋棄不合時宜的糟粕,而詩歌「變」的原因即是這種繼承與創新的關係,為的是「除弊救衰」,使詩歌能長久發展:「循其源流升降,不得謂正為源而長益、變為流而始衰。惟正有漸衰,故變能啟盛。」當詩歌發展至某一地步,必要創新以延續其生命。所謂「變」並不一定是改變詩體。在葉燮看來,詩體的改良也是「變」、是詩歌發展的生機,乃「除弊救衰」的必然動力和途徑。
葉燮在肯定詩歌跟隨萬事萬物改變的基礎上,進而探討「變」的基本規律。就創作客體而論,萬事物萬物都是由簡單漸漸發展至繁複,由低級逐步提升至高級的。葉燮從飲食、音樂、居室、嫁禮四者的討論已肯定了這點。對事物的進步取向,葉燮是這樣概括的:「大凡物之踵事增華,以漸而進,以至於極…不可謂後此者不有加乎其前也。」「踵事增華」語出昭明太子的《文選•序》:「踵其事而增華,變其本而加厲」,葉燮結合「後此者不有加乎其前也」的論述,表達出他厚古而不薄今、進化發展的觀點。
所謂「踵事增華」、「因時遞變」,各個時期傑出作者的詩歌都是在「屢變」的,或「小變」,或「大變」,或「因而實為創」,或「雖各有所因而實一一能為創」。接下來葉燮又就創作主體而論,探討詩歌「變」的基本規律。葉燮嫻熟在運用自己深厚的學養,以詩歌發展的史實指出詩歌發源於《尚書》,嗣後為《詩經》所超越;漢詩又為魏詩所超越,「自後盡態極妍,爭新競異,千狀萬態,差別井然。」他認為,一部詩歌發展的歷史,恍如行旅之於道途,「唐虞之詩,如第一步;三代之詩,如第二步,彼漢魏之詩,以漸而及,如第三第、四步耳。」因為詩歌是不斷發展的,故此復古實為不必要:「今時必欲復古而行之,不亦天下之大愚也哉!」
其實復古者的本意是要挽救詩壇頹風,用意是好的,問題在於他們看不到詩歌的發展乃一歷史過程,一味眼盯古人,要求人們向產生背景完全不同的前代詩歌學習,亦步亦趨地模仿古人,並不要求詩貼近變動時勢,有效地從現實中汲取詩情。葉燮對詩歌展的探討,其實是對力主復古的詩論家所引起的流弊的批評。
葉燮的「源」、「流」、「正」、「變」說,從歷史的不斷發展揭示了詩歌也在不斷發展、無所謂古今的客觀現實,對歷代復古與反復古的爭辯作出正確的定案,意義十分重大。可是,這種詩歌發展論在某一程度上迴避了對詩歌成熟期的肯定,且葉燮在論述詩歌有興盛和衰落的時候,一方面強調作家個人的獨立興起,另一方面又認為個人難以獨挽狂瀾顯示立論的矛盾。故《原詩》在當時詩壇爭論崇漢還是宗唐、學宋還是貴今的大潮流中並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在清初沒有引起很大的影響。雖然葉燮的詩論在當時並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但乾隆年間幾位進步的詩論家如袁枚、趙翼等的詩論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葉燮詩論的影響,其中繼王士禛而領袖詩壇的沈德潛更是出自葉燮門下,可見《原詩》對中國詩學的貢獻十分宏大。葉燮詩論地位的重要可見一斑。
葉燮在詩歌創作論方面,亦有寶貴的探討。他把創作的客觀條件歸納為「理」、「事」、「情」三個因素,而將「才」、「膽」、「識」、「力」歸結為創作的主觀條件。從葉燮的這一探索中,我們可知他已接觸到詩歌思想內容與形象化、真實與虛構想像,以及美的客觀存在與審美主體的主用等問題,明遼詩不同於一般語言文字的論述與敘述,而有著一般語言文字所不能及的效果。
「理」是指客觀事物的規律,「事」乃客觀事物的現象,而「情」即客觀事物的情態、情態、情趣。葉燮認為,「此三言者足以窮盡萬有之變態」。事物因「理」而產生,據之以發展而成「事」,而「情」則是「事」多姿多彩的存在方式,是其具自得之趣的情狀。從葉燮的論述可見,「理」為三者之關鍵,而「理」、「事」、「情」則足以把萬物萬事加以概括。可是,葉燮《原詩》又將「氣」(似乎是指生生不息的生命力)置於三者之上,是「總而持之,條而貫之」的神秘概念,三者藉氣而行,顯得有點邏輯上的混亂。
「才」、「膽」、「識」、「力」是葉燮對創作主觀條件的歸納。「才」是把思想認識用文辭表現出來的才能,也是掌握創作法則的才能;「膽」則是敢於發表思想、敢於自由創作、敢於打破束縛的精神;「識」是對客觀事物的理事情的是非美惡的識別能力,與歷代詩歌各種創作經驗與方法的識別能力;「力」是概括各種事物與獨自成家的筆力。在四者的關係上,葉燮認為「識」能張「膽」,「膽」能生「才」,而「才」則須由「力」戴,如是作品方能出色,其中「識」起著主導作用:「唯有識則事非明」、「胸中無識之人,即終日勤於學而亦無益」、「無識則三者俱無所託」,相比「無才則心思不出」、「無膽則筆墨畏縮」、「無力則不能自成一家」,「識」所起的主導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葉燮承認人的天賦有差別,但更強調後天人工的修養。他指出凡是才能不足的,首先應該鍛鍊識見,而其方法是分析研究客觀事物,包括對古代作品的分析研究;在創作上則強調作家須取法自然:本質美,形式才可能美;本質惡,則不可能有美形。
總的來說,葉燮認為詩歌的作者必須首先對客觀事物「理」、「事」、「情」進行研究分析,復具有「才」、「膽」、「識」、「力」的能力,再用體格、聲調、蒼老、波瀾等方法加以表現修飾,才不是徒具形式的詩作,見解十分宏通。
黃穎聰
2000年6月
〔學術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