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异教

   ─ 美国社会和执法部门如何看待异教

                  Jane Morse

    

    对不少美国人来说,「异教」这个词使人联想到许多不好的涵意:异教领袖是罪犯;异教信徒是被洗过脑的人;异教所信仰的东西荒诞不经;异教活动很危险,常常不是涉及暴力就是涉及自杀。

    但是美国这个国家就是由宗教异见者创立的,美国宪法全力保护美国公民有权利自由地享受他们选择的任何宗教。但是尽管如此,异教,或者说 "新宗教运动" ,有时还是会引起美国主流社会的不信任和恐惧。

到底什么是异教?

    从社会学的定义来说,异教大体上是一种与其所在社会的主导文化格格不入的宗教运动。但是扛5c多过去被认为是 "异教" 的宗教现在已经成为得到认可的教会,如早期的贵格会、安息日会以及摩门教等。一些在美国被认为是 "异教" 的团体,如佛教禅宗,则是世界有些地区的主流宗教。

   美国著名的宗教历史学家、「美国宗教研究所」所长J·戈登·梅尔顿指出,社会科学家把宗教组织分为三个类别:教会、教派和异教。

   根据梅尔顿在其著作《美国异教百科手册》中的定义,"教会" 是大的宗教教派,其特点是包含生活,并且认同主流文化。

   "教派" 指的是从大的教会教派中分裂出去的教派。梅尔顿指出,从总的倾向来说,教派在很多方面和主流教会教派类似,但是其教义通常更严格,对成员的行为要求也更严厉。此外,教派强调他们和主体文化的分离与区别。

    至于"异教",梅尔顿是这样定义的:"异教具有完全不同的宗教结构,和主流宗教社群相异。"

    但是梅尔顿补充说:"异教代表着文化内部的一种宗教创新力量。" 这种创新力量常常是受来自外国文化的宗教思想----如印度教和佛教等----启发的结果。另外一些异教则产生于主导文化内部的宗教革新。梅尔顿指出基督教联合会和科学教便是这样的例子。

    大多数宗教学者乾脆避免使用"异教"这个词。他们把这些组织称为"新宗教运动",因为一些"异教"组织是仍然处于第一代阶段的年轻宗教。

    (在这篇文章中,"异教"和"新宗教运动"是两个意义对等、可以互换的名词。)

    关于美国今天到底有多少异教现在没有确切可靠的数字。专家们提供的数字从几百到几千不等。根据梅尔顿在《美国异教百科手册》中的估计,美国现在有五、六百种异教,或者说是"另类宗教"。至于这些异教团体有多少成员,梅尔顿认为,据对过去几十年间几百个主要新宗教的成员人数的一个合理估计,其数量应该在15万到20万之间。

异教的吸引力何在?

    异教,或者说新宗教,对那些正在经历个人转折的人来说吸引力最大,比如从青少年走向成年的人,或者经历"中年危机"的人。梅尔顿在向「新宗教研究中心」递交的一份论文中说,18岁到25岁的青年和35岁到40岁的中年人是异教的主要成员。

    理查德·拉卡约在为《时代》周刊写的一篇题名为《异教的诱惑》的文章中观察道:"未满足的精神渴望是申请者唯一需要的条件,而任何人在生活的某个阶段都免不了有这种时候。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与其是否会受到吸引或者是否能够抗拒吸引毫无关系。"

    美国学者一致认为,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是异教在美国迅猛发展的年代,因为当时美国经历着一个反叛和改革的时代,许多人对权威产生质疑。

    在另一方面,随着大众传媒的发展以及人们的流动性更大,不同背景和信仰的人之间接触增加,新宗教运动因此得到推动。特别是在西部,在宗教自由的环境中有各类宗教大批诞生。

    但是对新宗教的开放态度并不一定等于主流社会的接受。梅尔顿写道,"我们自己的宗教信仰(或者非宗教性的立场观点)与新宗教的差异、视少数人团体为扰乱社会秩序的组织、或者对我们所遇到的异教成员印象不良等----这些都有可能使我们对这些组织产生反感情绪。"

异教组织危险吗?

    梅尔顿指出,新宗教组织的成员只是它所在社会中的极小部份人口。他写道,在北美,普通新宗教成员的人数仍然是数以百计或数以千计、而不是以万或者几十万为单位来计算。

    此外,也没有多少证据表明异教团体像人们所说的那样对其成员进行"洗脑"。许多学者认为,一个人如果不是出于自愿的话是无法被"洗脑"的。如果一个异教组织从肉体上强制和逼迫成员,那么执法部门毫无疑问有理由关注。不过大多数异教组织招慕成员的方式和主流宗教类似,也就是通过散发小册子、开班授课以及直接向陌生人进行宣传和劝诱。

    根据执法领域的专家们在《联邦调查局执法通报》上的介绍,大多数异教组织并没有逾越法律的界限。亚当·苏宾、卡尔·詹森和罗德·格雷格在2000年9月一篇题为《和"异教"打交道:一个监督模式》的文章中写道,虽然确有一些异教领袖从信徒那里骗取钱财,牟私利,但是大多数异教领袖真诚地相信自己的教说,不管这些这些教说似乎多么离奇和荒诞。

    苏宾、詹森和格雷格写道,断定某种新宗教运动对社会是否有危险是执法人员所面临的挑战。"诸如在东京地铁释放神经毒气的奥姆真理教之类的异教组织对他们所在的社会造成肯定无疑的威胁。另外一些异教组织的成员为了能够使自己被电光柱送到上帝的飞碟上而自杀,如圣迭戈的天门教,这些组织的成员对自身的生命构成威胁。大多数异教团体不为公众所知,也很少和别人谈论他们的信仰,从来不滋扰任何人。"

    苏宾、詹森和格雷格列出有暴力隐患的异教可能会具有的一些表现,作为执法工作的参考。其中包括:

    ■有和执法部门发生暴力冲突、或者本组织内部发生暴力的历史。
    ■该组织领袖过去和现在的情况,如是否有暴力、毒品、酗酒或者精神不正常的历史。
    ■该组织最近一段时间是否购买过武器、毒药或者反常数量的药物或药物附属品。
    ■该组织是否训练成员使用武器,或者演习自杀。
    ■该组织是否制定出即将"超越尘世生活"的确切日期。

    这三位作者告诫说,一个宗教组织并不会因为其成员可能在饮食、服饰、语言或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做法或仪式新颖离奇而对社会构成威胁。同样,一个宗教组织和其他人的隔离本身也不构成威胁。一个宗教组织的成员对其领袖的"绝对服从"也不一定就是危险因素。他们写道:如果没有其它危险的表现,对领袖的绝对服从并不表示这个组织有从事暴力或其它犯罪活动的倾向,坚信不移的确是新宗教运动的特点。

美国执法部门如何对待宗教组织?

    美国法律规定,美国公民有宗教自由的权利。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很清楚地阐明:"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活动自由;……" 换言之,美国国会不可以把任何一种宗教定为美国的正式宗教,也不可以区别对待任何宗教。此外,政府不能干预任何人的宗教。

    不过,美国宪法对宗教信仰的保护范围并不一定包括由那些信仰所产生的行动。政治学教授肯尼思·沃尔德在其著作《美国的宗教和政治》中写道,美国宪法的作者赋予公民在不损害公众利益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宗教信仰的自由。根据沃尔德在书中的陈述,美国早期总统、宪法签署人之一詹姆斯·麦迪逊写道,只有当一种宗教信仰促使其信徒 "滋扰社会的和平、幸福或安全的时候",国家才有正当理由过问这种宗教。

    「联邦调查局」紧急事件反应部门的代理主管律师蔡斯·福斯特在接受《美国参考》采访时,对执法部门的两难出境作了这样的概述:"一方面,依照宪法,我们有保护异教成员言论和结社自由的职责。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确保他们没有违犯法律,确保其中的每个成员都是出于自愿而加入的,比如说没人受到拐骗。这是执法人员面临的微妙处境。"

    福斯特指出,执法部门在处理紧急事态时还必须考虑宪法赋予美国公民的另外一些权利:宪法第四修正案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进行搜查和扣押;第五修正案保护个人不被迫自证其罪;第六修正案保证个人有得到法律顾问的权利。

    福斯特说,美国最高法院就"事先约束"所做的裁决甚至保护那些其教义一旦付诸实施将违犯美国法律的宗教组织。福斯特解释道,只有当一个组织在行动上实际违犯了美国法律的时候,执法部门才能干预。

    福斯特举"男人男童性爱全国联合会"为例。 这个组织认为成年人对儿童的性爱是可接受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在美国是违法的。福斯特说,"除非我们抓住他们从事儿童色情,或者抓住他们对儿童进行这样或那样的性虐待,否则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他们有这种信念而对他们采取任何行动。"

    福斯特说,美国宪法也保护那些允许其成员自杀的异教组织。他说:"我们不能说,'我们认为这个异教团体对它的成员构成生命危险,因此把它取缔。' 我们只有等他们犯了法才能采取行动。"

    但是福斯特指出,协助一个人自杀在美国许多州是违法行为。至今,异教组织强迫成员自杀还没有成为问题,因为那些信奉自杀的异教领袖都和他们的信徒同归于尽。

    美国执法部门与宗教组织最著名的冲突之一是1993年在得克萨斯州韦科附近和"大卫教"的遭遇。"大卫教"被认为是安息日会中一个极小的分支。

    "大卫教"坚信,按照《圣经》描述,基督即将再临,阿尔马盖敦战斗即将开始。这个组织的成员聚守在韦科城外一个他们自称为卡尔迈勒山的设施中,与外界隔绝,执迷地相信他们已经死到临头,世界末日即将到来。

    改名为大卫·考雷什的弗农·豪厄尔是据守在卡尔迈勒山的"大卫教"信徒的领袖。考雷什曾经因为非法购买和制造武器而受到执法人员的过问。此外,执法部门还就前"大卫教"成员提出的一系列虐待儿童指控展开了调查。所有这些调查都不是针对宗教的。

    1993年2月28号,持有逮捕令的"酒、烟和火器局" (简称ATF)人员试图逮捕考雷什。考雷什被指控非法拥有杀伤性器械。持有搜查令的ATF人员搜查了面积达七十七英亩的"大卫教"驻地,寻找与非法拥有全自动机枪和杀伤性器械有关的证据。

    考雷什把ATF人员的到来解释为他的预言实现、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他的信徒使用多年积攒的武器向ATF人员开火。"大卫教"打死了4名ATF人员,打伤了15名。之后,"大卫教"信徒和执法部门之间展开了持续51天的对峙。

    根据司法部的一份报告,和"大卫教"的对峙 "在美国执法部门的历史记载中从来没有过先例。从来没有过这么多全副武装、坚信不移的人把自己封锁在一个筑有防御工事的地方,直接对抗联邦政府的搜查逮捕和依法执行任务的执法人员。"

    对峙期间,双方进行了谈判,有21名儿童和14名成人选择离开"大卫教"驻地。但是4月19日卡尔迈勒山中心起火,导致75名"大卫教"信徒丧生。

    由于这场悲剧,人们对执法部门处理对峙是否得当展开了激烈辩论。但是「联邦调查局」紧急事件反应部门的危机谈判组负责人加里·纽斯纳说,"没有任何可靠的资料显示美国政府试图压制"大卫教"的宗教活动,或者剥夺他们信奉所选择的宗教的自由。"

    纽斯纳在《联邦调查局执法通报》上撰文讨论指挥人员应具备的谈判技能时作了如下观察:"在韦科对峙期间,痕7b场指挥从谈判小组得到合理的建议,但是却常常不听取、不珍惜这些建议。" 纽斯纳写道,借鉴韦科惨剧的教训,指挥人员改进了谈判技巧,其结果体现在1996年成功解决在蒙大拿州乔丹城和"自由人"组织持续81天的围困,以及1997年得克萨斯执法人员和平解决"得克萨斯共和国" 组织在戴维斯堡的7天占领行动。

    与"大卫教"不同的是,"自由人"组织和 "得克萨斯共和国"组织都宣告自己是反美国政府的激进组织。他们和美国执法部门的冲突起于各种各样的非法活动,包括拒绝纳税、拒绝更新汽车驾驶执照、威胁美国官员以及扣押人质等等。

    「联邦调查局」危机谈判组特别监督员约翰逊·弗勒德说,执法部门从韦科事件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是使所有谈判和战术考虑步调一致。现在,有权使用武力的战术小组与努力说服违法分子和平投降的谈判人员之间配合更紧密,他们也只能够向现场指挥官提出建议。弗勒德在接受《美国参考》的采访时说:"清b场指挥官掌握着最后决策权,决定下一步如何行动。" 他指出,「联邦调查局」的谈判专家通常会向当地执法部门提出建议。弗勒德说,危机事态常常是在不引起公众注意的情况下和平解决的。

    1997年发生在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市远郊加兰的"真道会"事件是一个得到广泛报导、最后和平解决的事例。"真道会"1993年创立于台湾,是一个把佛教和原教旨基督教合为一体的组织。这个组织的领袖陈恒明预言说,1998年3月31号,一个载着上帝的飞碟将在加兰降落,150名左右的"真道会"成员因此来到加兰守候。这个组织之所以选择加兰,是因为加兰的发音听起来象"上帝的土地"。

    "真道会"并没有违犯美国法律。但是由于不久前刚刚发生了两起受到广泛报导的宗教组织自杀事件----一起涉及瑞士和加拿大的太阳神殿教,另一起涉及加利福尼亚的天门教,所以当地执法部门对"真道会"成员的安全感到担忧。

    加兰警察局在和「联邦调查局」等联邦政府机构磋商后,制定了一个针对一旦发生暴力的应急计划。他们担心,一旦上帝没有象"真道会"所预想的那样如期到达,"真道会"成员会出现什么情况。

    加兰警察局的有关警员能够和"真道会"负责人及其成员建立了友好的对话。对话在双方之间建立了互信。"真道会"成员感到,如果有人憎恨他们或者想伤害他们的话,警察局会保护他们。在另一方面,警察局感到,以他们和这个组织越来越深的接触,他们能够察觉任何策划暴力或自杀的迹象。

    1998年3月31号,上帝没有象"真道会"预期的那样乘宇宙飞船到达加兰,"真道会"成员默默地返回了台湾。那些不愿意返回台湾的成员移居到了纽约,继续他们的守候。

    苏宾、詹森和格雷格在《联邦调查局执法通报》上写到这一事件时指出,"和新宗教运动领袖及其信徒打交道是现代执法部门所面临的最敏感和最艰难的任务之一。" 这三位作者说,进行知情而周详的决策,避免被一般人对异教的偏见所左右,执法人员是能够和平而顺利地解决他们所遇到的宗教组织问题的。

异教的前途是什么?

    宗教历史学家梅尔顿认为,新宗教组织还在持续不断地涌现,但是在未来三十年内将变成十分平常的现象。

    梅尔顿写道,"新宗教组织已经在宗教领域建立了永久的一席之地,不再引起新闻媒体的兴趣。它们经过了洗礼,人们现在主要把它们看作是宗教大社群中为人熟悉的少数。"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