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利班的禁忌

                         老  皋

    一、以下禁令适用于所有人,不分男女老幼.

1、不准信仰其它宗教。

2、不准看电视,不准听音乐,不得看电影,除非这些娱乐活动中有宣传伊斯兰宗教教义的内容。

3、在任何庆祝活动中,都不得吹口哨,不得鼓掌,不得欢呼。只准以朗诵Allah-o-Akbar (真主是伟大的)表示庆祝。

4、不得跳舞。

5、不得穿短裤,只能著长裤,即使是体育运动员也不得例外。

6、不得拍照。 

7、不得抽烟。

8、不得吃猪肉。

9、可兰经不得作废纸回收。

10、不得使用纸袋,因为它可能是有人使用回收利用的可兰经制造的。

11、不得放风筝,不得养鸽子□因为这些活动可能导致儿童不能专心于宗教教义的学习。

12、不得庆祝国际劳动节,因为它是共产党的节日。

13、不得放弃伊斯兰,转而信仰其他宗教,违反者处以死刑。对违反者,根据不同性别,并将适用不同的特别法律。

    二、以下禁令只适用于所有男性:

14、不得修面,不得剃掉胡须。

15、面部胡须必须长到规定的长度,并必须长到颧骨部位。

16、任何人将面部胡须剃掉,都将坐牢至面部胡须长到符合规定。

17、所有男子必须戴头巾,没有例外。

18、男孩不戴头巾,不得上学。

    三、以下禁令适用于所有女性:

19、不得离家在外面工作,唯一的例外是,从事医疗工作的女性,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在自家外工作。

20、任何女性在自家外,都必须将全身包裹起来,或者必须有直系男性家人陪伴。

21、不得同男性店员打交道。 女性不得上学。

22、女性不得将脚踝露出在外。

23、有病时,不得接受男性医生的诊断治疗,男性、女性在不同医院就医。

24、不得使用化妆品。

25、不得著颜色鲜艳的服装。

26、不得同外国男子到交道。

27、不得同婚姻外的任何人发生性关系,违者处以石刑 (用石头砸死)。

28、笑时不得发出大的声音。

29、不得让陌生人听见自己的声音。

30、不得穿高跟鞋,或者不得穿任何走路时发出音响的鞋子。

31、不得驾车,外国女性在阿富汗,同样不得驾车。

32、不得在电视、广播上表演,或者不得在公共集会上露面。

33、不得骑自行车,不得驾驶摩托车,即使有直系男性家人陪伴。

34、不得在靠近河流的地方洗衣,或者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洗衣。

35、不得让男性理发师为自己理发。

36、女性居住的房间不得有透明的窗户。窗户必须漆上不透明的颜色。

37、不得穿白色的袜子。(因为白色的袜子具有性挑逗感,或者是因为阿富汗得国旗是白色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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