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的本质是什么?
黄喝楼主
民主集中制的本质是什么?生产资料公有制一直被铁定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不消灭私有制就没有社会主义”。但是,80年来,中国共产党为了适应社会,为了赖在台上多坐几天,将包括公有制,集体化,废除剥削等许多原则出卖干净,唯独死死抱定“民主集中制”不放,反映出“主义不必较真,权力必须较真”的流氓政客伤风。
民主与集中,本是一对互不兼容的对立的概念,如同冰与火。黑与白,不容混淆。民主集中制的创建者列宁等人,自以为用“对立统一”的原理合理地安顿好了这一对冤家,事实却证明,这只是一个一厢情愿的荒谬透顶的妄想。斯大林,毛泽东都是热衷于“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但民主在他们手中不过是招牌,是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工具。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暗中置换?因为按民主集中制原理,民主只是前提,集中才是目的。江泽民报告中的一句话对此作了最好的注释:“要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加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党员的民主权利,仅限于“了解和参与”!民主,这一现代文明社会的最高目标,在中国共产党内处境屈辱!至于“上级党组织应充分听取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党委集体讨论”云云,更是对民主的任意支解与狭隘诠注。民主,人民当家作主,在此被阉割成没有决定权的,仅仅为决策者奔前走后的太监型助手。
什么是真正的民主呢?无须用先贤的定义,还是请共产党早期的领袖们自己来回答。早在1924年,中共早期领导人恽代英在一篇《评国民党政纲》的文章中就这样写道:“要办到官吏由人民选举,亦由人民罢免,人民对议员所议不妥的案件可以复决,对议员所不肯提出的议案可以自己提出议决。因为只有这样,人民才有真正的政治权力”。民主是什么?就是人民要有真正的政治权力,就是政治权力必须掌握在民选官员的手中。
可是,在民主集中制下,人民有没有真正的政治权力呢?前文论及当家作主的章节列举的事实对此已经作出了回答。人民的政治权力正是被民主集中制所驾空,所剥夺。共产党之所以不愿放弃这个制度,江泽民之所以专章讲述这个制度,则是因为他正是借助这一看似合理实则荒谬的制度达到专制的目的。正是依赖这一制度,将原属于人民各个个体和权力集中起来,并在合法的外衣下,顺理成章地窃取到自己手中。人民要恢复自己的政治权力,首先就必须识破民主集中制的真面目,然后起来打碎新专制的拐杖----真集中假民主制。
民主集中制与帝王专制的唯一区别是将个人的独断专行改变成了一个小集团的独断专行。
江泽民及其既得利益集团不可能不感觉到,眼下的中国四处涌动着多党制的潜流,只是苦于既“青山遮不住”,说不出多党制有什么不好,又害怕一旦实行多党制,自己会被觉醒的人民的选票所抛弃。因此,企图煽动人民“坚决抵制西方多党制和三权鼎立等政治模式的影响”。他讲这句话时心里其实清楚得很,真正需要“坚决抵制”的,只有“不顾国家民族的利害,坚持其一人一派的私利”的极少数权势集团。公众只要对多党制国家的人民生活富裕自由,与一党制国家人民生活贫困压抑等事实作个简单对比,立即就知道,多党制对人民只会有利。既然有利,为什么要抵制呢?
上载时间:2002年02月19日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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