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恩仇錄

一直住在港島區,很少乘坐巴士,直至多年前搬到還未有地鐵的將軍澳和認識了住在天水圍的女友,便跟巴士結下不解之仇。

將軍澳的巴士,它們受政府牌照保護,可以任意魚肉居民來爭取最大利潤,其罪行如下:

1.把路線劃經所有有人居住的地方,於是大部分路線都要在將軍澳繞半小時才離開,足足等於出金鐘所需時間。看上去好像便利了尾站的居民,可是在繁忙時間,尾站的人根本上不到車。

2.橫豎載多少人也要差不多的油費,為了「車盡其用」,每輛巴士都要很久才開,而且要逼得像沙甸魚罐頭一樣。乘客的時間和感受不在考慮之列。

3.以上兩點,皆可以用低廉車費以合理化之,「有錢就坐Benz,冇錢就坐巴士」,天經地義,可是地鐵通車之後,終於明白巴士長年累月多收了多少暴利-同樣過海,地鐵要十元多,行半小時;巴士要十五元,行一小時。是不是巴士成本太高?不是,因為地鐵通車之後,巴士因為太貴沒有乘客,逼不得已減價,換句話說,以前多收的幾元是Rent,民粹點說是暴利。

4.通宵線(其實只是十二時之後)由旺角回將軍澳,要用十幾元,轉一次車,等候連乘車最高紀錄共花個半小時,在沒有選擇之下,被迫乘忙命泥(魚孟)的。

本來一些少人的地方或路線,可以由小巴代替,路線「直接」些,班次頻密些,也許車費會高少許,但總比把青春花在等車和繞路好。最好是巴士和小巴並存,有競爭才可有一個合理些少的車費(假設巴士和小巴沒有協議)。

就觀察所得,在一些巴士小巴並存的路線,車費和服務都較理想,最經典的是某些小巴為了爭取乘客,車費不比巴士高,班次超密,繁忙時間更每個站都有人拿著對講機維持秩序和協調班次,真的賓至如歸。

一句到尾,一切罪惡源於保護巴士的牌照排除了競爭。

[15/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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