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的权利 -- 陪审团制度的精义

对于美国的司法体系,有一点原来我一直没搞懂:陪审团制度。

美国的法律,从联邦法到州法到城镇法,税法民法商法刑法军事法,再加上详尽的案例纪录,可谓
包罗万象,无所不及甚至过及,以至有很多的笑话和荒诞。立国二百多年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各级议员争吵妥协放暗器,立了无数繁琐之至的法律条文;各级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饭碗,诚惶诚
恐地执法;各级法院系统的各级法官兢兢业业体会法律的精神,把抽象繁琐的条文转变成无数实际
的案例以儆后世;无数的律师寒窗苦读,忍辱负重把道德良心锁进抽屉,为事主挖法律的空子,向
世界展示立法者们的每一个"破□",促进法律的合理和完善。每个环节的专业玩家,哪个都不是善
主,白花花的银子和体面的社会地位更是激励著一代代的有志青年投身于立法、执法、释法、司法
行业,这个体系实在是固若金汤长治久安。

有了这么一个庞大、复杂、层层制衡的体系,为什么还把判定有罪无罪的终极决定交给由白丁组成
的陪审团,而不是法官?陪审团成员随机抽样,什么人都可能,负责复杂的技术专利诉讼案判决的
陪审员可能是还在努力拿高中文凭的60岁老太太(有这样的实例)。

简直是猪八戒掉进水缸里--扑(不)通啊扑通。

直到几年前在公众电视频道(PBS)上看到一个节目,才明白陪审团制度是为了保障人犯法的权利。

据称那是历史上唯一的一次法院允许电视摄像机进入陪审团的会议室。案子简单得连我都知道是怎
么回事。被告曾因盗窃入狱,监外执行期间,想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一日看报纸,见到教授作私人
侦探的广告,于是交费申请,并按指示买了一把手枪。定期到警察局报道的时候,警察问及近来干
了什么,老兄从实招来--他不知道在当地有犯罪记录的人持枪是违法的。警察也够阴损,当下不动
声色,让他把枪拿来看看。小伙子带著自豪和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屁颠屁颠地回家把枪拿来,结
果当场落入敌人魔掌,押赴公堂不提。

犯罪事实毋庸置疑,被告律师对此毫无异议。在大讲法制的当今中国(暂且别笑),尤其是"坦白从
宽抗拒从严"的口号也被摒弃了,这样的事是板上钉钉。法官律师公安局一商量,量刑打入大牢就完
事了,拍拍屁股回家洗洗睡去。

而在一切以法为中心的美国,陪审团体制却给慈悲和良心留了个机会。

从诉讼过程可以明显看到,被告尽管智力有限,但确实是想努力地自食其力。犯罪前科也是生活所
迫,没有暴力行为,现在也看不出任何暴力倾向。他老老实实地按期到警察局报道,一切坦白汇报,
确实是想作良民。虽然不知法犯法还是犯法,但如果警察告诉他持枪违法的话,从所有的迹象看他
会马上交出手枪。这么一个可怜虫、倒霉蛋、笨蛋、想作良民和自食其力的善良青年、老实人,无
意中、因为良性动机违犯了法律,也没有造成任何实际伤害,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吗?如果按规矩
办的话,至少二十年,小伙子这辈子就毁了。

陪审团的任务,其实不是判定被告是否违法,而是判定被告是否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什么性质的
制裁。被告律师想把这点对陪审团点明,但被法官制止了。法官老头说得特深沉:"让他们跟著自己
的心跳走巴。" 

陪审团审议开始,一致同意被告是违法了。然后一位医生说:等会儿先,乡亲们,二十年耶,这小
哥们可就完了!此言一出,大家皆作沉思状,然后一个接一个地觉得应该判被告无罪。只有一位50
左右的粗壮汉子坚持有罪,其他人都摆事实讲道理劝他,争执一个多小时以后,他流著眼泪(美国
人民的憨厚可爱和对法律的尊重由此可见一斑)说:"我不会因为坚持我的观点而让大家一直在这儿
耗著,我也理解你们说的,但归根到底,违法就是违法牙!" 

最后判决被告无罪。法官和双方律师(包括检察官)都明显地有成就感。

通过这次明显有悖事实和法律的判决,陪审团那几位"白丁"用他们的人性、良心和勇气使法律的公
正得到了悖论式的实现。立法之父用他们的远见看到了,任何规则,无论多么完整,都会有不合理
的时候、应该被破除的时候。所以他们设立了看起来毫无道理、画蛇添足的陪审团制度,为的是给
法律留个被破除的机会。

人间的智慧,到此可叹为观止。

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闭著眼喊"民主自由法制"的斗士们,闭门造车沉醉于充分设计而不知进化系统之
精妙的精英们,大概很难看到这一层罢。

化外
1/27/2001

    Source: geocities.com/huawai/WenHua

               ( geocities.com/huaw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