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6月29日
我們教師對「澳門潘日明神父失蹤」事件的澄清
我們是學校的教師,我們身受其害及壓迫。我們希望用以下的事實及真相來換回澳門取潔中學校長潘日明神
父的自由和安全。
6月2日,一名自稱是澳門保安協調辦公室的林孟德上校(Armando
Marques Ramos)要求即時與潘日明神父見
面,學校教師便按照潘神父必須預約的指示,請林孟德上校先行留下姓名及電話,以便日後聯絡見面。但這
一行為卻遭到該位林孟德上校的拒絕及指斥,本校一名教師更被林上校踼傷。隨後,該位林上校召來多名治
安警察廳的情報科的高級警員,在出言恐嚇後更隨意在校內搜查、拍照及帶走潘神父一些私人文件後離去。
6月8日,澳門耶穌會會長呂碩基在一份葡文報《Jornal Tribuna de Macau》中對潘神父進行誹謗,指稱潘日
明神父受到他人左右。
6月9日,潘神父針對呂碩基的言論作出書面反駁,並向澳門的葡文報館發表,惟《Jornal
Tribuna de Macau
》以不能證實拒絕刊登,只有《Macau Hoje》在6月11日全文刊載,中文內容如下:
社長/編輯先生:
我看到《澳門論壇日報Jornal Tribuna de Macau》6月6日的報導,也聽聞有些人散佈了一些不利於我的
傳聞。在6月2日,有一位自稱是「保安協調辦公室」的林孟德上校(Armando
Marques Ramos)來到學校及要
求與我見面,只因我的教師向他解釋必須預約時,他便踼傷我的教師,更要求警察到校調查,在令人難以理
解及未得我同意下,他又偷走我一些私人文件,這些行為是非法和濫用職權的。
最後,我要提醒所有關心我的人士,你們必須尊重我學校的教職員,因為他們都是優秀的,同時也正努
力地教育澳門的下一代。我亦會繼續領導取潔學校,因為我有責任取回我被人非法奪去的一切,我要享受我
應有的權利和人權。
1998年6月9日於澳門
取潔學校創辦人、校長及持牌人
潘日明
6月11日下午6時10分,該位林孟德上校(Armando Marques Ramos)帶同潘日明神父的一名「親屬」、大
批情報科高級警員鄭勝照、陳文德等,以及消防隊進入本校,並逕行闖入潘神父的宿舍,直接與潘神父進行
交談。7時30分,本校教師聞訊趕回學校以保障潘神父的安全,並向負責的警員查詢實際情況。約7時5
5分,該位林上校透過情報科主管鄭勝照(Cheang Seng Chio)的翻譯向在場所有警員、教師表示「我已與潘神
父見了面,他在澳門三十多年,他很喜歡澳門,即使是去世,他也希望是在澳門」等,接著,便帶同所有警
員及潘神父的「親屬」離開。
6月15日,本校教師收到潘神父的手寫指示,內容大意是「我要離開澳門一段時間,若有人要探訪我,請
他們留下姓名、電話,當我回來後再回覆他。」這是潘神父的一貫習慣,每當學校放假或工作清閒時,潘神
父常會外出旅行避靜,他會通知學校教師,但不會透露其去向,而只會以電話查詢學校運作情況。
6月24日晚上8時許,該位林孟德上校(Armando Marques Ramos)與潘日明神父的胞弟到校,要求與神父見
面。部份教師應訊回校,在與他們寒暄中表示不知潘神父的去向,但當潘神父致電回校時,會即時通知他,
更帶同林上校及潘神父胞弟到宿舍查看。
6月25日下午3時許,當學校教師正準備學期結束前的成績計算、製作畢業證書、各類獎項及禮物時,潘
神父胞弟及林孟德上校突然到校要求與神父見面。學校教師解釋「由於潘神父仍未致電回校,故無法通知他
本人。」隨後,在查看潘神父宿舍後,潘神父胞弟及林上校極力指斥在場教師,並揚言會帶走全校教師到外
面查問。學校教師只好忙於解釋。4時許,潘日明神父致電回校查詢學校情況,學校教師即時將電話交與潘
神父胞弟。在此期間,學校教師曾看見他們二人寫下潘神父的電話及地址,當通話結束,學校教師曾請求他
們留一份給學校以作聯絡,但遭到他們拒絕及責罵。當時,他們分別以英語向在場教師恐嚇如下「你們說不
知道潘神父的所在,換一個地方你們就會知道」「你們要即時選擇:和平?武力?」「法律不在你的一方,
法律只會懲罰你們」等。約4時40分,潘神父又再致電回校查問他胞弟是否仍在校,學校教師馬上請潘神
父的胞弟與他通話。通話約15分鐘後結束,潘神父的胞弟在與該名林上校商量後,又再責罵在場教師。最
後,他們兩人在5時30分離去。
6月26日早上約10時,情報科高級探員陳文德帶同數名警員到校調查潘神父去向,學校教師再帶同多名
警員到潘神父宿舍查看。在無任何發現下,他們要求本校兩名教師到情報科協助調查。兩名教師在警署錄取
口供後,被拘留至下午3時許,突轉送澳門檢察院起訴,罪名是涉嫌綁架,剝奪他人自由,但卻遭當時檢察
院當值之工作人員表示因證據不足而不能受理。這時,林孟德便與檢察院一位高級的官員爭論了約半小時,
而該名高級官員亦表示證據不足而無法受理。之後,林孟德再與檢察院另外一位高級官員見面。約5時30
分,突由一名法官發出一張搜查令,而林孟德便聯同數十名警員和消防人員再到取潔中學,期間曾有警員多
次向兩名教師表示「若搜不到潘神父,便到每個老師的家中搜,仍搜不到,你們的朋友家中也搜」「你們不
講,你的家人都會講」等恐嚇說話。下午7時開始全面搜查學校,並將未能即時打開之門鎖、衣櫃等破壞。
直到晚上9時結束搜查,在毫無所得下即時命令在場人仕到警署協助調查,期間學校教師曾多番要求解釋,
警方在多番恐嚇無效及召來數十特警協助下,即時改為宣佈「你們不服警令」而拘捕所有人,當警方明確表
示是要「拘捕」後,所有在場人士主動進入警車及被帶返警署。
6月27日上午約9時30分,在學校拘捕的八人,被扣留一晚後轉送澳門檢察院,罪名是「涉嫌綁架,剝
奪他人自由」。據了解,當檢察官逐一詢問口供前,潘神父曾多次主動聯絡檢察官,表示自己因腰椎問題而
在中國佛山市作物理治療,並提供了聯絡電話。直至晚上九時許,在學校被無理拘捕的八人全部因證據不足
而獲釋。
6月28日,由中國佛山市公安及國際刑警協助下,潘日明神父安全回澳,但隨即送往澳門山頂醫院緊密監
管隔離,學校更無法與潘日明神父聯絡,潘神父的一切消息皆只能從政府公佈中得知。另外,原陪同潘神父
的兩名學校職工則被拘控,至令仍未獲釋。
6月29日,學校中的其它老師全被釋。前後十名被告均無確實證據,但以案件尚未結束,故以自簽保釋,
不須扣留任何文件。但在情報科期間,一名教職員曾被毆打迫供,要求在一份己完成的證供的文件上簽名,
目的是指證另一名老師是「綁架潘神父」的主謀。這一迫供事件由檢察官接手處理,並即令往山頂醫院驗傷
。
6月30日,經律師通知「澳門總督保證包括中國人在內的任何人,都可以與潘神父會面」下,學校教師代
表於下午三時抵達魔鬼山望廈賓館,要求探望潘日明神父及請他於7月1日回校主持畢業典禮,但被潘神父
胞弟即時拒絕後離開。
7月1日,學校如常運作,因等候潘日明神父而將畢業典禮延至9時30分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