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6月29日
我們教師對「澳門潘日明神父失蹤」事件的澄清(新版)


6月2日,一名自稱是澳門保安協調辦公室的林孟德上校(Armando Marques Ramos)要求即時與潘日明神父見
面,學校教師便按照潘神父必須預約的指示,請林孟德上校先行留下姓名及電話,以便日後聯絡見面。但這
一行為卻遭到該位林孟德上校的拒絕及指斥,本校一名教師更被林上校踼傷。隨後,該位林上校召來多名治
安警察廳的情報科的高級警員,在出言恐嚇後更隨意在校內搜查、拍照及帶走潘神父一些私人文件後離去。

6月8日,澳門耶穌會會長呂碩基在一份葡文報《Jornal Tribuna de Macau》中對潘神父進行誹謗,指稱潘日
明神父受到他人左右。

6月9日,潘神父針對呂碩基的言論作出書面反駁,並向澳門的葡文報館發表,惟《Jornal Tribuna de Macau
》以不能證實拒絕刊登,只有《Macau Hoje》在6月11日全文刊載,中文內容如下:

社長/編輯先生:
  我看到《澳門論壇日報Jornal Tribuna de Macau》6月8日的報導,也聽聞有些人散佈了一些不利於我的
傳聞。在6月2日,有一位自稱是「保安協調辦公室」的林孟德上校(Armando Marques Ramos)來到學校及要
求與我見面,只因我的教師向他解釋必須預約時,他便踼傷我的教師,更要求警察到校調查,在令人難以理
解及未得我同意下,他又偷走我一些私人文件,這些行為是非法和濫用職權的。
  最後,我要提醒所有關心我的人士,你們必須尊重我學校的教職員,因為他們都是優秀的,同時也正努
力地教育澳門的下一代。我亦會繼續領導取潔學校,因為我有責任取回我被人非法奪去的一切,我要享受我
應有的權利和人權。

1998年6月9日於澳門
取潔學校創辦人、校長及持牌人
潘日明

6月11日下午6時10分,該位林孟德上校(Armando Marques Ramos)帶同潘日明神父的一名「親屬」、大
批情報科高級警員鄭勝照、陳文德等,以及消防隊進入本校,並逕行闖入潘神父的宿舍,直接與潘神父進行
交談。7時30分,本校教師聞訊趕回學校以保障潘神父的安全,並向負責的警員查詢實際情況。約7時5
5分,該位林上校透過情報科主管鄭勝照(Cheang Seng Chio)的翻譯向在場所有警員、教師表示「我已與潘神
父見了面,他在澳門三十多年,他很喜歡澳門,即使是去世,他也希望是在澳門」等,接著因潘神父下「逐
客令」,便帶同所有警員及潘神父的「親屬」離開。

(該位親屬應是潘神父姪兒的外父,現仍在澳門大學任教法律課程。)

6月15日,本校教師收到潘神父的手寫指示,內容大意是「我要離開澳門一段時間,若有人要探訪我,請
他們留下姓名、電話,當我回來後再回覆他。」這是潘神父的一貫習慣,每當學校放假或工作清閒時,潘神
父常會外出旅行避靜,他會通知學校教師,但不會透露其去向,而只會以電話查詢學校運作情況。

(現在才了解:潘神父是到了佛山的華僑大廈,對腰椎作物理治療。由於潘神父不喜歡入住「佛山醫院」故在
華僑大廈居住,每日聘請醫師外診。而華僑大廈是一所「酒店」而非住宅。另外,由於潘神父在華僑大廈甚
受服務人員歡迎,根本不出現「妨礙自由」情況,故在公安盤問及錄取口供後,已判定是一場誤會。)

6月24日晚上8時許,該位林孟德上校(Armando Marques Ramos)與潘日明神父的胞弟到校,要求與神父見
面。部份教師應訊回校,在與他們寒暄中表示不知潘神父的去向,但當潘神父致電回校時,會即時通知他,
更帶同林上校及潘神父胞弟到宿舍查看。

6月25日下午3時許,當學校教師正準備學期結束前的成績計算、製作畢業證書、各類獎項及禮物時,潘
神父胞弟及林孟德上校突然到校要求與神父見面。學校教師解釋「由於潘神父仍未致電回校,故無法通知他
本人。」隨後,在查看潘神父宿舍後,潘神父胞弟及林上校極力指斥在場教師,並揚言會帶走全校教師到外
面查問。學校教師只好忙於解釋。

4時許,潘日明神父致電回校查詢學校情況,學校教師即時將電話交與潘神父胞弟。在此期間,學校教師曾
看見他們二人寫下潘神父的電話及地址,當通話結束,學校教師曾請求他們留一份給學校以作聯絡,但遭到
他們拒絕及責罵。當時,他們分別以英語向在場教師恐嚇如下「你們說不知道潘神父的所在,換一個地方你
們就會知道」「你們要即時選擇:和平?武力?」「法律不在你的一方,法律只會懲罰你們」等。

約4時40分,潘神父又再致電回校查問他胞弟是否仍在校,學校教師馬上請潘神父的胞弟與他通話。通話
約15分鐘後結束,潘神父的胞弟在與該名林上校商量後,又再責罵在場教師。最後,他們兩人在5時30
分離去。

6月26日早上約10時,情報科高級探員陳文德帶同數名警員到校調查潘神父去向,學校教師再帶同多名
警員到潘神父宿舍查看。在無任何發現下,他們要求本校兩名教師到情報科協助調查。兩名教師在警署錄取
口供後,被拘留至下午3時許,突轉送澳門檢察院起訴,罪名是涉嫌綁架,剝奪他人自由,但卻遭當時檢察
院當值之工作人員表示因證據不足而不能受理。這時,林孟德便與檢察院一位高級的官員爭論了約半小時,
而該名高級官員亦表示證據不足而無法受理。之後,林孟德再與檢察院另外一位高級官員見面。

約5時30分,突由一名法官發出一張搜查令,而林孟德便聯同數十名警員和消防人員再到取潔中學,期間
曾有警員多次向兩名教師表示「若搜不到潘神父,便到每個老師的家中搜,仍搜不到,你們的朋友家中也搜
」「你們不講,你的家人都會講」等恐嚇說話。下午7時開始全面搜查學校,並將未能即時打開之門鎖、衣
櫃等破壞。直到晚上9時結束搜查,在毫無所得下即時命令在場人仕到警署協助調查,期間學校教師曾多番
要求解釋,警方在多番恐嚇無效及召來數十特警協助下,即時改為宣佈「你們不服警令」而拘捕所有人,當
警方明確表示是要「拘捕」後,所有在場人士主動進入警車及被帶返警署。

(楊少華是在下午七後帶同兒女晚飯及購物後回校,準備再到友人家接兒女看電影時被扣留,被扣留的原因是
警方只讓人進入學校,而不讓任何人離開所致。)


6月27日上午約9時30分,在學校拘捕的八人,被扣留一晚後轉送澳門檢察院,罪名是「涉嫌綁架,剝
奪他人自由」。據了解,當檢察官逐一詢問口供前,潘神父曾多次主動聯絡檢察官,表示自己因腰椎問題而
在中國佛山市作物理治療,並提供了聯絡電話。直至晚上九時許,在學校被無理拘捕的八人全部因證據不足
而獲釋。

(據律師解釋:檢控官只是循例式拖延時間,他們在中午12時已找到潘神父,下午3時已初步判定不是「綁
架」。期間由「華僑大廈」的服務人員中得知,潘神父一直大罵公安、他的胞弟及耶穌會。)

(關於學校教師為何不知潘神父去向的問題。這是因為潘神父不喜歡他人干涉他的私事,所以三十多年來,從
來未有教師去追問,而潘神父每年都是在這段時間外出避靜,而潘神父亦會打電話回校查詢學校情況的。)

(關於潘神父如何知道學校發生事故的。這是華僑大廈的服務員看到了澳門的「澳門日報」後通知潘神父及陪
同的學校教職員。)

6月28日,由中國佛山市公安及國際刑警協助下,潘日明神父安全回澳,但隨即送往澳門山頂醫院緊密監
管隔離,學校更無法與潘日明神父聯絡,潘神父的一切消息皆只能從政府公佈中得知。另外,原陪同潘神父
的兩名學校職工則被拘控「妨礙他人自由」及涉嫌「非法出境」。

(事實是這樣的:6月15日早上,潘神父與學校兩名教職員租用「澳門岐關車路公司」一輛汽車由學校出發
進入大陸的。當離開澳門時,由於潘神父是乘坐「岐關車」及持有葡國護照,再加上他本人年紀較大,故不
用下車受檢,故在澳門海關沒有任何出境資料,而其它兩名教職員則有澳門的出境紀錄。到了約700公尺
外的大陸拱北海關時,由於潘神父是以簽證(visa)入境,故只在簽證上蓋上入境印鑑,等到出境時,再由拱北
海關收回整張簽證,所以拱北海關才沒有潘神父的入境資料。同樣,學校其它兩名教職員在大陸拱北亦有入
境資料。)

(其實,只要經過進出大陸的澳門人都清楚這一程序和實況的。此外,「澳門岐關車路公司」及當日司機亦已
向警方及檢察證明了這一點。因此,澳門政府是不可能不知道當中的實況,但一直堅稱要追查「非法出境」
的原因?只是在混淆視聽,否則無法解釋為何要動用澳門治安警察、澳門司法警察、澳門海關、拱北海關、
拱北邊防、中澳兩地國際刑警、廣東省公安廳,以及佛山市公安了。)

(另據一些在澳門海關工作的朋友說,他們的上司早就解釋了沒有出境資料的可能原因,可能是那些葡國高官
不肯相信,也可能是他們是早有預謀及在找藉口。)

6月29日,學校中的其它老師全被釋。前後十名被告均無確實證據,但以案件尚未結束,故以自簽保釋,
不須扣留任何文件。但在澳門治安警察廳情報科期間,一名教職員曾被毆打迫供,要求在一份已完成的證供
的文件上簽名,目的是指證另一名老師是「綁架潘神父」的主謀。這一迫供事件由檢察官接手處理,並即令
往山頂醫院驗傷。

6月30日,經律師通知「澳門總督保證包括中國人在內的任何人,都可以與潘神父會面」下,學校教師代
表於下午三時抵達魔鬼山望廈賓館,要求探望潘日明神父及請他於7月1日回校主持畢業典禮,但被潘神父
胞弟即時拒絕後離開。

(據觀察,當時有2至3名便衣警員在場,那位「林孟德上校」亦躲在屋內。)

7月1日,學校如常運作,因等候潘日明神父而將畢業典禮延至9時30分舉行。下午4時許學校放學,部
份老師回家途中發現潘神父,他坐著輪椅在學校附近,於是以電話通知學校。當時楊少華剛到學校,便匆匆
趕到「市政廳前地」。當時,潘神父見到楊少華,便伸手捉著她,問:「學校情況好唔好?」隨即便有4名
以上「情報科」探員攔阻,其後只好讓其它人帶走潘神父。當時更未發現有記者在場。

(這一事件除在翌日被報章大事醜化外,更被律師訓斥,理由如下:對方不可能不知道「市政廳前地」離學校
只有2至3分鐘路程;對方不可能不知道學校是4時30分放學,這時候出現,不可能是巧合;對方正備受
「禁止潘神父自由」的壓力,他們正要找藉口;在場的記者有數小時與潘神父一起,不可能不把握機會作一
專訪;記者不可能不知道當時有大批便衣警員在場。因此結論是:這明顯是一個陷阱,幸好你們只有兩名女
士及1名小童在場,否則這事件不會在報章刊登,而是被告上法庭。)

7月2日,潘神父透過另一名律師,向學校發出了「如常運作」及「暫代人」的指示。

(這段時間,許多報館分別發出不利於學校的消息。但學校仍如常運作,除了暑期輔導課正常,並已為9月的
開學作前期工作。)

7月5日,潘神父離澳返葡探親。
(有消息謂,潘神父是擔心澳門政府會誣告那10位教師,只好以暫時返葡作交換,以使雙方能有體面地平息這
一「胡塗」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