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語言學家Jesperson在其著作The Philosophy of Grammar中提出了「語結」(Nexus,亦譯作「連繫
式」)的概念。簡單地說,「語結」就是邏輯/語義上的「主謂」關係。「主語」(Subject)和「謂語」
(Predicate)本來是邏輯學上的概念,其後被借用為語法學上的概念。不過語法學上的「主語-謂語」與邏輯/
語義上的「主謂」關係雖然互有關連,但仍有不同之處。以英語句子"His arrival was unexpected."為例,從
語法上說,這句的「主語」和「謂語」分別是"his arrival"和"was unexpected","his"和"arrival"是充當「
主語」的短語的一部分,分別為該短語的「修飾語」(Modifier)和「中心語」(Head)。可是從邏輯/語義上看
,"his arrival"卻表達了一種「主謂」關係,我們可以把這句改寫為意義相近的"He arrived unexpectedly."
(註1)。在這句中,對應於"his"的"he"和對應於"arrival"的"arrived"正好分別是「主語」和「謂語」。由此
可見,"his"和"arrival"在語義上的確具有「主謂」關係,因此我們可以把"his arrival"看成一個「語結」。
由此可見,「語結」是比「主語」和「謂語」更為廣泛的概念。下文筆者將會指出,在漢語和英語中,「語結
」廣泛存在於多種語法結構中,是一種十分常見的結構。不過,在Jesperson提出「語結」概念後,並未引起語
言學界的重視。直至當代,中國的學者張今在其著作《英語句型的動態研究》中重新提出「語結」概念,並把
它作為英語句型轉換機制的中心,使我們重新注意到此一概念的重要性。本文將以《英語句型的動態研究》為
依據,介紹存在於英語多種語法結構中的「語結」,並嘗試把此一概念應用於漢語語法。
我們首先從英語的「語結」談起。根據定義,最典型的「語結」就是簡單的「主謂句」(註2),其中「主語」和
「謂語」分別由名詞短語和動詞短語組成,而最典型的動詞短語則是由「動詞」或「助動詞 + 動詞」加上0至2
個(由名詞短語充當的)「賓語」組成的短語。因應賓語的數目(0至2),上述動詞在傳統語法學上分別稱為「不
及物動詞」(Intransitive Verb)、「及物動詞」(Transitive Verb)和「雙及物動詞」(Ditransitive Verb)。
上述簡單「語結」可以有多種變體。其中一種變體是略去「主語」或「謂語」,從而形成「單部句」(即只有一
個部分的句子,有別於含有「主語」和「謂語」這兩個部分的「雙部句」)。請注意「單部句」雖然在表面上略
去了「主語」或「謂語」,但在語義上仍然含有被略去的部分,因此仍然是一個「語結」。最常見的「單部句」
是略去「主語」的句子,例如「祈使句」(例句:"Shut the door!")。另一種「單部句」則略去「謂語動詞」
(有時連「主語」也略去),只剩下一個名詞短語,一些「感歎句」便是如此,例如"What a splendid view!"便
可看成是"What a splendid view it is!"的省略。不過,對於很多「單部句」,我們難以確定它們是省略了哪
些部分,例如一些日常套語(例句:"Good morning!")以及一些警示語(例句:"Fire!")便是如此。
接下來筆者要討論一種特殊的簡單「語結」。這種「語結」的謂語由一個「連繫動詞」(Copula Verb)加一個名
詞/形容詞/副詞/介詞短語組成(例句:"John is a teacher."、"John is smart."、"John is upstairs."
、"John is at home.")。「傳統語法」把「連繫動詞」後面的這個成分稱為「主語補語」(Subject
Complement)或「表語」(Predicative)。在英語中,最常用的「連繫動詞」是"be"。一般語法學者都認為,
"be"這個動詞的語義非常虛無,沒有實質內容,只起著一種語法作用,就是體現句子的時態(註3)。在「形式語
義學」上,如要把上述句子表達為邏輯形式,其中一種做法是略去"be",直接把其後的「主語補語」看成謂詞
,例如把"John is a teacher."和"John is smart."分別表達為TEACHER(j)和SMART(j) (註4)。有些學者為了
貫徹「組合性原理」(Principle of Compositionality),也會為"be"提供一個邏輯形式,例如λx(x)。請注意
這個邏輯形式相當於數學上的「恆等函項」(Identity Function),把這個函項作用於任何表達式f,均得到原
來的表達式,即
用日常語言表達,就是「be + XP」在語義上等同於XP (這裡XP代表名詞/形容詞/副詞/介詞短語)。由此可
見,把"be"表達成λx(x),只是純粹為了滿足「組合性原理」,"be"仍然是缺乏實質語義內容的。把上述含有
"be"的句子的邏輯形式跟普通「不及物動詞」句的邏輯形式比較一下(例如句子"John came."的邏輯形式為
COME(j)),便可看到在邏輯上「主語補語」相當於一般句子的「謂語」。事實上,「主語補語」的別名「表語」
的英文名稱Predicative便正好與「謂語」的英文名稱Predicate具有相同的詞根,因此雖然在語法上,「主語
補語」與一般的「謂語動詞」有不同的地位,但在邏輯語義上,兩者卻具有同等的地位。
看到以上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有一些語言並不像英語那樣,必須以動詞作為謂語的中心,而可以以其他
詞類作為謂語的中心。對於這些語言,我們無需「主語補語」的概念,因為名詞/形容詞等無需「連繫動詞」
的引導而可以直接充當謂語的中心。漢語便是這類語言中的表表者。在漢語中,很多形容詞/介詞短語以及某
些名詞短語可以直接充當謂語的中心(例句:「他真聰明」、「他在家中」、「今天星期一」)(註5)。即使在英
語中,某些句子的謂語中心也可以動詞以外的詞類充當,例如英語的某些感歎句(例如"She a beauty!")便是以
非動詞作為謂語中心,這種句式與漢語的上述句式在結構上何其相似!除了這類較罕見的感歎句外,英語還有
一些常規的結構也是以非動詞作為謂語中心,包括下文將要介紹的「雙重謂語」、「賓語補語」、「無動詞分
句」等。當我們明白了這些充當謂語中心的非動詞與「謂語動詞」在邏輯語義上的同一性時,對於上述這些語
法現象便不會覺得奇怪了。
根據傳統語法,英語除了"be"外,還有其他「連繫動詞」,包括表達各種「變得」意義的動詞,例如"become"
、"get"、"grow"、"turn"等等;表達各種「顯得」意義的動詞,例如"seem"、"appear"、"look"、"sound"等
;表達各種「保持」意義的動詞,例如"remain"、"keep"等;以及表達各種「感到」意義的動詞,例如"feel"
等。筆者認為,這些「連繫動詞」的語義雖然也很弱,但畢竟仍保留著某種語義。舉例說,某些形式語義學理
論便把"become"處理成類似一個邏輯常項,在把包含"become"的句子翻譯成邏輯形式時須把"become"表達出來
,例如"John became old."便要表達為(這裡不把時態表達出來)
在這個表達式中,BECOME是一個作用於命題OLD(j)的「算子」(Operator),因此這個表達式實際是把上句看成
包含兩層「語結」,其中內層的「語結」OLD(j)以OLD為謂語,外層的「語結」BECOME(OLD(j))則以BECOME為謂
語。
上述這種分析法在語法學上其實並不罕見,例如「生成語法」便是這樣分析以"seem"作為「連繫動詞」的句子
。在「生成語法」的框架下,句子"John seems happy."屬於「提升句」(Raising Sentence)的一種,它具有以
下的「深層結構」:
如果把這個「深層結構」翻譯成邏輯形式,我們便得到
其結構跟前面的"John became old."完全平行。除了"seem"外,其餘某些「連繫動詞」如"appear"、"be"等也
可作類似的分析。請注意筆者在本段提出的對這些動詞的語義分析並非唯一「正確」的分析,也並不代表我們
須對所有「連繫動詞」作統一的分析。事實上,由於「連繫動詞」可以形容詞/副詞/介詞短語作為「補足語」
,它是一種頗為特殊的詞類,語義學界對這種詞類的語義分析尚未有統一的意見。
根據上面的討論,我們可以把「連繫動詞 + 主語補語」看成某一程度的「雙重謂語」結構,因為這類結構中的
兩個成分都具有謂語的性質。不過在這兩個成分中,「連繫動詞」的語義較弱,即使像"become"、"seem"那樣
的動詞,雖然它們含有一定的語義,但若無其後的「主語補語」,則根本不能成句(例如"*John became."是不
合語法的)。不過,在英語中還有一種「雙重謂語」(Double Predicate)結構,其中的兩個謂語各自具有獨立的
地位,可分拆為兩個句子,例如"John awoke tired."便可以分拆為"John awoke."和"John was tired."。而「
第一謂語」甚至可以帶上自己的賓語或修飾語(例句:"He left London a doctor."、"He came into the room
out of breath.")。事實上,我們可以把這種結構看成把兩句緊縮為一句。
在表面上,「雙重謂語」結構(包括「連繫動詞 + 主語補語」結構)跟「謂語動詞 + 狀語」結構有相似之處,
有時頗難區分兩者,因為兩者都可以在謂語動詞後加上某些非名詞的成分,不過兩者在語義上有很大分別。在
「謂語動詞 + 狀語」結構中,「狀語」的作用是修飾「謂語動詞」,其地位從屬於「謂語動詞」;而在「雙重
謂語」結構中,「第二謂語」是句子的另一個謂語,其地位並不從屬於「第一謂語」。以下兩個例句可以很好
地說明兩種結構的區別:
上面第一句是普通的「謂語動詞 + 狀語」結構,其中副詞"stupidly"修飾謂語動詞"appeared",它告訴我們主
語現身的方式,因此該句的語義為「他以愚笨的方式現身」。第二句則是「連繫動詞 + 主語補語」結構,其中
「連繫動詞」"appeared"的語義不是「出現」而是「顯得」,而形容詞"stupid"則是描述主語的屬性,因此該
句的語義為「他顯得很愚笨」。
接下來筆者要介紹英語中的「謂語動詞 + 賓語 + 賓語補語」結構,這種結構中的「賓語補語」(Object
Complement)在語義上與賓語存在主謂關係。舉例說,在句子"They made John sad."中,形容詞"sad"就是「賓
語補語」,它與賓語"John"在語義上存在主謂關係。由此可見,含有「賓語補語」的句子包含兩層語結:其中
整個句子構成外層語結,而「賓語 + 賓語補語」則構成內層語結,生成語法把這個內層語結稱為「小句」
(Small Clause)。請注意在上述例句中,"John"與"sad"之間的主謂關係是在句子的謂語動詞"made"發生作用後
才產生的。換句話說,該句表達了一種「致使」(Causative)關係。事實上,「謂語動詞 + 賓語 + 賓語補語」
結構經常用來表達「致使」關係。在下文中,我們將會看到,我們往往可根據「致使」關係判定一個成分為「
賓語補語」。
「賓語補語」跟「主語補語」一樣,也能體現為多種不同的詞類,例如名詞/形容詞/副詞/介詞短語,但並
非所有置於賓語後的成分都是「賓語補語」,這些成分也可以是「修飾語」(即「定語」Attribute和「狀語」
Adverbial)。請注意這些不同的名稱並非只是語法標籤,而是反映了賓語與這些成分之間的語義關係。由於「
賓語 + 副詞/介詞短語」這種結構最容易產生混淆,以下舉兩組例子說明「賓語補語」與「修飾語」在語義上
的區別。先看以下這組例句:
在上面第一個例句中,副詞短語"out there"告訴我們John採摘了哪一朵花,它起著修飾限制賓語"flower"的作
用,因此是一個定語。在第二個例句中,副詞"secretly"告訴我們John採花的方式,它起著修飾謂語動詞
"picked"的作用,因此是一個狀語。在第三個例句中,副詞"up"描述花被摘後的狀況-它的位置被提高了,
"up"與"flower"之間存在主謂關係(例如我們可以說"The flower was up."),而且這種主謂關係是在進行了
"picked"這個動作後才產生的,即這裡存在一個「致使」關係,根據上面的討論,這個"up"是一個「賓語補語」
。
再看以下例句:
在上面第一個例句中,介詞短語"in his left hand"告訴我們John拋走的是哪一本書,因此是一個定語。在第
二個例句中,"with his left hand"告訴我們John拋書的方式(用哪一隻手),因此是一個狀語。在第三個例句
中,"out of the window"描述書被拋後的狀況-它的位置在窗外,"out of the window"與"book"之間存在主
謂關係(例如我們可以說"The book was out of the window."),而且這裡也存在一個「致使」關係,因此"out
of the window"是一個「賓語補語」。
在上面的討論中,我們看到「賓語 + 副詞/介詞短語」可表達多種不同的語義關係。以往傳統語法大多傾向於
把這種結構中的「副詞/介詞短語」看成定語或狀語,一般不把它們看成「賓語補語」。張今在《英語句型的
動態研究》一書中則擴大了「賓語補語」的範圍,把一些傳統語法看成狀語的成分重新分析成「賓語補語」(例
如上面兩組例句中的"up"和"out of the window")。筆者認為張今的做法是正確的,因為這能較準確地反映某
些「副詞/介詞短語」的邏輯語義。而且,在下文中讀者將會看到,擴大「賓語補語」的範圍將有助解釋英語
語法系統中的「賓語補語」與漢語語法系統中的「補語」之間的某些相似性。
除了上述較簡單的詞類(名詞/形容詞/副詞/介詞短語)外,英語中的語結還常常涉及某些較複雜的結構,包
括各種「限定分句」、「非限定分句」和「無動詞分句」。這些較複雜的結構除了可充當「雙重謂語」結構中
的「第二謂語」和「賓語補語」外,還可充當句子中的多種成分。以下逐一討論這些結構。
「限定分句」(Finite Clause)就是指以「限定動詞」(Finite Verb)為謂語的分句(註7)。在英語中,「限定動
詞」是指有「時」(Tense)變化或由「情態助動詞」(Modal Auxiliary)引導的動詞短語。「限定分句」本身便
是一個語結,可無需其他語法結構而單獨存在。但除此以外,「限定分句」還可充當句子中的多種成分。但在
充當句子成分時,「限定分句」一般都須在句首加一個引導詞,這個引導詞可以是連詞"that"、"if"、
"whether"或各種「疑問詞」、「關係詞」、「從屬連詞」等。請注意在加上這些引導詞後,「限定分句」便失
去獨立性,不能單獨成句。根據所帶的引導詞,可以把不能單獨成句的「限定分句」劃分為「That-分句」、
「疑問分句」、「關係分句」、「從屬連詞分句」等幾個次類。
「That-分句」是指由"that" (或其「零形式」變體)(註8)引導的限定分句,「疑問分句」則是指由"if"、
"whether"或各種「疑問詞」(如"who", "when", "how"等)引導的限定分句。這兩種分句的語法功能有很多相同
之處,所以放在一起討論。「That-分句」與「疑問分句」的功能類似一個名詞短語,所以可以發揮名詞短語的
大多數語法功能,例如充當句子的主語、賓語(但「That-分句」一般不能充當介詞賓語)、主語補語等。由於這
些分句在長度和內部結構方面一般都較名詞短語複雜,當它們充當各種句子成分時有時須使用某些語法操作,
以適應其複雜性。舉例說,當這兩種分句充當主語時,為了避免「頭重腳輕」的問題,一般都要進行名為「外
位」(Extraposition)的語法操作,即使用一個「填位代詞」(Expletive Pronoun) "it"填充主語的位置,而把
「That-分句」移到句末。以下例句便進行了「外位」操作:
舉例說,上面第一句在語義上便等同於"That you work hard for the exam is important."。請注意上述情況
跟「存在句」(Existential Sentence)須使用「填位副詞」"there"填充主語的位置,而把真正的主語移至謂語
動詞後的做法是完全一致的(例如"There is an apple on the table."便可以看成是對句子"An apple is on
the table."進行「外位」操作後形成的)。
當上述兩種「限定分句」充當賓語而且在其後還有「賓語補語」時,「外位」操作便成為必須的,否則會令句
子難以理解,因而不合語法。試看以下例句:
在上面第一個例句中,"that you work hard for the exam"是賓語,"important"則是「賓語補語」,它告訴
我們「你努力準備考試」這件事是很重要的。由於這個賓語結構複雜,如果把它放在賓語的「正常」位置,會
令句子難以理解,所以必須進行「外位」操作,以"it"暫時填充賓語的位置,並把「That-分句」移到句末。
請注意「That-分句」和「疑問分句」一般不能作定語,但卻可充當某些名詞的「同位語」。在以下例句中,
「That-分句」和「疑問分句」便分別充當名詞"fact"和"reason"的「同位語」:
說到這裡,順便介紹一下英語的「感歎分句」。「感歎分句」在形式上跟「疑問分句」非常相似,但它所表達 的語義不是疑問而是感歎,而且所用的引導詞只有"what"和"how"兩個。在語法功能上「感歎分句」也不及「疑 問分句」那樣能充當多種句子成分,一般只出現於賓語位置,而且限於所能搭配的詞語,這類分句也並不多見 ,例見以下兩句:
接著筆者介紹「關係分句」(Relative Clause),即由「關係詞」引導的分句。根據「關係分句」的語法功能, 我們可以把「關係分句」分為兩大類:「形容詞性關係分句」和「名詞性關係分句」。「形容詞性關係分句」 是指由"who"、"when"等與「疑問詞」同形的「關係詞」(但請注意"how"不是「關係詞」)以及連詞"that" (或 其「零形式」變體)引導的「限定分句」,這種分句的主要功能是充當名詞短語的「後置定語」,即置於它所修 飾的名詞後面的定語。在以下例句中,「關係分句」"that I am wearing"就是名詞短語"the hat"的「後置定 語」:
除了主要作定語的「形容詞性關係分句」外,英語還有一種「名詞性關係分句」。這類分句包括由簡單關係詞 "what"、"when"、"where"以及複合關係詞"whoever"、"whatever"、"wherever"等引導的「限定分句」,這種 分句的功能不是修飾名詞短語,因此它們無需依附於一個名詞短語(在語法學上稱為「先行詞」Antecedent), 而能單獨發揮名詞短語的作用,例如充當主語、賓語、主語補語、賓語補語、雙重謂語結構中的第二謂語等。 以下舉出由「名詞性關係分句」充當「賓語補語」和「第二謂語」的例句:
最後一種「限定分句」是「從屬連詞分句」(Subordinating Conjunction Clause),即由「從屬連詞」引導的 「限定分句」。英語的「從屬連詞」包括"if"、"unless"、"although"、"because"等,由這些詞引導的分句在 句中一般充當狀語。但也有極少數「從屬連詞分句」可以單獨成句,表達一種感歎意義,例句如下:
接著介紹「非限定分句」(Non-Finite Clause),即由各種「非限定動詞」(Non-Finite Verb)引導的分句。「
非限定動詞」是指既無「時」變化,亦無「情態助動詞」引導(但可有「體」Aspect或「態」Voice變化(註9))
的動詞形式。在英語中,共有三種這樣的動詞形式,包括「不定式」、「現在分詞」和「過去分詞」(註10),
因而也有三種「非限定分句」。以下筆者討論這些分句的特點和語法功能。
「非限定分句」沒有「顯性」(Overt)的主語,因此根據舊式的「分句」定義,「非限定分句」根本不能稱為
「分句」,而只能稱為「非限定動詞短語」。但由於很多「非限定動詞短語」都可表達分句的語義,所以當代
的傳統語法擴大了「分句」的定義,把這種結構稱為「非限定分句」。不過,由於「非限定分句」終究並不完
全符合「分句」的「正規」定義,筆者認為並非所有「非限定分句」都可稱得上是語結。事實上,我們不必以
一刀切的方式區分語結和非語結。正如很多語言現象一樣,語結也是一個模糊概念,不同的語法結構在不同的
程度上符合這個概念的定義,形成一個「遞差」(Gradience)序列。舉例說,我們便可以把本文介紹的各種分句
以及非分句排成以下「遞差」序列:
上述序列乃按照符合「語結」定義的程度排列,其中最左的一項(限定分句)完全符合「語結」的定義,其餘各
項依次遞減,直至最右的一項(不含主謂關係的結構)完全不屬「語結」的範疇。請注意上述序列只反映各類分
句中的「典型」成員的特性,但其實各類分句還可細分為各個子類,各個子類在符合「語結」定義的程度上也
各有高低。以下筆者將簡述判斷各種「非限定分句」符合「語結」定義程度的標準。
首先,「非限定分句」雖然沒有「顯性」的主語,但卻可以有「邏輯主語」。「邏輯主語」的存在使「非限定
分句」更像一個語結。在英語中,「非限定分句」有多種表達「邏輯主語」的方法,最明顯地突出「邏輯主語」
的方法是在「邏輯主語」上加一些語法標記。在不同情況下,所用的標記也各有不同。當「非限定分句」充當
狀語,表達一種條件或伴隨情況時,常可以介詞"with"或"without"標記「邏輯主語」。由於這些「邏輯主語」
在語法上是「介詞賓語」,所以當這些「邏輯主語」是代名詞時,須以賓格的形式出現,如以下例句所示(下劃
線部分為「邏輯主語」及其標記):
除了上述方式外,各種「非限定分句」還各有獨特的表達「邏輯主語」的語法標記。「To-不定式」在與某些動 詞或形容詞連用時,可以用介詞"for"或"of"標記其「邏輯主語」。「現在分詞」在充當名詞性成分(即舊式語 法所稱的「動名詞」)時,則可以「所有格」名詞的形式標記其「邏輯主語」。試看以下例句:
以上介紹的都是明確標記「邏輯主語」的方式,但更常見的情況是「邏輯主語」並無明確的標記,只能根據語 義作出判斷,而判斷的難易程度在不同情況下各有不同。當「非限定分句」充當「後置定語」(註11)或「賓語 補語」時,「邏輯主語」一般都直接放在「非限定動詞」前面(若「邏輯主語」為代名詞,須以賓格形式出現) ,所以在此情況下,「非限定分句」的「邏輯主語」不難確定。試看以下例句:
在其他情況下,判斷「非限定分句」的「邏輯主語」就不那麼直截了當。試看以下例句:
在上面第一個例句中,「不定式分句」"to lend Bill some money"的「邏輯主語」不是緊貼其前的"John",而
是全句的主語"I",因為將會借錢的人是「我」而不是John。在第二個例句中,「現在分詞分句」"getting
down from the bus"的「邏輯主語」不能直接從句中找到,而要根據句子的意義確定為與"my"有關連的"I",因
為下車的是「我」而不是「我的腳踝」。由此可見,確定「非限定分句」的「邏輯主語」常常牽涉複雜的語義
問題。
在某些情況下,「非限定分句」的「邏輯主語」甚至是難以確定的。在以下例句中,我們便很難說"seeing"、
"believing"、"to live"和"to struggle"的「邏輯主語」是甚麼:
可以認為,以上這種沒有或難以確定「邏輯主語」的「非限定分句」符合「語結」的程度是相當低的。
除了根據是否帶有「邏輯主語」外,我們還可以根據「非限定分句」是否獨立於主句來判斷「非限定分句」符
合「語結」定義程度的高低。在這一方面,作狀語的「非限定分句」是最為突出的,因為這些分句一般都與主
句隔開。其中有些作狀語的「非限定分句」雖然沒有「邏輯主語」,但它們具有很強的習語(Idiom)性質,就像
一個獨立分句一樣,因此當代的傳統語法學也把這類「非限定分句」視作語結,例句如下:
其中有些「分詞分句」更帶有本身的「邏輯主語」(有別於主句的主語),形成語法學上所稱的「獨立分詞結構」 (Absolute Participial Construction):
或者像「限定分句」那樣由各種連詞、介詞、疑問詞引導,例如「To-不定式分句」的疑問詞("if"和"why"除 外)以及「現在分詞分句」和「過去分詞分句」的介詞或連詞:
以上這些帶有「邏輯主語」或「引導詞」的「狀語性非限定分句」便更符合「語結」的定義。
在語法功能方面,由於「非限定分句」具有動詞性質,它們可以充當「雙重謂語」結構中的「第二謂語」(註
12),例句如下:
除了動詞性質外,「非限定分句」還有著其他詞類的性質,因此可發揮多種句法功能。不過各種「非限定分句」
的類別在句法功能上略有差異。「過去分詞分句」所能發揮的句法功能最有限,由於它具有形容詞和副詞的性
質,它只可充當定語、狀語和賓語補語。「不定式分句」和「現在分詞分句」除了具有形容詞和副詞的性質外
,還有名詞的性質,因此除可充當前述的句法成分外,還可充當主語、賓語、主語補語等(註13)。
如前所述,「非限定分句」在一般情況下都只能充當句子中的某個成分,而不能獨立成句。可是英語的感歎句
有時也可以「不定式分句」的形式出現,就像一個獨立的「限定分句」一樣。這類「不定式分句」既可有明顯
的「邏輯主語」,也可沒有明顯的「邏輯主語」,如以下兩個例句所示:
接著筆者介紹「無動詞分句」(Verbless Clause)。顧名思義,「無動詞分句」就是在形式上沒有任何動詞,但
在語義上符合「語結」定義的語法結構。在形式上,「無動詞分句」一般體現為名詞/形容詞/副詞/介詞短
語,但在語義上卻相當於一個分句。由於「無動詞分句」是較為新近的概念,它所涵蓋的範圍具有一定彈性。
在本文中,筆者採取較為寬泛的定義,把不能歸入「限定分句」或「非限定分句」的語結都統統劃歸「無動詞
分句」的範圍。具體地說,「無動詞分句」包括起著以下各種語法作用的名詞/形容詞/副詞/介詞短語:(1)
某些沒有動詞的感歎句(例如上文舉出的例句"What a splendid view!"、"She a beauty!");(2)「雙重謂語」
結構中的「第二謂語」;(3)「賓語 + 賓語補語」結構;(4)某些狀語;(5)名詞短語的某些「後置定語」;(6)
某些抽象名詞短語。
正如「非限定分句」一樣,不同的「無動詞分句」也不同程度地符合「語結」的定義,判斷的標準在於看這些
分句是否帶有「邏輯主語」,以及是否具有獨立性。在上述6類「無動詞分句」中,第(1)類顯然具有獨立性;
第(2)至(3)類則都帶有「邏輯主語」,因為「雙重謂語」結構中的主語同時為「第一謂語」和「第二謂語」的
主語,而在第(3)類結構中的賓語就是「賓語補語」的「邏輯主語」。由此可見,上述第(1)至(3)類結構都具有
語結的性質。接下來筆者將集中討論第(4)至(6)類。
跟「非限定分句」作狀語一樣,「無動詞分句」充當的狀語一般都與主句分隔開,具有一定獨立性,而且往往
具有習語性質,因此常常被看成語結。試看以下例句(下劃線部分為「無動詞分句」):
請注意上述例句中的「無動詞分句」可以分別改寫為「限定分句」"Whether he is well or sick"和"Unless
there are accidents",可見這些「無動詞分句」在語義上的確具有語結的性質。
當作狀語的「無動詞分句」由連詞引導或帶有本身的「邏輯主語」(其中「邏輯主語」又可以由介詞"with"引導
)時,便更符合「語結」的定義。例句如下:
接著討論「後置定語」。「關係分句」是典型的具有語結性質的「後置定語」,現在的問題是,其他類別的「
後置定語」是否也具有語結的性質?筆者認為,這不能一概而論,這裡也有一個「遞差」的問題。舉例說,作
「後置定語」的「非限定分句」一般都具有語結的性質,因為我們常常可把它們視為「關係分句」的縮略,例
如在"I am reading the book borrowed from the library."中,「過去分詞分句」"borrowed from the
library"便可以看成是從「關係分句」"that was borrowed from the library"縮略而來的。
按照以上的分析,某些作「後置定語」的形容詞/副詞/介詞短語也可看成「關係分句」的縮略,因而也應算
作語結,即「無動詞分句」。事實上,很多具有「習語」性質、在語義上等同一個分句的「後置定語」都被看
成「無動詞分句」,例如以下句子:
除了具有「習語」性質的短語外,筆者認為很多作「後置定語」的「常規」短語也可看成「無動詞分句」。例
如在上面舉過的例句"John threw the book in his left hand."中,介詞短語"in his left hand"作為"book"
的「後置定語」,便可以看成「關係分句」"which was in his left hand"的縮略,因此也應算作「無動詞分
句」。事實上,很多這種類型的短語都可以這樣分析,只要在它們前面加上"who / which / that + is / are
/ was / were"便可以把它們轉化為「關係分句」。不過,並非所有「後置定語」都可以這樣分析。某些只由一
個形容詞構成的「後置定語」便無法轉化為「關係分句」。舉例說,在短語"the city proper"中的「後置定語
」"proper"便不能轉化為"which is proper",因此這類「後置定語」不具語結的性質。
討論完「後置定語」的問題後,一個很自然的推論是,「前置定語」又是否具有語結的性質?英語的「前置定
語」主要包括限定詞、形容詞和名詞,限定詞顯然不具語結的性質,因此現在的問題是,作「前置定語」的形
容詞和名詞是否具有語結的性質?根據一些語言哲學家(例如Quine)的分析,作「前置定語」的形容詞相當於一
個獨立的命題,這個命題與代表中心語名詞的命題構成邏輯上的「和」關係。例如"John is a tall boy."便可
以表達為以下的命題邏輯表達式(這裡不把"a"表達出來):
用日常語言表達上式,就是"John is a boy and John is tall.",即等同於"John is a boy who is tall."。
由此我們看到「前置定語」"tall"似乎也可以轉化為「關係分句」"who is tall"。這是否代表「前置定語」也
具有語結性質呢?其實作「前置定語」的形容詞的語義並非如某些語言哲學家想像的那麼簡單。首先,我們知
道,在英語中有些形容詞只能作定語,不能作謂語(例如"outer"、"whole"、"former"等),這些形容詞顯然無
法轉化為「關係分句」。其次,即使是既可作定語,又可作謂語的形容詞,它們在定語位置和謂語位置所表達
的意義也可能有所不同。舉例說,「前置定語」"a beautiful dancer"便既可以表達「一位美麗的舞蹈員」的
意思,亦可表達「一位跳舞跳得很美的舞蹈員」的意思;而「後置定語」"a dancer who is beautiful"則只可
表達「一位美麗的舞蹈員」的意思。
某些語言學家嘗試解釋此一現象,例如Taylor在Cognitive Grammar一書中便指出「前置定語」和「後
置定語」具有不同的語法作用。簡單地說,形容詞在作「前置定語」時,名詞中心語僅表示一個很粗略的「類
別」(Type),形容詞的作用是使之「具體化」(Specification),即收窄名詞原來所指的範圍。根據「認知語言
學」的語義理論,每一個詞的語義不只涉及一個單一概念,而是涉及一個語義網絡,而「具體化」的過程則涉
及語義網絡之間的複雜互動關係。這個過程並非只是簡單地等同於兩個集合之間的「交」(Intersection)關係
,而可以是靈活多變的。舉例說,當"beautiful"對"dancer"進行「具體化」時,"beautiful"所描述的不一定
是"dancer"這個詞所指的那類人物,而可以是這個詞的語義網絡中的一個相關概念-「舞蹈」。正由於「具體
化」過程可以這樣靈活多變,所以才出現「前置定語」與「名詞中心語」可以存在多種語義關係的情況。
「後置定語」雖然也是修飾語,可是它所修飾的對象不是表示粗略「類別」的「名詞中心語」,而是帶有限定
詞的「名詞短語」。用「認知語法」的術語說,就是一個「具有語境定位」(Grounded)的名詞短語,即在言語
行為中有具體所指(可以是定指或不定指,也可以是實指或虛指)的對象。由於其修飾對象不是類別而是具體的
對象,「後置定語」的修飾過程便不像「具體化」過程那樣靈活多變,這就是「前置定語」有別於「後置定語」
的原因所在。從語義上看,「後置定語」與「被修飾的名詞短語」的關係較類似「謂語」與「主語」的關係,
而不像「前置定語」與「名詞中心語」的關係,因此本文把「後置定語」列為語結,而把「前置定語」列為非
語結是合理的。
最後討論「抽象名詞短語」,這裡所說的「抽象名詞」主要是指由動詞或形容詞派生而來的名詞。一般而言,
名詞短語不能獨自構成語結,但在英語中某些「抽象名詞短語」可以看成是由完整的句子派生而來,這類「抽
象名詞短語」便構成語結。試看以下例句(下劃線部分為「抽象名詞短語」):
上面第一個例句中的「抽象名詞短語」可以看成是由句子"John denied our request impolitely."派生而來的 ,因此這個「抽象名詞短語」不但有「邏輯主語」(以所有格"John's"表示),而且有「邏輯賓語」(以介詞短語 "of our request"表示),甚至還有「邏輯狀語」(以形容詞"impolite"表示),這正是Chomsky所說的「功能完 整的複合結構」(Complete Functional Complex),即在結構上相當於一個句子的名詞短語。事實上,根據生成 語法的「X-階標理論」(X-bar Theory),名詞短語(NP)、動詞短語(VP)、形容詞短語(AP)和介詞短語(PP)具有 完全平行的結構,都可使用以下同一個框架表示(假設略去一切修飾語):
其中X是一個變項,可代入代表各種詞類的符號N、V、A或P。X" (等同於XP)代表以X為中心語的短語,X'代表大 於中心語X但又小於整個短語XP的一種「中間結構」。除了X、X'和X"外,還有「標誌語」(Specifier)和「補足 語」(Complement),這兩個成分在X取不同的值時有不同的體現。根據生成語法的「主語在VP內假設」 (VP-Internal Subject Hypothesis),對VP而言,「標誌語」和「補足語」分別相當於傳統語法所說的主語和 謂語(註14);對NP而言,「標誌語」是NP中的「限定詞」(Determiner),「補足語」則是NP的某種「賓語」 (註15)。有了以上的基本知識,我們現在可以把NP "John's denial of our request"以及VP "John deny our request" (這裡依循「主語在VP內假設」,把主語"John"當作VP的一部分)分析成以下樹形圖:
比較以上兩圖,容易看到左面的抽象名詞短語跟右面的動詞短語具有完全平行的結構。如果我們承認帶有主語
的動詞短語構成一個語結(根據「主語在VP內假設」)(註16),那麼我們也要承認帶有「邏輯主語」的抽象名詞
短語也構成一個語結。因此,從這個角度看,我們可以把帶有「邏輯主語」的抽象名詞短語看成某種「無動詞
分句」。
當然並非所有抽象名詞短語都構成語結,這裡也有一個「遞差」的問題。對於那些不含「邏輯主語」的抽象名
詞短語,如以下例句,我們認為它們符合「語結」定義的程度較低,其情況就像不含「邏輯主語」的「非限定
分句」一樣:
除了以上介紹的各種「無動詞分句」外,某些不帶任何「邏輯主語」或分句標記的名詞/形容詞/副詞/介詞 短語在特殊的語境下也可表達分句的語義,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把這些名詞短語看成語結。試比較以下兩組例 句:
I love peace. | No news has been so exciting. |
I advise peace. | No news is good news. |
上述每組中第一句帶下劃線的短語都只表達普通的語義,它們都不是語結。但是每組的第二句卻有所不同,這
些句子中帶下劃線的短語都表達複雜的語義,其意義相當於一個分句,事實上我們可以把這些短語改寫為一個
分句。舉例說,第一組中的"peace"便不只是「和平」,而是「議和」的意思,這句實際等同於"I advise
negotiating peace."。同理,第二組中的"no news"是表達「沒有消息此一事實」,該句實際可改寫為
"The fact that there is no news is good news."。
至此筆者已介紹了英語的各種語結,接著討論漢語的語結。雖於漢語缺少形態變化,但這並不代表漢語沒有語
法。事實上,漢語也有複雜的語法系統,它有各種異於英語的表達語結的語法手段。不過由於對漢語語法的研
究遠不如對英語語法的研究那樣成熟,很多問題還未有定論,或甚至只有很少人研究,所以以下筆者只嘗試對
漢語的語結問題作粗淺的介紹。
在漢語中,最普通的語結就是包含主謂結構的簡單句。在漢語語法中雖然也有「複句」和「分句」的概念,但
是漢語語法中的「複句」大致上只相當於英語語法中的「並列複句」(漢語語法稱為「聯合複句」)和「主句 +
從屬連詞分句(又稱狀語分句)」結構(漢語語法稱為「偏正複句」)。不過,由於漢語廣泛使用「意合法」,往
往無須使用連詞或關聯詞語便可構成複句,因此在這一方面漢語的「分句」較英語的「分句」更具有獨立性,
因而更符合「語結」的定義。
英語的分句除可用於「並列複句」和充當狀語外,還可充當多種句子成分,如主語、賓語、主語補語、定語等
,漢語的情況又如何?其實漢語也有類似的情況,不過漢語語法並不把這些成分稱為「分句」,而是稱為「主
謂短語」(註17)。以下列出由「主謂短語」作主語、賓語和定語的例句(下劃線部分為「主謂短語」):
除了上述語法功能外,「主謂短語」還有一種英語所無的語法功能,就是直接充當句子的謂語。在英語中,一 般只有「限定動詞」才能充當句子的謂語;可是在漢語中,「主謂短語」卻可直接作謂語,構成「主謂謂語句」 。由於這種句子的表面結構為「全句的主語(又稱「大主語」) + 主謂短語的主語(又稱「小主語」) + 主謂短 語的謂語」,故又稱「雙重主語結構」(Double Subject Construction)。以下是一些「主謂謂語句」的例子:
「主謂謂語句」與當代語法學重點研究的「話題句」有密切關係(註19)。其實在語法學中有一種具有修辭作用 的「話題化」(Topicalization)轉換,其特點是把某種「標準句式」的非主語成分抽出其「正常」位置,並把 它移到句首作為「話題」(Topic),句子的其餘部分則稱為「評述」(Comment)。在這種轉換下,句子的「評述」 部分必然缺少了某個成分,因為這個成分跑到了「話題」位置。舉例說,以下例句便可以看成是對標準句式「 我不吃飯了」進行「話題化」轉換得來的:該轉換把原來句式中的賓語「飯」抽出來,並移到句首作為「話題」 ,因此該句的評述部分「我不吃了」便缺少了一個賓語:
並非所有「話題句」都是由「標準句式」經過上述這種「話題化」轉換而來的。試看以下例句:
有些人把以上例句稱為「次話題句」(亦有人稱為「焦點句」),筆者則認為它是一種「雙重話題結構」,其中
「我」是第一重「話題」,由於它本身就是「標準句式」(「我不吃飯了」)的主語,它無須前移;「飯」則是
第二重「話題」,我們可以認為它是從第一重評述「不吃飯了」中抽出來並移到第一重評述之首。以上例句顯
示漢語的「話題句」可以包含不只一重「話題」。
除了可以把多重「話題」層層套疊外,「話題句」的內部結構也相當自由。事實上,「話題句」的「評述」部
分並不一定要有任何缺少的成分。例如在前引的例句「他身手敏捷」中,評述部分「身手敏捷」便沒有任何缺
少的成分,而話題「他」也並不構成「評述」中的任何成分(儘管「他」與「身手」在語義上存在整體與部分的
關係)。根據「認知語法」的觀點,「話題句」中「話題」的作用是設立一個「參照點」(Reference Point),
為其後的「評述」部分確定一個「認知域」(Domain)(註20),用通俗的話說就是「話題」為其後的「評述」部
分確定一個話語背景,因此「話題」與「評述」部分的語義關係可以相當自由,只要兩者有某種關連便可以了
。其實「話題句」並非漢語(以及多種東方語言)獨有的現象,英語也有類似的現象,只不過遠不如漢語那樣普
遍而已。以下列出兩個英語「話題句」的例子(請注意第二個例句的話題"the lottery"並不構成評述"I never
have any luck"中的任何成分):
從語結的角度看,應區分兩種「主謂謂語句」。前面說過,有一些「主謂謂語句」是由「標準句式」經過「話
題化」轉換而來的,這種「主謂謂語句」從語義上說相當於原來的「標準句式」,因此只包含一重語結。但對
於那些並非經「話題化」轉換而來的「主謂謂語句」,則可認為它們包含著至少兩重語結:外層語結為全句,
內層語結則為充當謂語的「主謂短語」,此一情況跟以「主謂短語」充當各種句子成分的情況沒有甚麼分別。
以上筆者討論了「主謂短語」在漢語語法中的重要性,可以說「主謂短語」相當於英語的「限定分句」,是在
漢語中體現一個完整的語結的重要手段。但如前所述,除了「限定分句」外,英語的語結還可以體現為「非限
定分句」和「無動詞分句」。從某個角度看,我們可以把「非限定分句」和「無動詞分句」看成「限定分句」
的某種省略形式(前者省去了主語,後者則連謂語動詞也省去);而眾所周知,在漢語中,省略是一種常見的語
法現象,那麼漢語是否也存在「非限定分句」和「無動詞分句」?標準的漢語語法系統並不使用這些術語(註
18),這是因為漢語的語法系統是建基於跟英語語法系統不同的假設。
由於漢語缺少形態標記,漢語無法像英語那樣區分「限定分句」與「邏輯主語 + 非限定分句/無動詞分句」結
構,以上這兩種結構在漢語中都同樣體現為「主謂短語」。舉例說,以下三句中的主語在漢語中都同樣體現為
主謂短語「他拒絕我們的要求」:
對應於那些不帶「邏輯主語」的「非限定分句」和「無動詞分句」,漢語則以相應的名詞/動詞/形容詞/介 詞/方位詞短語充當各種句子成分。由於漢語缺少形態變化,以上這些詞類無須經過任何形態變換便可直接充 當各種句子成分,因此漢語的詞類在充當各種句子成分方面便顯得較英語「自由」。以「主語」為例,漢語有 多種詞類都可以直接充當主語;而英語的非名詞則須經過各種形態變換(例如「名詞化」、加上「非限定動詞」 標記等)才能充當主語。有時英語與漢語更各自以句子中的不同成分充當主語,造成兩種語言的句子在詞序上的 差異。試比較以下各句的中英文表達法(下劃線部分為主語):
游泳對健康有益。 | Swimming is good for one's health. |
誠實是他的美德。 | Honesty is his virtue. |
門前站著一個中年男人。 | There is a middle-aged man standing in front of the door. |
那麼這些名詞/動詞/形容詞/介詞/方位詞短語是否算作語結?筆者認為既然這些短語對應著英語不帶「邏
輯主語」的「非限定分句」和「無動詞分句」,而在前面筆者已指出英語的這些分句符合「語結」定義的程度
很低,所以這些短語似乎都沒有語結的地位。
不過當這些短語充當「定語」時,情況又略有不同。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以把「定語」的中心語看成「定語」
的「邏輯主語」。舉例說,在短語「跳舞跳得很美的舞蹈員」中,可以把中心語「舞蹈員」看成定語「跳舞跳
得很美」的「邏輯主語」。事實上,以上這個定語跟英語的關係分句"who dances beautifully"具有非常相似
的作用,那麼我們是否可把這個定語看成語結?這裡牽涉頗複雜的問題。前面提過,英語的「前置定語」與「
後置定語」在符合「語結」定義的程度上有很大差異。可是漢語的所有定語都是前置的,換句話說,英語的「
前置定語」和「後置定語」在漢語那裡都表現為「前置定語」,那麼我們如何區分這些不同的定語?這個問題
沒有絕對的答案,這裡同樣有一個「遞差」的問題,要視乎定語的詞性和內部結構。
一般而言,若定語是由動詞/介詞短語充當而中心語是名詞時,這些短語符合「語結」定義的程度較高。這是
因為當動詞短語與中心語名詞結合後便可構成一個語結,例如前述的定語「跳舞跳得很美」與中心語「舞蹈員」
結合後便構成一個語結「(那位)舞蹈員跳舞跳得很美」。而在漢語中很多詞既是介詞又是動詞,判斷它們的詞
性往往要看它們在句中的位置,因此當我們把作定語的介詞短語放在中心語名詞後時,這個介詞短語便成了作
謂語的動詞短語,例如當我們把「朝東的房子」改寫成語結「(那所)房子朝東」時,原來作定語的介詞短語「
朝東」便變成了作謂語的動詞短語。
在其他情況下,定語符合「語結」定義的程度便較低,或甚至不符合「語結」的定義。首先,在漢語中很多由
名詞和「非謂形容詞」短語充當的定語都不能作謂語,因此不能與中心語名詞結合而形成一個語結,即使用了
「是...的」結構也不行,例如短語「奧運選手」和「副總統」便不能改寫為「*(那位)選手是奧運的」和「
*(那位)總統是副的」。其次,當中心語是動詞或形容詞(請注意這裡是指作主語或賓語的動詞或形容詞,不是
指「狀中結構」)時,定語往往不能與中心語結合而形成一個語結,例如短語「行李檢查」和「成長的喜悅」便
不能改寫成「*檢查是行李的」和「*喜悅是成長的」。不過,漢語的定語問題是非常複雜的,這裡只能提出筆
者的一些粗淺看法。
以上筆者討論了漢語的「主謂短語」以及其他短語。除了這些「常規」的短語外,在漢語的語法系統中還有三
種可用來表達語結的特殊句法結構-「連謂結構」、「兼語結構」和「述補結構」。以下筆者逐一介紹這三種
結構。
「連謂結構」有時又稱「連動結構」,是指幾個並非處於並列關係的謂語中心共用一個主語或「邏輯主語」的
結構。由於這幾個謂語中心不一定都是動詞(例如在「大家聽到這個消息都十分高興」中,「高興」便是一個形
容詞),所以稱為「連謂結構」會較為適當。「連謂結構」可以表達多個謂語中心之間的多種語義關係,例如先
後發生的事件、目的、方式、補充說明等。其實,上述這些語義關係也可以透過其他方式表達,例如「並列分
句」、「從屬連詞分句」或其他表達狀語的方式,這些方式一般都要使用語法標記,例如連詞、關聯詞語、助
詞等,而「連謂結構」則提供了一種不用任何語法標記、直接把多個謂語中心前後放在一起以表達這些語義關
係的方法。由此可見,「連謂結構」充分體現了漢語的「意合法」特點。下表比較用「連謂結構」和其他方式
表達各種語義關係的異同:
語義關係 | 連謂結構 | 其他表達方式 |
---|---|---|
先後發生的事件 | 大家聽到這個消息都十分高興。 | 大家聽到這個消息後,都十分高興。 |
目的 | 我們到社區進行調查研究。 | 我們到社 區去是為了進行調查研究。 |
方式 | 他笑著打招呼。 | 他一面笑著一面打招 呼。 |
補充說明 | 他站著不動。 | 他站著並且不動。 |
「連謂結構」在本質上是一種動詞短語或形容詞短語,也能充當動詞/形容詞短語所能充當的句子成分,因此 其語結地位也跟普通的動詞/形容詞短語相當。當「連謂結構」作謂語時,由於這種結構包含多個謂語中心, 所得的「連謂句」不僅包含一個語結,而是多個語結。例如連謂句「客機穿過藍天飛向遠方」便包含兩個語結 「客機穿過藍天」和「客機飛向遠方」。「連謂結構」也可以充當其他句子成分,在以下例句中,「連謂結構」 分別充當主語、賓語和補語(下劃線部分為「連謂結構」):
我們可以根據這些「連謂結構」是否帶有「邏輯主語」判斷它們的語結地位。例如上面第一個例句的「躺著看
書」不帶「邏輯主語」,因此不是語結。第二個例句的「去歐洲滑雪」則帶有邏輯主語「他」,這句實際上包
含三個語結:「他幻想」、「他去歐洲」和「他滑雪」。第三個例句的分析與第二句相類似。
接著介紹「兼語結構」。「兼語結構」的表面結構形式為「第一謂語 + 兼語 + 第二謂語」,其中的「兼語」
既是「第一謂語」的賓語,又是「第二謂語」的主語,一身兼兩職。例如在兼語結構「選他當班長」中,兼語
「他」既是「選」的賓語,又是「當班長」的主語。這種結構跟英語中的「謂語動詞 + 賓語 + 賓語補語」結
構非常相似。事實上,這兩種結構都可在各自的語言中表達「致使」的語義關係。由於在「兼語結構」中,「
兼語 + 第二謂語」含有主謂關係,所以這種結構本身便包含著一個語結。跟「連謂結構」一樣,「兼語結構」
可以充當謂語,形成「兼語句」,也可充當其他多種句子成分。在以下例句中,「兼語結構」分別充當謂語、
主語、賓語和補語(下劃線部分為「兼語結構」):
最後介紹「述補結構」。「述補結構」有時又稱「動補結構」,其表面結構形式為「述語(或稱謂語) + 補語 (+ 賓語)」(註21)。由於這類結構中的「述語」不一定都是動詞(例如在「冷得直哆嗦」中,述語「冷」便是一 個形容詞),所以稱為「述補結構」會較為適當。「述補結構」是漢語語法系統中的一種特殊結構,石毓智在 《現代漢語語法系統的建立-動補結構的誕生及其影響》一書中便把「述補結構」的產生視為現代漢語語法系 統形成的標誌。在漢語語法系統中,「補語」是一個頗為特殊的句子成分。前面提過,漢語語法沒有「主語補 語」和「賓語補語」這兩個術語。這是因為漢語的形容詞/名詞等無需「連繫動詞」便可直接充當謂語,或者 可放在謂語動詞「是」之後(有時要加上「的」字),而漢語語法把「是」之後的成分分析為「賓語」,因此英 語的「主語補語」在漢語中表現為謂語或「是」的賓語。至於「賓語補語」,前面說過漢語的「兼語結構」大 致相當於英語的「謂語動詞 + 賓語 + 賓語補語」結構,因此英語的「賓語補語」在漢語中大致表現為「兼語 結構」中的「第二謂語」。另一方面,漢語的「補語」在某些方面又與「狀語」有相通之處。漢語語法有「前 狀後補」的提法,即把「補語」與「狀語」相對,而事實上漢語的某些詞項既可以在謂語前作「狀語」,又可 以在謂語後作「補語」,而且兩者意義相差不大,如以下例句所示:
我們再看看在「標準」漢語語法的定義下「狀語」和「補語」的功能。「狀語」的功能是「修飾」位於其後的
謂語,而「補語」的功能則是「補充說明」位於其前的謂語。可是「修飾」與「補充說明」有何區別呢?如果
「狀語」和「補語」除了所處位置不同外在語法功能上沒有很大差異,那麼為何要設立兩個不同的術語呢?我
們是否可以把這兩種句子成分都統稱為「狀語」呢?
筆者認為,問題的關鍵在於,「標準」漢語語法所指的「補語」並不是功能劃一的句子成分,即並非全部「補
語」都是「補充說明」謂語的。事實上,有很多學者指出漢語的「補語」有多種「語義指向」(即以甚麼成分作
為「補充說明」的對象)。例如陳宗明在《漢語邏輯概論》一書中便指出,漢語的「補語」共有三種可能的「語
義指向」:(1)謂語指向,例如在「他高興得很」中,補語「很」說明謂語「高興」的程度;(2)賓語指向,例
如在「他射死了敵人」中,補語「死」說明賓語「敵人」的狀況;(3)主語指向,例如在「我餓病了」中,補語
「病」說明主語「我」的狀況。在上述三種「語義指向」中,只有「謂語指向」在語義功能上與「狀語」相近
,其餘兩種都不是以作謂語的動詞性成分作為說明對象,而是以作主語或賓語的名詞性成分作為說明對象,因
此這後兩種「語義指向」在功能上類似謂語而非狀語。
有了以上的分析,我們便明白到漢語語法中「補語」此一名稱在某些情況下有其合理性。我們似乎應該根據「
語義指向」區分三類「補語」。「謂語指向的補語」的功能與「狀語」相近,似乎可以重新定位為一種「後置
狀語」。「賓語指向的補語」的功能類似英語的「賓語補語」,試比較以下兩句:
在上面的英語例句中,「賓語補語」"dead"與賓語"enemy"在語義上存在主謂關係,我們可以把這句分拆為兩個 語結:"He shot the enemy and the enemy was dead."。類似地,在上面的漢語例句中,補語「死」與賓語「 敵人」在語義上也存在主謂關係,我們同樣可以把這句分拆為兩個語結:「他射敵人並且敵人死了」。兩者的 差別只在於英語的「賓語補語」位於「賓語」之後,而漢語的「賓語指向的補語」則位於「賓語」之前。其實 上述差異不是絕對的。前面提過,我們可以把英語句子"John picked the flower up."中的"up"分析成「賓語 補語」,因為這個詞與賓語"the flower"在語義上存在「致使」關係。我們知道,這個"up"不一定要放在賓語 之後,它有時也可以放在賓語之前。因此,在某些情況下,英語的「賓語」與「賓語補語」的相對位置便跟漢 語的完全相同。例如以下兩句的表面結構便都是「主語 + 謂語動詞 + (賓語)補語 + 賓語」:
現在我們看到,把上句中的"up"分析成「賓語補語」是合理的。
其實法語也有一種表達「致使」關係的句式具有與漢語「述補結構」相同的詞序。試看以下例句:
Je | ferai | pleurer | le | temoin. |
我 | 令(將來時) | 哭(不定式) | 定冠詞 | 證人 |
我會把證人弄哭。 |
在上句中,不定式"pleurer"是「賓語補語」,它位於賓語"le temoin"之前。由此可見,漢語「述補結構」的
詞序並非獨一無二,所不同者只是漢語的「述補結構」是一種非常能產的句法結構,它較諸其他語言的「致使
結構」更具普遍性。
至於「主語指向的補語」,其功能有點類似英語的「主語補語」或者「雙重謂語句」中的「第二謂語」。正如
英語的"He awoke tired."可以分拆為兩個語結:"He awoke and he was tired.",漢語的「我餓病了」也可以
分拆為兩個語結:「我餓並且我病了」。綜上所述,「標準」漢語語法所指的「補語」實際上包含著語義功能
上很不相同的成分,其中某些似乎較適宜於稱為「後置狀語」,其餘的則可合理地繼續稱為「補語」。
前面指出,「賓語指向的補語」的功能類似英語的「賓語補語」,兩者的差別在於「賓語」與「補語」的相對
位置。前面筆者又曾指出,漢語「兼語結構」中的「第二謂語」在功能上也類似英語的「賓語補語」,而漢語
的「兼語結構」在詞序上跟英語的相應結構完全相同。這樣,漢語便有兩種在詞序上不同的句法結構(即「兼語
結構」和「賓語指向的述補結構」)對應著英語的「謂語動詞 + 賓語補語 + 賓語」結構。根據漢語史的研究,
古代漢語早有「兼語結構」,而「述補結構」則是後起的。可是在現代漢語中,「述補結構」的應用層面遠高
於「兼語結構」,這是由於甚麼原因?
石毓智在《現代漢語語法系統的建立-動補結構的誕生及其影響》一書中嘗試解答此問題。他認為最早產生的
「述補結構」是「結果補語結構」(Resultative Construction),因此他所研究的「述補結構」也以「結果補
語結構」為主。當「結果補語結構」含有賓語時,這種結構表達謂語對賓語所造成的某種結果,因此這種結構
也可用來表達「致使」關係。石毓智指出古代漢語沒有「結果補語結構」,但可用「兼語結構」來表達「致使」
關係。試看以下例句:
上句是一個沒有主語的「兼語結構」,其中「喚」、「江郎」和「覺」分別為「第一謂語」、「兼語」和「第
二謂語」。在現代漢語中,上句應表達為「喚醒江郎」,其中「醒」跟「覺」同義。請注意在現代漢語中,「
醒」與「江郎」的相對位置剛好跟古代漢語中「覺」與「江郎」的相對位置對調了。石毓智運用「語法化」
(Grammaticalization)的理論,論證了古代漢語某些「兼語結構」讓位於「結果補語結構」的原因和過程。他
的結論為,「結果補語結構」一旦形成,便透過類推的作用擴展到其他層面,從而形成語義層面更廣並且高度
能產的「述補結構」,結果造成「述補結構」與「兼語結構」並存並且前者的應用層面遠高於後者的局面。
除了論證「述補結構」的歷史來源外,石毓智還指出「述補結構」實際是把原來「兼語結構」中被隔開的兩個
謂語結合在一起。此一現象的結果是原來夾處於兩個謂語中間的「賓語」(亦即「兼語」)須移到新的位置,因
而引發多種新語法結構的形成。除了把這個「賓語」直接放在「補語」後(此即前述的「結果補語結構」)之外
,還可以把賓語移到述語前並由介詞「把」引導,從而形成「把字句」;或者把賓語移到述語前並把該述語重
複一次,以用來引導賓語,從而形成「動詞拷貝結構」(又稱「重動結構」)(註22);或者把賓語移至主語與謂
語之間形成「次話題句」;或者甚至把賓語移至句首主語位置,形成「話題句」、「被字句」或「(沒有施事
的)受事主語句」(註23)。以下舉出上述各種結構的例句:
結構 | 例句 |
---|---|
述補結構 | 我喚醒了江郎。 |
把字句 | 我把江郎喚醒了。 |
動詞拷貝結構 | 他打江郎打得很慘。 |
次話題句 | 小張這本書看完了。 |
話題句 | 這本書小張看完了。 |
被字句 | 江郎被我喚醒了。 |
受事主語句 | 江郎喚醒了。 |
由於上表中各句是帶有賓語的「述補結構」或其變體,而這種結構中的賓語與補語之間在語義上存在主謂關係
,所以上述各種句式都含有至少兩個語結。例如「我喚醒了江郎」便可以改寫為「我喚江郎並且江郎醒了」。
在結束本文前,筆者還想討論漢語狀語的「語義指向」問題。陳宗明在《漢語邏輯概論》中除了提出漢語補語
的三種「語義指向」外,還提出漢語的狀語也有三種「語義指向」,正好與補語的三種「語義指向」平行,即
(1)謂語指向,例如在「他早早地炸了盤花生米」中,狀語「早早」說明謂語「炸」的時間;(2)賓語指向,例
如在「他脆脆地炸了盤花生米」中,狀語「脆脆」描述賓語「花生米」的狀況;(3)主語指向,例如在「他喜滋
滋地炸了盤花生米」中,狀語「喜滋滋」描述主語「他」的狀況。如果我們認為應根據「語義指向」把漢語的
補語區分為三類,那麼我們似乎也應根據「語義指向」把漢語的狀語區分為三類。這樣,具有相同「語義指向」
的成分從語義上說似應歸為一類,即使它們在語法上分屬不同的類別。因此,從語義上說,我們似乎應把「賓
語指向的狀語」和「主語指向的狀語」視為跟「賓語指向的補語」和「主語指向的補語」同類,即都具有語結
的地位,例如句子「他脆脆地炸了盤花生米」便可以改寫為「他炸了盤花生米並且那盤花生米是脆脆的」。
假如上述對漢語狀語的「語義指向」分析是正確的,那麼一個很自然的推論是,上述分析也應可推廣至英語的
狀語。根據傳統語法對「狀語」的定義,英語的典型狀語毫無疑問是「謂語指向」的。可是,除了「謂語指向
的狀語」外,我們似乎也能找到英語中其他「語義指向」的狀語,例如在以下句子中,狀語"happily"似乎是在
描述主語"John"的狀況:
我們是否也能說,上句中的"John"與"happily"構成一個語結呢?有些人可能不同意,他們認為"happily"既然
以「副詞」而非「形容詞」的形式出現,那麼它便是以謂語動詞"found"作為修飾對象,因此上句中的
"happily"應是「謂語指向」的。可是,形式與意義的關係素來不是一對一的關係,而是非常錯綜複雜的。這裡
似乎也存在著一個「遞差」問題,縱使英語典型的「-ly副詞」絕大多數是「謂語指向」的,但也不能排除以下
可能性:由於語義轉變或「轉喻」等原因,英語存在著一些並非「謂語指向」的非典型的「-ly副詞」。
從另一角度看,「語義指向」與「邏輯語義」之間的關係也不是完全清晰的,「指向」這個詞本身就含有很微
妙的意思。究竟如何準確界定「指向」的意思?一個「主語指向的狀語」是否就是以主語作為修飾或說明的對
象?是否就與主語構成主謂關係?這些都是有待解決的問題。事實上,有關狀語的語義問題正是語義學研究的
一個較為薄弱的環節,對於某些微妙的語義問題,學界仍未有定論,或甚至未有人問津。因此,筆者認為,在
20世紀80年代由漢語語法學界發展起來的「語義指向」分析方法(註24)仍有很多發展的空間。
當代的傳統語法也已認識到狀語語義的複雜性,例如Quirk等人便在其巨著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中把英語的「狀語」分為"Adjunct"(附加狀語)、"Subjunct"(下加狀語)、
"Conjunct"(聯加狀語)和"Disiunct"(外加狀語)四種。由此可見,「狀語」並不是一種單純的句子成分,不能
把它簡單地定義為「謂語中心語的修飾成分」。因此,假如能把漢語語法學界提出的「語義指向」分析方法引
入到狀語語義的研究中去,將能為這方面的研究帶來新的視角和新的啟發,這也可能構成漢語語言學界為國際
語言學作出的眾多重大貢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