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大義抑或政治標籤


民族主義或愛國主義可說是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意識型態。嚴格地說,愛國主義(Patriotism)與民族主義 (Nationalism)是有區別的,其區別在於「國家」與「民族」這兩個概念並不一定等同,例如今天俄國這個國 家便包含約 130個民族;反之歐洲的吉普賽(Gypsy)民族卻散處各國,沒有自己的國家。另外在當代非洲,某 些國家的部落或部族還保留著原始公社制度,未形成為民族,在這些國家只有「部族主義」(Tribalism)而沒 有「民族主義」。不過無論是愛國主義、民族主義抑或部族主義,它們的內涵大致上是相近的,因此在本文將 被視為相同的概念而不加區分(註1)。

嚴格地說,愛國主義不能算作一種「主義」,因為它並無系統的理論,亦無需嚴密的邏輯論証,而是訴諸人民 對國家民族的樸素感情、對本身所屬族群的認同感。因此它具有一種「不証自明」或者「想當然」的「真理」 性,容易為社會各個階層的人接受。尤其在國家民族面臨危亡或外侮時,它能鼓起一股同仇敵愾的意識,號召 人民起來保家衛國。歷史上曾有無數事例說明,在面對共同的外敵時,本來敵對的政治派系也會暫時停止敵 對,攜手抗敵。

由於愛國主義具有廣泛的「通俗性」,因而它又是沒有統一內容的。不同階層、不同政治取向的人可以有很不 同的表現,但都可以自稱為「愛國」,並以此論証自己的行為是合理的,或以「不愛國」的罪名打擊政敵。因 此「愛國」既可以是慷慨激昂、可歌可泣的衛國鬥爭,亦可以是愚昧衝動、盲目排外的暴亂;既可以為了富國 強兵而引入外國的科技、制度,推行改革維新,亦可以「保存國粹」或者「國情特殊」為由頑固抗拒改革;統 治者既可以利用愛國主義來號召全民抗戰,抵抗侵略,亦可以利用國際矛盾來轉移人民視線,以減輕國內矛盾 的壓力。

民族主義不僅沒有統一內容,而且還常與「沙文主義」(Chauvinism)、「分離主義」(Separatism)糾纏在一 起。按照某種通俗說法,民族主義的要旨就是某一民族為了本身利益,對內推行有利民族發展的事業,對外則 捍衛主權、反抗別國侵略或干涉,因此民族主義是「正義」的訴求。相反,沙文主義和分離主義則被給予「 非正義」和「狹隘」的標籤,沙文主義就是某一民族只求滿足本身的利益,不惜侵奪其他民族的利益,或甚至 侵略他國;而分離主義則是一國內某一族群為求滿足狹隘的族群利益,不顧全民族的利益而企圖從本國分裂出 去,建立單獨的國家。

歷史上被給予沙文主義標籤的如沙皇時期俄國的「大斯拉夫主義」(Pan-Slavism)、納粹德國的「大日耳曼主 義」(Pan-Germanism),近現代西方列強在世界各地掠奪殖民地,其主導思想-「帝國主義」(Imperialism)也 可歸入沙文主義的範疇。至於分離主義,當今世界上幾個較著名的例子有:斯里蘭卡的「泰米爾猛虎」游擊 隊、加拿大的魁北克獨立問題、俄羅斯的車臣和韃靼兩共和國的獨立問題、中國的台灣獨立和西藏獨立問題 等。

上述三種主義的劃分及其褒貶有時確是合理的,例如納粹德國的沙文主義便曾成為兩次世界大戰的導因,為全 人類帶來災難;而在二次大戰期間當歐洲和東亞各國遭受軸心國侵略時,民族主義在激勵各國人民保家衛國、 挽救民族危亡方面也確曾發揮積極作用。

同樣,分離主義也確曾令某些國家深受長期戰亂之苦。非洲東部的索馬里以索馬里人為主,索馬里人內部分為 「薩馬勒」和「薩卜」兩大部族系,兩部族系內部又分為若干部族,各部族內又有小部族。這些大小族群本來 同屬一個民族,講相同的「索馬里語」,信奉同一的伊斯蘭教;可是由於傳統部族的分散性和封閉性,索馬里 人又像一盤散沙一樣不能團結一致。在1991年當獨裁者西亞德(Siyad)被叛軍推翻後,索馬里的野心家遂利用 各部族原來的分散性,為爭奪政權展開殘酷的內戰,北部地區的叛軍更乘機割據一方,成立自己的「索馬里蘭 (Somaliland)共和國」。結果導致國家殘破,餓孵滿野,引起全球關注。索馬里的例子清楚說明了偏狹地區主 義的禍害。

但是正如社會科學的其他很多概念一樣,沙文主義、民族主義和分離主義其實並不是那樣界限分明。事實上, 「民族」這個概念從來就沒有嚴格定義,而是隨著政權的變遷和族群的遷徙而不斷改變,沒有永恆不變的內 涵,一個本來統一的民族會因為長期的政治分裂而分為若干個民族。羅馬帝國末期的「日耳曼民族」早在入侵 羅馬前便已分裂為東哥特(Ostrogoth)人、西哥特(Visigoth)人、汪達爾(Vandal)人、法蘭克(Frank)人、倫巴 德(Lombard)人、盎格羅(Angle)人、薩克遜(Saxon)人等族群,後來各個族群分別入侵帝國各地,各自建國, 此後分裂便成定局。今天的英國、法國、德國、西班牙等國的民族便是這些日耳曼民族的後裔,可是這些國家 絕不會認為它們同屬一個民族而應重新統一為一個國家。

在近現代一些新興國家,例如美國、加拿大這類「移民國家」和戰後很多新獨立國家,國內民族成分相當複 雜,統治者為了團結全國各族人民,因而「人為地」將國內的各個不同民族合稱為同一個民族,並且努力在人 民中灌輸「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意識。例如美國的一個公民,無論是歐洲裔還是亞洲裔、黑人抑或印第安 人、阿拉斯加的愛斯基摩人或者夏威夷的薩摩亞人,他都是美國人或者「美利堅民族」的一部分。美利堅民族 便是一個人為而非出於血緣關係的民族概念。因此民族並不是永恆不變的概念,而是隨著現實政治的發展不斷 改變,以適應新的政治形勢和需要。

民族問題的複雜性還在於民族定義有時還是多層次的,民族裡面還可以有民族,如果不同層次的民族都各自主 張其民族主義,那就勢必造成衝突。例如「中國人」或「中華民族」就是這樣一個界限模糊的概念,雖然一般 人認為中國人同屬一個中華民族,但是當代中國政府又毫不含糊地宣稱中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而且具 體確定中國境內共有56個民族。如此說來,在中國究竟是有一個中華民族,還是56個民族?

正由於民族問題是夾纏不清的,上述三種主義便常被用來作為政治標籤。不同立場的政客都標榜自己的訴求是 民族主義,而將敵方斥為沙文主義或分離主義。以蘇聯的前加盟共和國格魯吉亞為例,在80年代末期格魯吉亞 便興起要求脫離蘇聯的獨立運動,並在1991年宣佈獨立。對於格魯吉亞人來說,他們的獨立訴求是民族主義, 是擺脫俄羅斯沙文主義統治的正義鬥爭。

但就在格魯吉亞獨立前後,它境內的少數民族地區「南奧塞梯(South Ossetia)」和「阿布哈茲」(Abkhazia) 又各自宣佈脫離格魯吉亞獨立(註2)。格魯吉亞對於兩地區自行宣佈獨立的行徑一概不予承認,並且為維護「 國家統一」,毫不猶豫地鎮壓分離主義者。可是對於這兩個地區的爭取獨立者來說,他們的獨立訴求是正義的 民族主義,而格魯吉亞的鎮壓則是沙文主義的行徑。由此我們看到,沙文主義、民族主義、分離主義這些概念 有時並非如人們想像中的「大是大非」問題,而只是不同立場的人「各為其主,各取所需」的政治標籤。

民族問題是當今威脅世界和平的一個嚴重問題,它就像一個火藥庫,必須小心處理,只要稍為處理不善,便可 能造成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面。至於如何解決民族問題,也許有些人以為只要採取「民族自決」原則,即讓各民 族按其意願(如舉行全民投票)選擇留在本國、併入他國或者獨立建國,便能解決民族問題。

誠然,這確是最民主的方式,但卻可能造成新的問題。首先,任何投票都會造成多數派和少數派,如果少數派 拒絕承認投票結果,或者多數派恃其優勢實行「多數人的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民族問題只會 更加激化。波斯尼亞乃由塞爾維亞(Serb)族、克羅地亞(Croat)族和穆斯林(Muslim)族三大族組成,在1992年 脫離南斯拉夫獨立時,曾舉行全民投票,其中克羅地亞族和穆斯林族贊成獨立且居於多數。反對獨立的塞爾維 亞族自知居於少數,因而抵制投票。結果波斯尼亞是獨立了,但塞爾維亞族不滿這個結果,亦自行宣佈脫離波 斯尼亞獨立,並觸發綿延數年的殘酷戰爭。

其次,世界上各民族常因遷徙而形成民族雜居的局面,有些民族甚至散處世界各地,如果採取各民族自決的原 則,勢必造成各國領土支離破碎的局面。這不僅是一個抽象的「領土完整」問題,而且國土支離破碎亦使一國 資源分散,嚴重影響國家的防衛和經濟、社會等各方面的發展。由此可見,民族問題不僅是意識型態問題,亦 是現實政治問題。

當代加拿大也曾受魁北克問題困擾,但是魁北克問題卻為解決民族問題提供了一些啟示。魁北克以講法語的居 民為主,跟加拿大其餘各省的英語居民有較大差異。戰後,魁北克部分法語居民主張脫離加拿大獨立,因而形 成魁北克問題。雖然部分激進獨立運動分子曾在60年代組成「魁北克民族解放陣線」,進行恐怖活動,但大多 數魁北克人都不支持極端的行動,因此魁北克問題大體上是在和平理性的氣氛下尋求解決方法的。加拿大聯邦 政府亦沒有採取高壓政策,而是盡力作出各種讓步和妥協,尋求魁北克留在聯邦內,並在1980和1996年兩次舉 行魁北克全省公民投票以決定其去留。而魁北克的爭取獨立者亦能顧全大局,沒有越出合法鬥爭的方式,雖然 在兩次公民投票中皆失敗,但均能尊重投票結果。

可以說,「魁北克模式」為世人提供了一個以和平、理性解決民族問題的模式,它告訴人們,合理解決民族問 題的方式並非盲目堅持某種「民族大義」,而是採取互諒互讓、開放兼容的態度進行辯論和談判,以達致彼此 均能接受的「雙贏」局面。


註1:此外,還有某些意識型態如白人的「種族主義」(Racism)、非洲人的「泛非主義」(Pan-Africanism) 等,已越出一國或一個民族的範圍,但由於其內涵跟民族主義相近,亦歸入民族主義的範疇。另外,某些教派 的教徒或說某種方言的社群雖然並非獨立或單一的民族,例如印度的錫克教徒和加拿大魁北克省中講法語的法 裔人,但由於他們形成一個有內聚力兼排他性的「族群」,且有獨立意識,也可歸入民族主義的範疇。

註2:南奧塞梯在1990年宣佈獨立,並要求與俄羅斯境內的北奧塞梯合併。阿布哈茲則於1992年宣佈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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