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 Taiwan Erathquake 台灣集集大地震 (發生於1999年9月21日凌晨1點47分) |
| 死亡者每位發放救助及慰問金總數一百萬(包括中央及地方政府)。重傷者每位發放救助及慰問金二十萬。住戶全倒者,每戶發放二十萬元,半倒者每戶十萬元。 | 中央及地方政府 |
| 災區收容所之設置及災民之安置,由公共工程委員會協助地方政府積極辦理。第一階段,提供帳篷在相關機關學校的體育場等來收容有需要的災民。第二階段發放租金及提供臨時屋兩方法由居民擇一。發放租金以每人每月三千元為限,提供臨時屋就是提供貨櫃屋及鐵皮屋,一戶以八坪為原則。 | 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 |
| 緊急提撥四億元給前進指揮所,另動支二十四億元第二預備金,其中台中縣十億元、南投縣十億元及其他縣市四億元供作慰問金,並將平衡預算基金結餘提前撥付,十五億元給台中縣、十億元給南投縣供救災之用。 | 主計處 |
| 為減輕災區民眾災後重建之財物負擔,中央銀行提撥郵政儲金轉存款一千億元供銀行辦理受災戶重建緊急融資,貸款金額一百五十萬元以下免息,一百五十萬元至三百萬元利率為固定年息百分之三,期限二十年,有關細節由央行研擬。 | 中央銀行 |
| 在受災嚴重的七個縣市中,選擇十四個國民住宅社區,總共四千四百四十六戶國宅由受災戶承購,為了減輕受災戶的負擔,這些國宅將以公告出售價格的七成售於受災的民眾。對受災戶原有房屋已辦理擔保借款部份,本金展延五年,利率減四碼,利息展延六個月後繳付。對受災企業戶之工商貸款,金融業對其到期本金展期六個月。如金融業辦理有困難者,得向財政部協助企業營運資金專案小組申請紓困。 | 財政部 |
| 受損道路及橋樑應儘速搶修,恢復通行,由交通部辦理,縱貫鐵路大部分已搶修完成,公路部份已積極搶修。目前無法通行路段,已製作替代路線圖,供民眾參考。 | 交通部 |
| 做好防疫工作,預防疫情發生,由衛生署確實辦理。 | 衛生署 |
| 民眾對於房屋安全有疑慮時,可聯繫建築師工會、土木技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及大地技師公會等協助勘驗。【營建署電話︰02-2737-4756】 | 營建署 |
| 政府將充分供應民生物資,全力穩定物價。水庫及維生線(包括瓦斯、油槽、輸油管線、水管、電線等)政府均已做初步確認並做有效維護。 | 經濟部 |
| 內政消防署啟動所有救災措施,成立災害救助處理中心,衛生署啟動緊急醫療指揮系統,全力搶救受災民眾,提供醫療設施至災區。 | 內政部、衛生署 |
| 設立單一窗口接受民眾捐贈物資,由內政部社會司緊急應變小組設立專線電話︰2365-2588、2365-5291負責此一業務。 | 內政部 |
| 政府將為罹難者擇期舉行全國性追悼會,由內政部主辦。 | 內政部 |
| 重大災情的鄉鎮,已於二十三日完成罹難者遺體的驗屍及收殮工作。 | 內政部、法務部 |
| 行政院成立專案電話,接受民眾對於救災事項的詢問及建議或批評,電話號碼是2322-8511、2322-8512、23228513 | 新聞局 |
| 針對各界救災捐款未能整合的情形,行政院成立專戶(郵政劃撥帳號︰行政院08809211)。本專戶將統合所有的救災捐款,成立一個管理委員會,由副院長劉兆玄負責。 | 行政院及各界代表 |
回首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