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墓誌銘
●西方人對於墓碑上刻些什麼字特別計較,短短的幾個字最好能總結這個人的一生。要說得貼切恰當,而且最好有一點幽默,讓人看了能會心一笑或肅然起敬。許多人甚至還沒有死的時候就早早計畫要怎樣寫那幾個字,要出奇制勝、要真實呈現、要一針見血。不像我們中國人的墓碑都是子孫為之立的牌子,只說明了死者的家族淵源,少有自己想怎樣寫就怎樣寫的自由發揮。
「請原諒我留下的塵土。」人的形體來之於塵土歸之於塵土,看得開的人還為自己一生所留下的一堆黃土抱歉。
英國詩人濟慈自己寫的墓誌銘是這樣的:「這兒躺著的人,他的名字是寫在水上。」就像中國詩人李白水中撈月一樣,詩情像水一樣流暢也永遠源源不絕為人所傳誦。美國詩人羅柏特佛洛斯特說他要寫的是:「我和這個世界有像愛人那樣小小的爭吵。」
主持「今夜」節目幾十年的強尼卡森,在節目中插播廣告的時候他最常說的一句話是:「我馬上回來。」他決定在自己的墓誌銘中就用這一句來總結,因為許多觀眾是看到這句話就想到他,但這次的馬上回來是什麼意思?如中國人所說的輪迴?二十年後又是好漢一條?
好萊塢的明星保羅紐曼以清徹澄藍的眼睛著名,他卻希望墓誌銘上面寫著:「這兒躺著的是保羅紐曼,他的死是一種失敗,他的眼睛變成棕色了。」有一次在影城影星聚會裡,大家玩遊戲說死後要寫怎樣的墓誌銘,一位美麗的艷星沒有文采,不知道要怎樣寫,要別人替她想一想,結果作家羅伯特班卻利想出來的是:「她終於一個人睡了。」引起了哄堂大笑,但也非常真實的描寫了她的一生。
作家福克納想寫成:「他寫了書,而後死了。」也有人想說:「我曾經來過。」其實在世界上走這麼一遭,一直是懵懵懂懂,等發現自己已經來過的時候,卻已經是死的時候,如此的想法好像特別有禪意,一位活到八十二歲的老先生說他想寫的是:「是回去的時候了。」或者說:「我終於交差了。」人生就是這麼一回事,人人走這麼一遭。
喜劇女明星菲莉絲狄勒希望能在墓誌銘上寫:「我是笑死的。」能夠笑死是一種幸福。「這兒躺著的人,到死才發現人生要及時行樂。」或者自問說:「想必上帝有給比生命更好的禮物等著我吧。」也有很不甘心想留下:「這兒躺著的人,總是對四周的事情有無力感。」或者問上天:「我能避免最後的審判嗎?」
也有人不當自己離開這個世界般地為自己寫墓誌銘,上面刻著的是:「我們下星期一起吃午餐。」「我們很快就會再見面。」或者顧左右而言他,說:「這兒天氣不錯。」
想不出更精彩的墓誌銘的人,不免要說:「俗話說不要用書的封面來判斷一本書,也不要用墓誌銘來判斷一個人。」其實大部分的家屬都是在人死後,為他們講許多好話,所以有人說如果把墓誌銘上所說的,當做一個人進天堂的簽證護照,那天堂將會太擁擠了。(康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