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情上面﹕從劇作家到編劇

28- 11- 2006 成報

文:董啟章

最近看了一個劇場演出,導演用了多樣化的舞台手法和效果去處理一部俄國經典名劇,後來細讀場刊,才發現原來這並非編劇的原意。編劇用了很長的篇幅 去解釋他的創作理念,然後又慨嘆劇本沒有受到導演的尊重,並把這視為本地劇壇的普遍問題。我對本地劇壇涉足不深,但編劇和導演發生衝突,卻是時有所聞。剛巧我正在和前進進戲劇工作坊合作,把我的長篇小說《天工開物.栩栩如真》改編為舞台劇,而導演陳炳釗又屬於「編作型」的導演,所以也對編劇和導演的分工合 作模式有點體會。

較傳統地理解,導演所做的只是演繹劇本,就像指揮家只是演繹曲譜,而不會擅自作出改動。所以,劇本的創作者本來叫做劇作家,劇本本身帶有獨立性和 完整性,可以當做文學作品來讀。可是,隨著劇場的發展,今天導演的創作模式很多時也不只是演繹劇本,而是在過程中不斷地進行創作和調整,所以,一個預定而 必須跟從的劇本是不存在的。劇作家變成了編劇,是一個服務於導演,或極其量是和導演互動合作的角色,而不是演出方式的最終決定者。

當然,現在依然存在十分樂於按照劇本指示作演繹的導演,而這類導演慨嘆的反而是沒有好的劇本和編劇。所以,問題應該是不同類型的導演和編劇的搭 配,以及雙方如何取得默契和共識。錯配或缺乏共識便會造成衝突,而委屈的一方通常是編劇。於是也就出現「尊重」編劇和劇本的呼聲。我是寫小說的,一直以文 字為創作媒體,我自然同情編劇們的處境。可是,創作方式並無絕對的優劣,問題其實是,如何讓導演和編劇互相找到最合拍的夥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