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豬事件

很久沒有真正生氣過了。我相信,在政治利益之外, 人應有更崇高的自尊與自重。因此我寫。


長期處於一個泛政治化的島國之後,對於花樣百出的政治醜態,原已應該見怪不怪了。這還不包括那些子殺父、父姦女的社會亂象在內。但是昨天(10月28日)發生的事情,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我相信,或者說我寧願這麼相信,大多數的台灣人民(請不要對族群名稱有無謂的揣測)都無法認同昨天發生的『丟豬事件』。即使是真的認為『中國豬應該滾回去』的台灣人民,也應該不能認同吧?至少我希望如此。即使政治取向不同,總也該有個放諸四海皆準的道理吧?

先撇開政治利益、族群紛爭、虐待動物的刑責不談。身為一個公眾人物,為民喉舌的民意代表,卻將自己的不滿,公然加諸於無辜的小豬身上。這是什麼樣的一種示範?這又代表的是哪一種民意?這是個讓人不寒而慄的問題。撇開民主法治不談,最基本的『人格』到哪裡去了?我想不出比『豬狗不如』更貼切的成語了。

理性問政,似乎是離現實愈來愈遙遠的理想了。需要矮化別人才能相顯突出、需要抹黑別人才能相顯清白;這樣的問政心態,我無法認同。政治人物當然不是人民的道德標竿(社會已經夠亂了吧?),但是請不要連那最後一點人性都不放過,好嗎?民主賦予你們權力,相對於權力的,便是尊重。不只是在選前尊重選民而已;當然也包括對生命的尊重。真正的言論自由,不是大放厥詞,而是對反對意見的雅量。

民主社會本來就容許不同的聲音存在。但是有話可以好好講,有意見可以好好討論,有衝突可以好好解決;就連屠宰場都講求人道電宰。把豬扯進來(應該說丟出去),這算什麼?我甚至有點想知道,被狠心砸在地上哀嚎的小豬仔,是從大陸走私來的,還是本地自產的豬隻?



back to home
E-mail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