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務交託 |
[詩 一三八 : 8]
[8]耶和華必成全關乎我的事;耶和華啊,你的慈愛永遠長存!求你不要離棄你手所造的。
[詩 一四五 : 19]
[19]敬畏他的,他必成就他們的心願,也必聽他們的呼求,拯救他們。
[詩 三十七 : 5]
[5]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他,他就必成全。
[伯 五 : 8-9]
[8]至於我,我必仰望神,把我的事情託付他。
[9]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
[箴 十六 : 3]
[3]你所做的,要交託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
[箴 三 : 5-6]
[5]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
[6]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
[詩 五十五 : 22]
[22]你要把你的重擔卸給耶和華,他必撫養你;他永不叫義人動搖。
[腓 四 : 6-7]
[6]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
[7]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亞 四 : 6]
[6]他對我說:「這是耶和華指示所羅巴伯的。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