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 |
[箴 三十一 : 30]
[30]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
[林後 六 : 14]
[14]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
[來 十三 : 4]
[4]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弗 五 : 22,25 ]
[22]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25]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林前 七 : 10-11]
[10]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