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捨己為主 |
[腓 三 : 7-14]
[7]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8]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9]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11]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
[12]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
[13]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
[14]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可 八 : 34-35]
[34]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35]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靈魂)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徒 二十 : 24]
[24]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
[徒 廿一 : 13]
[13]保羅說:「你們為什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
[羅 十四 : 8]
[8]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加 二 : 20]
[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加 六 : 14]
[14]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林後 四 : 8-11]
[8]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
[9]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
[10]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
[11]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
例子
[太 四 : 18-22]
[18]耶穌在加利利海邊行走,看見弟兄二人,就是那稱呼彼得的西門和他兄弟安得烈,在海裡撒網;他們本是打魚的。
[19]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
[20]他們就立刻捨了網,跟從了他。
[21]從那裡往前走,又看見弟兄二人,就是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他兄弟約翰,同他們的父親西庇太在船上補網,耶穌就招呼他們,
[22]他們立刻捨了船,別了父親,跟從了耶穌。
[林後 十一 : 23-28]
[23]他們是基督的僕人嗎?(我說句狂話,)我更是。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
[24]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
[25]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裡。
[26]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
[27]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
[28]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