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人問我:[ 你為什麼寫愛情小說? ]
理由簡單不過, 因為我喜歡.
有些人追問:[ 為什麼喜歡? ]
這個問題似乎有點笨. 喜歡就是喜歡. 喜歡一種音樂, 喜歡一種顏色和喜歡一個人, 根本不需要原因.
我為什麼喜歡這個人? 勉強要找出原因, 就是除了他以外, 我不想喜歡其他人.
這一刻, 除了愛情小說, 我不想寫其他類型的小說. 而且, 我也不會寫. 我不會寫武俠小說, 也不會科幻小說, 那些艱澀難懂的所謂文學小說, 我更沒興趣.
將來有一天, 當我不想再寫愛情小說, 我會寫偵探小說和推理小說. 我最喜歡看這兩類小說. 最好玩的遊戲, 就是猜猜誰是兇手. 愈看得多, 你猜中兇手的次數也愈多.
只是, 寫偵探小說和推理小說的人, 必須思路清晰、 頭腦冷靜、 為人理性. 計算得愈精密, 故事愈精彩. 我現在不能寫, 我還不夠冷靜, 還不夠冷酷, 還不夠理智.
有一天, 當我無情也無欲, 我想, 我會適合寫推理小說和偵探小說.
那個時候, 我要寫情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