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對香港賭波合法化的我見
曾鉻亮
足球運動普及各階層
足球運動一向是廣受歡迎的體育活動。無論你由曼徹斯特的奧脫幅球場走到高山公園裡的硬地球場,你都可以看到有人在踢球;而踢球的人亦是無分大小、年齡、性別,不管你是利物蒲的前鋒奧雲、中國女足后孫雯、你家樓下球場的大叔或學生哥,只要一球在腳,他們都可以踢得起勁!近年來,香港的有線電視網羅了世界各地的聯賽及盃賽,令大量球迷投入追看各場賽事。而明年日韓合辦四年一度的世界盃,勢將本地的足球熱推向另一高峰。
為甚麼要賭波?
足球界有句名言“波是圓的”,意思就是一日球證還未吹哨子完場,雙方球隊的勝負也難以猜測,這也是足球引人入勝之處。由於比賽結果的難測,有些無賭不歡的人就賭起波來。他們由比賽比數、誰先入球、甚至那個球員入多少球、出場作賽與否等等,都可以用作賭波盤口。這樣既可睇波又可賭錢,對他們來說,既刺激亦增加觀賽的投入感,賭波之風就因此吹旺起來!
政府 ¸
(賭波 + 不法份子) = 賭波合法化?
賭波活動在歐洲已有數十年歷史,而英國賭波事業最廣為人知,每年動輒的彩金以數百億英鎊計算,數目驚人。在香港,賭波活動近一兩年亦轉趨活躍,根據中文大學一項調查資料指出,本港目前約有十二萬至三十四萬人參與賭波,涉及金額達二百億元。不法分子眼見龐大賭波彩池可從中取利,賭款落入不法分子手中,更助長他們進行犯罪活動,令本港社會治安以至賭博制度構成重大衝擊。有鑑於此,香港政府於本年六月提出「賭博問題諮詢文件」檢討目前賭博政策,研究是否將足球博彩列入其中。而民政事務局局長林煥光近日在文件發出後多次強調,聲稱政府會在獲得市民支持下,才會考慮將賭波合法化;若市民不支持賭波合法化,政府則只有透過加強執法及修訂賭博條例緩和問題。
合法賭波 vs 反賭波
這份諮詢文件一出,即引起廣泛爭論,社會上亦出現兩大意見陣營:「支持賭波合法化聯盟」,他們以足總及社會知名人士為首;而另一就是「反對賭波合法化大聯盟」,他們則以教會組織及教育界人士為首,各自就賭博合法化問題進行辯論及抗議活動。他們對賭波合法化各持以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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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支持理由: u
非法賭波既難制止,合法監管打擊外圍 u
賭波彩池龐大,合法化能大增政府稅收 u
博彩收益能支助社會福利,亦能推動足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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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足 球 總 會 副 會 長 韋 基 舜 ( 右 一 ) 聯
同 李 鵬 飛 ( 右 二 ) 、 曹 宏 威 ( 左 二 ) 及
黃 毓 民 ( 左 一 ) 組 成 支 持 賭 波 合 法 化 大
聯 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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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反對理由: u
青年人熱愛足球活動,合法賭波誤導他們嗜賭 u
加劇社會賭博風氣,出現更多病態賭徒 u
政府需投入更多資源作輔導,但亦恐無甚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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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十 多 個 來 自 教 育 界 、 社 工 界 及 宗 教 界 的
團 體 ﹐ 組 成 「 反 對 賭 波 合 法 化 大 聯 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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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用甚麼態度
看賭波爭議
社會既已對賭波合法化作激烈討論,作為基督徒的我們亦應正視問題及確定自己立場,更重要是對政府隨後政策改動作出準備。
聖經雖無指明「不准賭博」,但對於賭博這種投機取利及貪戀錢財的行為有間接批評;如:「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西三5)、貪婪能使人「沈在敗壞和滅亡中。」(提前六9)及「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可10:23-24)。顯而易見的,可看到聖經視賭博為罪惡及主對人貪財的厭惡,所以基督徒對賭博的堅拒是肯定的。
社會部份人士欲將老幼皆欣賞的健康足運,變成博彩工具,再包裝為「娛樂」,更聲稱無法禁絕非法賭波,要加以合法化,實行鼓吹賭風。現時社會各界對賭波問題的討論,重心是以社會治安及經濟利益為前題,道德考慮為次。政府雖表示立場中立,但面對可能得到龐大博彩稅收入,加上近日經濟走向低迷,政府亦積極向立法局進行游說。
面對現時的爭論,我們不但要向政府表明反對賭波立場,更重要是準備「教導」工作;因為萬一政府允許賭波,教導認識賭博禍害的工作就更要積極。主日的講壇、團契、主日學、查經都是好途徑,讓信徒反思賭博問題;而更重要是教導少年人走當行的道、分辨是非,那就不會隨流失去,沈迷在賭博的陋習中。
不過,最首要的還是我們的禱告,要與賭博的罪惡爭戰,實需聖靈的大能大力。「因為上帝必為我們爭戰。」(尼4:20),上帝的應許是:「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耶33:3)。在此,我們為反對賭波合法化一起來獻上禱告。求主垂聽!
註:本人完成本文正為賭波合法化文件咨詢期介滿之日(10月5日),求主曉喻掌權者就此爭議作正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