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
種族
馬來西亞全國人口約共一千七百萬,馬來人佔大多數,約佔半數左右; 華人其次,約五百萬人; 印度人則大約二百萬; 其餘則為巴基斯坦人、歐洲人及婆羅洲土著。
華人主要聚居在馬來半島西海岸柔佛至吉隆坡一帶。東馬砂嶗越及沙巴二洲主要住著婆羅洲土著,包括伊班族人、比達裕族人、馬拉納族人等。 馬來西亞雖然擁有多個不同民族,但馬來人的政治勢力較大,而華人則在經濟方面佔優勢。
教育
馬來西亞是個多元民族、多元語言文化的國家。基於不同的社會背景與文化根源,因而彼此等對於教育的概念態度也相異,遂產生不同的教育源流與教育制度。因此馬來西亞的教育系統內,統合國民教育體系育多元民族教育體系並存。這也是馬來西亞教育系統的一大特色。
馬國政府實施九年免費教育,六年小學及三年初中免學費,接著是兩年高中、兩年大學預科及三至五年大學。高中以上的教育,必須經公開入學考試。小學教育以馬來語、華語、泰米爾語授課,而中學則以馬來語和英語為必修語言。
學前教育
馬來西亞的學前教育現階段仍屬於非正規教育,不過教育部考慮修改教育法令,將學前教育納入國家正規教育體系。
馬來西亞學前教育通過幼兒園進行,幼兒園是教育機構,也帶有福利性質。它採用保育與教育相結合方法,既為培養下一代打基礎,也幫助為人父母負起教育孩子的責任。
馬來西亞的幼兒園有官辦和私營二種行式。官辦幼兒園分兩類:一類是由教育部選定的小學(多數分佈於鄉間)附辦的幼兒園。這是教育部於 1992 年才開辦的。 目前國內附設辦幼兒園的小學計有 1,044 間,其中 90 間是華文小學。另一種為政府法定機構辦理的幼兒園。至於私營方面,多由華文小學董事會、社會團體、宗教團體或個人所辦。這類幼兒園約有 1,600 間。
馬來西亞學前教育形式多樣化,教學多源流,一般私營幼兒園都應家長要求,提供馬來文、華文、英文教學媒介的課程,但遵照馬來西亞教育部頒佈的統一課程指南,通過玩遊戲、講故事等方式對孩子進行語言、計算、活動及獨立生活技能、文明衛生習慣等教育,以落實學前教育目標:「啟發兒童的發展潛能、智力和創造力,培養優良道德價值觀和健康思想。」 馬來西亞學前教育現階段仍未普及化, 根據統計資料, 國內 50 萬介乎 5至6歲的兒童只有47%享有學前教育。在第六個馬來西亞五年計劃(Rancangan Malaysia Ke-enam: 1991-1995 )當局將分三個階段來推行學前教育計劃。第一及第二階段是在沒有這類教育設施的地區推行,包括在小學附設幼兒園;第三階段則在已擁有幼兒園的地區推行。政府期望在私人界的配合下,到了1995 年, 所有適齡兒童都有機會接受至少一年的啟蒙教育。為確保普及計劃的成功,政府將為所有官辦和私營幼兒園提供師資訓練課程。同時,第六個馬來西亞五年計劃也撥款一億四千萬元馬幣,以資發展學前教育。
初等教育(小學教育)
馬來西亞政府分別於 1962 年與 1966 年在馬來西亞半島和東馬來西亞推行普及(義務)小學教育的政策。 這項政策規定,凡年滿 7 歲的適齡兒童都必須進入學校接受教育。目前適齡兒童入學率高達 99.85% ( 1993 年數據),在籍小學生計有 2,603,129 人( 1993 年數據)。
馬來西亞小學現行的學制為六年制,小學新課程( KBSR )於 1982 年開始實行以取代舊有的制度。目前各級都是自動升班。課程以普通教育為主,主要是培養學生具有初步的閱讀、計算和寫作能力(簡稱三M),同時具有初級自然、人文、社會知識並養成良好的學習態度。一般小學課程設有語文(馬來文、英文、華文 [ 華文小學 ] 、淡米爾文 [ 淡米爾文小學 ] )、數學、人文與環境、體育、音樂、美術、道德教育等科目。小學生修畢六年課程後,須參加一項「小學檢定考試」(簡稱 UPSR )以評鑒讀、寫、算能力。
各源流小學可分為:國民小學、國民型華文小學、國民型淡米爾文小學、私立小學╱僑校。
以上前三種源流小學都採納教育部頒佈的統一課程綱要,但按不同教學媒介進行。私立小學除了依據政府小學的課程外,更強調英語及學生的個人教育,有的還提供額外的新加坡英語校外課程。近年來,由於台資不斷湧進,僑校的成立形成另一種趨勢,它的教育方針是根據台灣本身的教育課程綱要以便這些學生將來回到自己的國家時也能適應現有的教育環境。
一、國民小學
全面採用馬來文作為主要教學媒介語。國小學生大部份是馬來族,非馬來族僅佔 15% 。 如果有超過 15 名非馬來族學生加長要求,國小允許另設華文和淡米爾文母語班。
馬來西亞獨立後,在政府全力的扶持和推展下,國民小學迅速地發展,學校間數由 1957 年的 2,180 間發展到 1990 年的 4,494 間,在籍學生人數由 1957年的 428,368 人增加到 1993 年的 1,916,066 人。目前國小享有政府的全面津貼,一切發展經費和經常費均由國家撥款資助。
二、國民型華文小學
國民型華文小學指的是以華族母語作為教學媒介語的學校,為配合國家教育政策及環境需求,馬來文和英文也被列入華小課程的必修科。
目前馬來西亞共有 1,296 間華小。在籍學生約 60 萬人,其中非華族佔 21,000 人。 基於歷史淵源,絕大部份華小為華社創辦。這類學校維持傳統的董事會(家教協會)組織,校地主權也歸董事會所有。不像一般的國小,全部經費都由政府完全資助,有些華小,政府只撥行政費,至於學校發展費就待董事會向華社籌募。全國有 851 間類似這種半津貼的學校,至於學校地主權屬政府所擁有的則為全津貼的華小,目前共有 432 間。
馬來西亞目前現有的 1,296 間華小, 絕大部份是在 1957 年國家獨立前由華社出錢出力創辦。 至於興建的華小共有 149 間,僅佔自獨立以來興建各源流小學總額的 6% 。
長期以來,華小面對的主要難題除了經濟發展受到局限,最缺乏的是合格師資。另外最令華社擔慮的是華小可能將失去其本質。這是因為現行 1961 年〈教育法令第 21(2) 〉條款授權教育部長:「有權在他任為適當的時候可將國民型小學改為國民小學」。
儘管面對種種客觀的惡劣環境,馬來西亞華社仍抱著維護和發揚母語教育的精神,繼續為華教的發展而努力奮鬥!
三、國民型淡米爾文小學
國民型淡米爾文小學,以淡米爾文為媒介語,其面對的問題和華小差不多。目前國內有 544 間淡米爾文小學, 多分佈於郊區園坵。學生以印度族為主,人數有 104,779 名。
中等教育
馬來西亞中等教育體系分為兩種中學:一是公立中學,一是私立中學(即獨立中學)。
一、官辦國民中學
按其學習階段,可分為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兩種。
A.初中教育
馬來西亞政府於1965年經已廢除由小學升上中學的會考制,並於1993年全面施行中學普及教育制度,即學生無須經過考試鑑定而可自動升級直至完成高中教育。
為貫徹統一國民教育路線,馬來西亞政府於 1961 年頒佈了新的〈 1961 年教育法令〉,把華文中學和國民型英文中學改制為國民中學,不願接受改制的中學則放棄政府的教育津貼而成為私立學校,政府前後分了幾個階段把教學媒介語由華文或英文改為馬來文。目前國民中學經已全面採取馬來文為教學媒介語。
由國民型華文小學和國民型淡米爾文小學升上中學的學生都必須修讀一年的預備班,以便能掌握馬來文並適應馬來文為媒介語的課程。
國民中學綜合課程按照教育部頒佈的「中學新課程綱要」( KBSM )教學,修習的課程:必須科目有馬來文、英文、數學、科學、歷史、地理、生活技能科、道德教育、回教教義體育和健康教育、美術、華文和淡米爾文為選修科。在至少 15 名學生家長要求下,學校將另設母語班。
國民中學初中學生修畢四年課程後都規定參加一項初中評鑒考試(簡稱 PMR)。此項考試主要評鑒學生的資質和技能,考生除了筆試之外,一些科目,如生活技能、歷史、地理的日常作業也會給予分數。 PMR 的成績將作為升讀高中的分流標準。
B.高中教育
從 1993/94 學年起, 凡參加過初中評鑒考試( PMR )的初中畢業生將自動升上高中接受兩年的高中教育。高中教育採用「適能分流制」,它將以初中評鑒考試( PMR )的成績納入理科組、人文組或技術職業組的準繩。
高中階段必修科目計有:馬來文、英文、數學、歷史、道德教育、回教教義、體育和健康教育。增加科目有華文和淡米爾文。選修科有馬來文學、地理、英文文學、美術(以上為人文組);會計、基本經濟學、商科、農科、家庭經濟、高級數學、機械研究、電子與電氣工程研究。工程繪測、工程科技(以上為職業與科技組);高級科學、物理、化學、生物(以上為理科組)。
二、私立中學
馬來西亞的中等教育雖由政府主辦,但有一小部分中學是由私人界成立和經營的。這些學校統稱「私立學校」,類型計有普通中學、華文獨立中學、商業學校、技術學校及國際學校。
私立中學在經濟上未獲政府津貼,辦學經費來源都由學雜費和社會人士捐助。一般上,私立中學都遵照政府教育部推行的課程綱教導。但在教學媒介和編排課程上都有本身的自主權和一定的伸縮性。
馬來西亞的私立中學有下類型:普通中學(228間);華文獨立中學(60間);商業學校(14 間);技術學校(9間);國際學校(9間)。1989年私立中學在校學生有 117028 人。本節重點主要介紹華文獨立中學的概況。
1961 年之前,馬來西亞半島除了華文小學之外,還有約70間華文中學(以華文為主要教學媒介語的中學)。這些學校絕大部分由華社所創辦,政府津貼辦學經費。 1962 年馬來西亞政府實行 1961 年教育法令,該法令採納 1960 年拉曼達立教育報告書對中學的建議:「為國家的團結,教育政策的目標必須是從國家制度的學校中消滅種族性的中學,以確保各族學生在國民中學和國民型中學裡就讀。」把中學劃分為三種類型:
一是政府給予津貼的國民中學;這類中學以馬來學生為主,用馬來文教學。
二是原接受政府津貼的准國民中學改名為國民型中學;這類中學以華族和印度族學生為主,用英文或馬來文教學,華文和淡米爾文僅作為一個科目學習。
三是原接受政府津貼的華文中學如不改制為國民型中學,將得不到政府的津貼而成為獨立中學。
華文獨中的學制一般是六年制(三三制),即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只有少數(4間)規模較小的華文獨中僅開辦初中部。 另又 10 間為提供高中畢業生升讀國內大學和海外英國制大專院校的便利途徑,特於高中學制之後開設大學先修班,提供馬來西亞高級教育文憑( STPM )課程和英國A水平文憑課程。
華文獨中為維持學生的學術水平,一般於各年級實施留班制,學生學習成績未達及格標準,一概不準升班或畢業。
1976年,董教總(即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董事與教師聯合總會)全國華文獨中工委會成立了「華文獨中統一課程編委會」(即今日董教總全果華文獨中工委會課成局的前身),負責規劃與擬定華文獨中統一課程和編纂各科統一課本。經過統一課程編委會諸成員(包括獨中工委會秘書處執行人員、華文獨中校長、教師、國內外大專教授、講師、各科專業人士)多年辛勤努力,華文獨中統一課程終於制定,各科統一課本也陸續編輯出版或修訂。今天,統一課程與統一課本也已被大部分華文獨中所採納與應用。
華文獨中的整體課程編制以「六項總辦學方針」為指導原則,另參照政府頒佈的課程綱要進行教學。初中階段以普通基礎教育為主,修習科目有:華文、馬來文、英文、數學、生物、化學、物理、歷史、地理、美術、體育、音樂。目前絕大部分華文獨中的初中以華文教學。
至於高中階段則一般分流為理科組、文科組、商科組;近年為了培訓工業界所需的熟練或半專業人力資源,一些華文獨中於高中部增設工科組,辦理電子、電工、傢俱製作、汽車維修等技術職業類科。初中畢業生可以根據個人學歷和興趣,選讀有關組別。高中部修習科目包括:華文、英文、馬來文、普通數學、體育(以上為各組共同科目),高級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以上為理科科目)、歷史、地理、商業學、簿記、會記、打字、商業英文、商業數學(以上為文/商科科目)。目前華文獨中的高中課程,沒有全部採納統一課本,一些獨中為方便學生到海外英語體系國家的大學深造或參加政府(馬來文媒介)會考,數理科目和商業科目採用英文或馬來文課本,但以華文講解。
獨中的學生一般參加兩種考試,即華文獨立中學統以考試(包含初中統一考試和高中統一考試)和政府教育部主辦的公共考試。關於後者,華文獨中的辦學原不能以政府公共考試為導向,但如有學生主動要求參加公考,一般獨中都會於課內增課或以課外補習方式給予輔導。這也是為迎合家長的意願和增廣學生的出路。
三、中學後期教育
馬來西亞國民中學採納英國「三、二、二」學制,學生修完五年中等教育課程後,欲進一步升讀國內大專院校,必須修讀兩年制大學預科(大學先修班)課程,並考取馬來西亞高級教育文憑(STPM)以為報讀大學的學術憑據。
大學預科課程分為文科與理科兩組, 分流以馬來西亞教育文憑考試(SPM)成績文準則。大學預科一般由高級國民中學辦理(一些私立學院和私立學校向教育部請准,也可開設大學預科課程)。
高等教育
馬來西亞是發展中國家,高等教育處於發展中狀態,尚未普及化。目前國內大學在校學生約六萬人, 僅佔適齡( 19歲 ) 人口的 2.87%。主要有官辦、半官辦和私營三種形式。
馬來西亞高等教育的主要三個目標為:促進國民的效忠意識和建立全民團結的國家;培養各領域專業人才以迎合科技工藝、政治經濟、教育文化發展需求,並進一步提昇各領域的繼續進展,以達致富國強民的目標;通過高等教育來消除社會階級、種族和地理區域之間的經濟差異。
一、大學
馬來西亞政府至今成立了 8 所大學,依成立的年份先後為:馬來亞大學 (1962)、理科大學 (1969)、國民大學 (1970)、農業大學(博特拉大學)(1971)、工藝大學 (1972)、國際回教大學(1983)、北方大學 (1984)和砂勞越大學 (1993)。
以上 8 所大學都由教育部大學中心單位( UPU )於每年政府考試成績放榜後,舉行聯合招生一次。政府規定凡馬來西亞高級教育文憑( STPM )符合一定資格條件的學生都可申請進入大學; 至於教育文憑( SPM )成績優異者也可申請學士文憑課程(目前只有工大、農大及理大設有此課程)。
由於 8 所大學只能容納有限的學生就讀, 每年被拒於大學門外的合格申請者為數不少(比例為 5:1 )。 另一方面,政府實行的種族固打制也削滅了非馬來子弟進入本地大學的機會。
馬來西亞的大學制一般是 4 至 5 年(學士學位 4 年,醫學系 5 年)。另也有舉辦一年制教育文憑,碩士班和博士班等。由 1985 年起,國內各大學全部以馬來文為主要教學媒介語(國際回教大學除外)
。 二、公立學院
A.工藝學院(Politeknik)
馬來西亞政府為了培訓工藝與商業領域的半專業熟練人力資源而設立了工藝學院。 目前全國共有 6 間工藝學院,分別是霹靂、彭亨、吉蘭丹、吉打、柔佛、森美蘭、砂勞越。政府計劃在未來的2000年,為配合當局邁向「2020年工業國」口號, 將全力培訓工藝技術人員,因此計劃在1995年時將在增建8間工藝技術學院。
這些工藝學院錄取至少考取大馬教育文憑(SPM)的中學畢業生參加攻讀二年制文憑班和三年制證書班課程,所開設的課程包括電子工程、電工技術、機械工程、建築工藝、商業管理、會計學等等。
B.瑪拉工藝學院(ITM)
1954年馬來西亞鄉村與工業發展局為協助馬來人從事工商業活動,特成立了鄉村與工業發展訓練中心;1965年,國會通過〈人民信託局法令〉,將鄉村與工業發展訓練中心改稱瑪拉學院;1967年又改稱瑪拉工藝學院,一直沿用至今。
瑪拉工藝學院成立的宗旨是為了培訓更多馬來社會工商業人力資源與專才,以提升馬來人的經濟地位。因此收生以馬來族子弟為主。目前全國各地共有10間瑪拉分校,每年均培訓約7千名工商界各領域所需的人力資源。
C.師訓學院
馬來西亞國民中學的師資來源,除了高中組是由本地大學畢業生為主要來源外,初珠組和各源流小學的師資則全部由教育部師訓組負責培訓。師訓學院規定申請就讀的學員,必須具備最低學術資格,即中學畢業同時考取大馬教育文憑(SPM)或大馬高級教育文憑(STPM)並且馬來文獲得優異成績。
目前國內共有 28 間政府所辦的師訓學院。 盡管28間學院每年可培訓 12,000 名合格中小學教師, 但仍無法克服師資短缺問題。根據1993年的統計資料, 全國短缺中學教師7,768名,小學教師17,150名。各校短缺的教師由教育部另聘沒有經過訓練的臨時教師暫時取代教職。
為了克服小學師資短缺問題,師訓學院從 1993 年起錄取學員由每年的一次改為兩次, 即每年的 6 月及 12 月。除此,當局也考慮將師資訓練的時間從兩年半縮短到兩年以便在將來增加我國教師人數,從而解決師資短缺的難題。
三、半官辦學院
A.拉曼學院(Kelej Tunku Abdul Rahman)
1967年,馬來西亞政府疑限制華文獨立中學畢業生出國深造,華校董總和教為謀獨中生的出路並完善華文教育體系,倡議創辦一間華文獨立大學。這一倡議得到廣大華社的支持,然而卻遭到當時執政黨的反對。1968年,馬來西亞華人公會提出創辦「拉曼學院」的建議, 並獲得了政府的批准。1969年2月拉曼學院正式成立。這是一間半官辦的高等學府,其辦學經費,一半由政府負擔,另一半則由學院理事會(由馬華公會領袖出任)負責籌募。
拉曼學院主要為華族中學畢業生(規定須考取政府公共考試文憑)提供深造的機會每年錄取各科系學生約4,000名,但每年的申請者都超過一萬人。目前學院正在積極籌建分校,學生人數現約8,500人。
拉曼學院是以馬來文和英文作為教學媒介,目前該學院開設有四個基本學系,即商學系、工藝系、文學系、理學系,提供各類文理工商專業課程。此外,該學院也開設兩年制大學先修班,分為文科和理科課程,以便學生投考國內大學。
四、民辦學院
A.南方學院
1990年9月南方學院正式成立,它的前身是寬柔中學專科班。學院的成立是經過長期的醞釀成國,也是必然的趨勢。這是由於國內大專並不接受獨中生,同時實行固打制;而私立學院則過於商業化、收費高,至於到國外深造的費用更是高昂。由此,民辦高等學府─南方學院應運而生。這其中的孕育和成長過程,體現了華人興學辦教的傳統精神。
南方學院的使命分為:延續中學教育,為國家造就人才而提供三年的文憑課程;為青年學子謀出路,同時栽培各項領域的中級熟練技術、商業、理工和服務業人員;為青年學子兼受二或三種語言訓練;為華文獨立中學開闢升學管道,同時也為獨中提供師資培訓;為學生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營造大專學府的求知、精神、感情和身心方面的平衡及和諧發展的氣氛,以培養學生們的優良品德和領袖素質。
目前,南方學院學生共有341人(1993年數據),由於人數不斷增加,以現階段,臨時校舍(暫設在寬柔中學圖書館)肯定無法容納,因此建校計劃刻不容緩。該學院共設有三大科系,即:馬來學系、商學系及電腦學系。
在管理方面,南院是由董事會和理事會各司其職;前者負責校產和財務管理,後者協助學院的行政及其他;於此同時,設立「建校策劃委員會」和「發展委員會」來協助進行校舍籌建工作,以便學院穩建成長及臻完善。
五、私立學院
近年來,隨著馬來西亞政府落實教育開放政策,邁向 2020 年口號,私立學院紛紛成立。目前國內計有各類私立學院 1,159 間,在籍學生 106,703 人。這些私立學院不僅彌補官方學院設施的不足,也為中學畢業生增添升學出路。
私立學院的主要教學媒介語為英語,一般辦學靈活,課程多樣,除了提供商業會計、工藝技術、美術、電腦等專業或半專業課程,一些也與外國大專院校掛勾,通過雙聯課程制和學分轉移制,為有志到外國大學深造的學生提供較方便與經濟的途徑。在雙聯課程制下,學院學生可在國內修完數個學期的課程後,直接進入與有關學院掛勾的外國大學繼續學業。而學分轉移制則允許學生在國內學院修足所需學分後,直接轉入既定的國外大學繼續學業,以考取大學學位。
文化
馬來西亞聚集了不同層面的文化,而各民族間又要共同生活,因此形成了一種融合文化的特色。馬來西亞的節日亦包含各種宗教文化。以下一些馬來西亞的節日:
節日名稱 日期
元旦 (New Year's Day) 1月1日
聯邦慶典日 (Federal Territory Day) 2月1日
農曆新年 (Chinese New Year) 1、2月間
勞動節 (Labour Day) 5月1日
開齋節 (Hari Raya Puasa 4、5月間
佛祖節 (Vesak Day 5月間
國王壽辰 (King's Birthday 6月1日
宰牲節 (Hari Raya Haji 7、8月間
回教新年 (Muslim New Year 8、9月間
國慶日 (National Day 8月31日
穆罕默德壽辰 (Birthday of Prophet Muhammab 10、11月間
屠妖節 (Deepavali 10、11月間
聖誕節 (Christmas 12月25日
馬來西亞是一個多種族的國家,在某些國家民族文化可以接受的觀念,未必就適用於馬來西亞。如與馬來西亞人交談,應盡量避免碰到一些敏感的話題,如蘇丹的領袖地位,馬來人特殊的社會地位和非馬來人的公民資格等。
宗教
馬來西亞憲法規定,回教是國教,但個人則享有宗教信仰自由。馬來人信奉回教,所以遊客應該遵守回教的禮儀,如回教徒認為左手是不潔的,所以不要以左手接送東西; 對女士不可先伸手要求握手,不可隨便以手指指人; 不可觸摸他人頭部; 與回教徒進餐,忌吃豬肉和飲酒; 坐下時,雙腳應平放地面,不可以鞋底對向人等。
另一方面,華人信奉中國傳統宗教,如佛教、儒教、和道教的混合。印度人則信奉印度教。又於十五、十六世紀時,葡萄牙、荷蘭及英國先後佔領馬來西亞,所以基督教和天主教早已傳入婆羅洲地區的土著則信奉原始的泛神教。
馬來西亞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其文化層面上富有濃厚的不同民族宗教色彩。馬來民族是以農立國的民族,自然就維持了許多原始信仰的風貌。公元一世紀,佛教和印度教傳入,影響當時的馬六甲王朝,但馬六甲王朝傳至第三代時,改信回教,受影響最深,至今仍是回教社會。然而,印度教影響了王位繼承和社會階級; 至於中國傳統的儒、佛、道在華人圈子仍然是根深蒂固。
華人常被視為在宗教信仰上是最能容忍的人民,他們沒有回教徒或猶太教徒的自責,也沒有印度教徒的階級制度。他們在馬來西亞沒有特別限制入廟會的門徑。他們許多同時皈依佛教和道教的教理。孔教也被少數的研究份子公然信仰,其教條奠定華人習俗於此地,一如在中國本土。
在馬來西亞,如同在中國。觀音在佛教諸神中大概是最通俗的。另外,關帝也被每一個家族所崇拜,它已被採用為守護之神,可用於不同職業。在普通情形下,祂已被視為生財和事業之神,更逐漸發展為財富和文學之神。
除佛教徒和道教徒崇拜的本位神之外,便是祖先崇拜,以孔子為權威,但也有些比孔子更遠久,如地方英雄所崇拜的仙、狐和妖。特別在檳城和馬六甲的三寶大仙和大伯公。三寶大仙是明代的太監航海家鄭和的神靈,而大伯公則是馬來西亞的神話英雄,大概是土地之神。
因為馬來西亞是一個由多民族組成的國家,所以其節日活動也就顯得多姿多采。他們各自慶祝本身傳統的節日和風俗習慣,較為重大的節日有:
開齋節 (回教)
這節日象徵回教齋戒月結束,當日清晨民眾先去祭祖,然後到清真寺祈禱,男女老少都盛裝出門,去拜訪親戚朋友,像中國人過新年互相拜年一樣。每家準備豐盛的回教禮俗菜餚來款待客人,另外遊客當天也可以到開放的總理官邸參觀見識一下。
農曆新年
中國人在馬來西亞僑居的數量甚多,因此中國農曆新年也是一年裡的盛事。大家會到廟中參拜,感謝上蒼保祐闔家平安,來年幸福發達;當然,大人賞小孩子紅包的習俗仍然存在。
屠妖節 (Deepavali)
這是印度人的傳統節日,他們把家中點滿了蠟燭和油燈,同時也拜訪親友,互祝平安。
聖誕節
聖誕節的風俗可就大不相同了。除了教堂禮拜和唱聖詩之外,馬來西亞人還特地沿襲其它民族的習慣,也要拜訪親友。這顯示出馬來西亞人十分重視人倫關係,只要有重大節慶活動,都會與親友分享。這些令到在工商繁榮卻日漸冷漠的社會當中,產生一個令人深省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