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還可不可以做朋友?
分手後,男女到底可不可以做回朋友?
一天午飯後,和朋友討論起這個問題,分手後做得回朋友也要多少「容量」。
我們不可以因為劇烈的爭吵而分手,這樣再見了,也很難堪,如何來做朋友?
我們不可以因為第三者而分手,這樣再見了,也很難若無其事地向對方問好。
我們不可以太輕率地分手,這樣再見了,也覺得不好意思再見到對方。
我們不可以太年輕就分手,這個時候通常沒甚麼好肚量,恨都恨死對方,不可能做回朋友。
我們不可以突然消失後,再想和對方做回朋友,這樣簡直太不夠誠意。
既然做回朋友太難,不如我們就不要分手,繼續做情人好了。
男生對分手後是否可做回朋友比較沒有意見,反而是女生會比較在意,總認為沒有感覺了,與其看到傷心難過,倒不如不要再見,徹底忘記此人,重新開始。
分手之後還能做回朋友就表示兩人當時的戀情已走到窮途末路,兩人像親人多過像情侶,唯有協議分手,還對方自由,也還自己自由。再見後也不見尷尬,仍可大方問好,隨便幫對方介紹新朋友。
不然,兩人剛開始不久後發現彼此不適合走在一起,於是決定回到起點,繼續做對方的好朋友。
能做回好朋友要不是已經完全無法再愛對方,就是還是有點愛著對方,不願就此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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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分手後,為很難若無其事地與你交談,更違說與你的新歡問好,除非我真的完全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