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很少出門,不跟朋友出去鬼混殺時間,不交女朋友,除非是要去買生活和工作的必需品,或是去洽談案子,要不然去圖書館或書店查資料,再了不起去看場電影,總之,我很少出門。
是的,我是個在家上班的SOHO族,專門畫插圖,很少跟外間的世界有接觸,外界唯一會侵犯到我的就是那部可惡的電話,我唯一會接觸到外界的也只有工作室的那扇窗子,其實那窗口的視野也很小,只不過能看到對面的窗口而已。
我作畫時為了舒緩疲累的眼睛,會習慣性地望向窗口,想當然耳會望見對窗。
我通常一畫起來就忘了時間,有時會太陽現身了才睡覺,有時會在別人晚餐時間才上床,所以久而久之,我對對窗那戶人家(嚴格來說,只有一個年輕女子)的作息時間清楚得很。對窗通常要凌晨三、四點才亮起燈來,中午以後才會看到短暫的人影活動,所以,我猜她準是個夜生活女郎。
某日我睡到午夜才起床,我如常在凌晨趕稿,當時便注意到對窗有些不對,對窗的窗戶如常開著,但到了五點鐘還沒亮燈,我稍微努力看了一下,暗暗的窗後好像有東西,但卻看不分明。一直到太陽完全出來了,我才看清楚。
她正吊在那�堙C
窗後,她的脖子上連著一條細繩,挑染過的長髮垂在臉前,面朝著我,我看不清她的面貌,只看到吐出的一段黑舌。她的身體沒有搖晃,十分的平靜。
我鎮定下來之後,倚到窗口去看個清楚,心想:我要趕稿,沒空報警,警察來了又會折騰一整天,問東問西,搞不好還會拖延進度,害我生意變淡。
我只不過是看見死人而已,況且要是她未不聯絡家人或朋友,他們也一定會發現的。再要不然會有屍臭,至少鄰居也會抗議吧?
我心安理得的畫畫,照常不定時睡覺,每天還是會忍不住去望望她,同時我也找到了再一個不報警的理由:觀察屍體變化。
對從事美術工作的我而言,這是何其難得的經驗啊!
第三天,她的舌頭已經腐爛了,她垂掛著搖搖欲墜,伸出短袖外的兩臂也由蒼白轉成綠色,表面浮現一個個小泡泡。我忍不住找了望遠鏡來觀察,將它記錄在畫紙上。
不久,水泡破了,她的手臂和腳背變得像撕爛的破布,剝落出一塊塊暗紅色,看起來濕濕的。
我沒有觀察多幾天,因為她的脖子也腐爛了,再也受不了繩子的束縛,脖子撕裂了,我親眼見到她的身體掉下去,惹起了一堆紛亂的小細點,我想那些小細點是蒼蠅。
她的頭仍然套在繩圈上,只是整個倒反過來了。她的長髮無力地搖擺兩下,倒過來的頭也轉過臉來了。
不知為什麼,她就是要面對我。
一張腐爛的臉實在沒什麼好欣賞的。我別過頭去,不久之後再看時,對窗只剩下一條繩子了。
幾天後,警察還是來敲我的門了。
他們劈頭就問:「對面的女子你認識嗎?」我當然搖頭。
「她留下一封遺書,�堶掉g說,她的死你要負責。」
「什麼?」我感到麻煩來了,不禁瞄了眼畫桌上的稿樣,明天要截稿的。
「她說她愛上你很久了,你都不理她,她說只要能引起你的注意,就死也滿足了。」警察大兄一邊說著,一邊像看怪物一般看了我好久。我知道我其貌不揚,心�媢磞b想告訴他,多看我有害身心。
你終於瞭解了吧?這就是為什麼我會把這扇窗封死起來了。不不,你千萬別打開!誰管你信不信?別打開就是了!
你會後悔的。
2000/4/30(日)二稿
2000/7/11(二)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