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夜話 第一輯之七.8
原著:余過

英國人說的:奇運

一天夜裡,駱華夢見一個慈祥婦人對他說:
「從明天開始你便會交上十年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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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語說,「行運一條龍」,這是不由你不信的。

但是運氣能好多久?有的人交運三四年,有的人交運十餘年。有一種說法是「大運」不過二十年,意思是,無論運氣多好的人,在交運二十年之後,也會復歸平淡。

但我們見有些人亦能持盈保泰,終其一生享運而不衰。大抵此等人能夠富而不驕、積德修福所致。

在倫敦火車站,有一個失業漢常在酒吧中流連,他名叫駱華。

駱華生性疏懶,不愛工作,在什麼地方做事,都是做一兩天便被人辭退,後來他索性不再去求職,只賴失業救濟金生活。

其實,駱華長得身材高大,外表亦不差,如果他好好的做事,不愁沒有陞遷的機會。但他自小失去雙親,又染上了酒癮,平時縱容自己,便一比一天的弔兒郎當起來。

他每天幾乎有八小時是在酒吧中度過,其他時間便到處游蕩。晚間在公園或火車站一躺,就這樣過了一夜。

這樣一個人,別人都以為他會潦倒一生,不再有什麼出息,就是他自己也不敢作什麼奢望。

一天夜裡,他忽然得了一個怪夢,夢見一個很慈祥的婦人,走來對他說:「你的壞運氣已經過去了,從明天開始便會交上好運,你好好享受人生的快樂吧。」

駱華不解,急忙追問她道:「像我這樣的一個人,能交上什麼好運?」

「你不用問,」那婦人笑道:「明天你就知道了。這是因為你的祖先都具有好心腸,所積的福氣,落在你的身上。」

「這運氣能長久嗎?」駱華又問。

婦人沉吟一下道:「十年,整整十年,也不算短了。這樣的日子,有些人連一天也未能得到哩。」

「十年之後,我的運氣又會變成怎樣?」駱華對那婦人追問。

「天機不可洩漏。」婦人神秘一笑,轉眼間,已消失得無影無蹤。

駱華醒來,發覺是一場夢,不覺十分失望,原來又是自己的幻想。

第二天晨早,他照例毫無目的地在市區各處溜達。十一時左右,他走進一家超級市場,想買幾包香煙。裡面有個漂亮婦人吸引他的視線,她年約卅歲,身材很豐滿,徐娘風韻,比之一般少女還要動人。

駱華見她貌美,不覺多望了幾眼,因此竟發現一件不尋常的事情:那少婦正鬼鬼祟祟地把超級市場的商品收進她的衣衫之內。

「原來是個賊!好漂亮的賊!」駱華想。

就在這時候,超級市場一個護衛員從暗角裡轉出來,向那少婦走去,顯然已經發覺她的偷竊行為而採取行動。

這個護衛員恰巧也是火車站酒吧的常客,駱華與他有數面之緣,知道他名叫小呂。

一個主意忽然飄過他的腦際:我要救救這個美人!

他也快走兩步,恰巧與那護衛員同時走到那婦人的身邊。

婦人抬起頭來,見是護衛員,嚇得面無人色,手上挽著的手袋也掉在地下。

於此時,駱華搶先開口道:「小呂,請原諒我的女主人,她有喜歡把東西放在懷裡的習慣,但我的主人已吩咐我為她付錢,你放心好了。」

小呂一楞,道:「原來是你,這位女士,她……」

「我知道。我說過我會一一為她付錢的。你知道她丈夫是誰嗎?」駱華至此故意放低聲調,叫小呂附耳過來道:「地產大王王爾德。我是他公司的司機。」

小呂一聽,肅然起敬,對婦人的態度果然一變,一鞠躬道:「對不起,請隨便選購吧。」

那護衛員小呂去後,美貌婦人對駱華投以感激的一眼,低聲道:「謝謝你。」

「沒有關係。」駱華道:「現在讓我們一同出去,我替妳付錢吧。」

駱華剛剛領了這星期的失業救濟金,勉強可以充闊一下。婦人所偷的並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總共只是八鎊七先令,駱華替她付過了。回頭對裡面的小呂一揮手,便帶了婦人離去。

在馬路上拐了一個彎,婦人立即開口道:「先生,你使我不致當場出醜,真不知怎樣感激你。我家就在附近,請你到我家中坐一會,讓我把錢還給你吧。」

駱華無論如何不肯收錢,說那是小意思,不必掛齒(其實他心中正想著,還有幾天不知怎麼過)。

婦人道:「你不要還錢,至少也得到我家去喝杯咖啡,讓我表示謝意。」

駱華這才同意了。

在婦人家中,她告訴他名叫艾花,又對駱華敘述,她怎樣自小養成愛偷東西的毛病。並不是因為她沒有錢購買,只是覺得那樣很夠刺激。以前她未和丈夫離婚時,如被人發覺偷竊,是由丈夫付錢的。有兩次丈夫因此被人誤會是同謀,被人毆打。丈夫受不住,便和她鬧翻了。她雖失去了丈夫,這種偷竊狂的習慣卻始終改不過來。

艾花說完後,怯怯地問駱華道:「你會看輕我嗎?」

「看輕?」駱華大笑道:「絕不。每一個人都有他的弱點,像我,是一個酒鬼。不也是別人看輕的對象?我不管人家,反正在這個世界裡,我行我素,愛怎樣便怎樣。」

艾花很高興道:「難得你這樣想,我總算找到一個同情者了。來吧,讓我們喝一杯酒,咖啡一定不對你的胃口。」於是她從酒櫃中把一瓶美酒取出來,倒了兩杯,笑道:「這是我丈夫在的時候買下的,現在,沒有客人來,很少喝酒。」

有了酒,駱華的談興就轉健了,艾花吃了一點酒,臉上紅艷艷的,益增嬌媚。問道:「喂,你剛才說我是『地產大王』的老婆,那地產大王是誰?」

「全是吹牛。」駱華笑道。

整層房子中,只有兩個人。孤男寡女,加上酒意的蒸發,一個是年輕的寡婦,一個是血氣方剛的男人,自然很容易親近起來,在艾花伸手要替駱華再倒酒的時候,駱華把她一拉,她不覺倒進他的懷中。

駱華吻她,她反應熱烈;久未接觸男人,她的身體因興奮而微微戰抖,媚眼如絲的說道:「到我房中去。」

駱華把她抱進房中,一面走,一面親吻她的身體,艾花全身發軟了。

他們在房中胡天胡帝,久旱逢甘露,兩人都是樂不可支。

午後四時,艾花才推他道:「你回去吧,明天再來。我的妹妹艾露還有一刻便下班回家,不要讓她碰見。」

自此,駱華每天必到艾花的家。二人漸熟落,也就無所不談。艾花知他失業,無所事事,便道:「我有些積蓄,不如你拿去開間小雜貨店,我來幫你,你自己做老闆,自然不會受別人的氣,也不會太辛苦的。」

駱華想想,也是道理,便同意她的說話。又笑道:「將來妳的偷竊癮發作的時候,可以到自己店裡來偷東西,我不拉妳。」

艾花大嗔道:「你笑我,我不依。」舉手要打他。駱華逃出廳去,冷不防看見一個少女,修長身材,長頭髮,穿短裙長靴,十分摩登。望著駱華,眼睛眨也不眨。駱華這才發覺自己身上什麼都沒穿,急忙要退回房中,又與自房中追出來的艾花碰個正著,一同跌倒在地上。艾花也是一絲不掛,一見妹妹艾露已經回來,不覺滿臉通紅。

「好姐姐,這一回還不給我碰著了?」艾露拍手笑道:「我見妳這些日子神采飛揚,時帶笑容,一定有鬼,原來鬼在這裡!」

艾花笑著道:「小鬼頭,妳今天怎會提早下班?」

「我特地回來『捉姦』的。」艾露做一個鬼臉道。

「現在捉到了,妳要怎樣?」

艾露不說話,向姐姐和駱華望了一眼,,臉上一紅道:「我要分一杯羹!」

艾花神色有點尷尬,說道:「這又不是我一個人能夠同意的事。」

艾露走上兩步,把臉湊近駱華,兩隻大眼睛烏溜溜地轉動著,問道:「你說,我長得還漂亮嗎?」

「自然……漂亮得很。」駱華不知該怎樣應付這樣的場面。

「那麼,你不嫌棄我?」艾露的臉湊得更近,她的口脂香氣噴到駱華臉上,令他感到飄飄然,但是他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只把眼斜望了艾花一眼。

「你不必怕姐姐生氣,」艾露說:「我們姐妹有過君子協定,誰有了男朋友,都要一同享受,以前我也有兩個男同學介紹到她床上去。這一次是她背約食言,自己有了男朋友,卻瞞著我。我要懲戒她。」

艾露說著,索性坐到駱華身上來,把他緊緊擁抱,熱情地吻他。

她的高挺的胸部在駱華鼻子上擦來擦去;她的兩條雪白的腿在迷你裙下,幾乎全部裸露出來。駱華心旌搖動,斜望一眼,見她姐姐艾花並無反對的意思,只是低垂了頭,不知是懊悔還是沉思。駱華便乘機把艾露抱起來,一直抱進房中,拋到床上。

雖然艾露的表現是那樣大膽,但她終究還是沒有結婚的女孩子,在床上有更多的羞怯和少女氣息,她給予駱華完全不同的感受。

從此,艾花、艾露兩姐妹都對他很好。駱華不知不覺間,竟享了「齊人之福」。

幾天後,駱華就照著艾花的話,在市區租了一層鋪面,開一間士多,賣各式各樣的雜貨。駱華親力親為,艾花兩姐妹協助他。

說也奇怪,駱華本是個懶蟲,但自己開店子,卻做得特別有勁。也許福至心靈,一個人轉運了,便是如此;也許因為一對美麗的姐妹花在幫他,使他覺得工作蠻有意思。

駱華對顧客態度殷勤,對附近住家買罐頭雜用品特價優待;一個電話來到,親自送貨,毫無怨言。

有一個客戶是個「老處女」,名李歌,是個女股票經紀。其實也具中上之姿,不過年輕時眼高於頂,醉心追求學識,不把男人放在眼內,等到她想要男人時,別的男人都以為她具有怪癖,不敢向她追求了。今年她是三十歲,在西方世界,三十歲而未接觸過男人,自然被目為「老處女」了。

駱華每次把罐頭雜物送進她的家中,覺得這女人如此身分卻要獨居,很是奇怪,有時故意逗她談談話,對她的苦悶也有些了解。

事有湊巧,一天中午,李歌在外吃中飯,應酬顧客,喝了一點酒,回來時只覺心緒不寧。昨晚夜裡看完的一部「熱情小說」,情節在腦海中浮現出來……女主角給幾個暴徒縛回家中,強褫了她的衣裳;男主角,他……李歌一想到這裡便臉紅心熱起來。

她躺在床上,緊緊地擁著被褥,設想那被褥是個男人。

就在這時侯,駱華送貨來了。

李歌望著這個高大健碩的男人……聽說他與店內兩姐妹都有染,也許他對女人有過人之處……心裡不覺起了傾慕之感。

他故意躺在床上,作出呻吟之聲,駱華走過來看她:「怎麼,病了?」他見李歌的臉熱得通紅,的確似在發高燒。

李歌故意作著嚷語:「呵……呵,不要近我,我怕……我怕……救救我……」她把駱華抱緊。

駱華見她衣裳敞開,嬌喘細細,酥胸半露……只要是稍有姿色的女人,在這種情景下,都是動人的。

「救我,救我!」她仰起紅唇仍作「囈語」,半閉眼睛,臉頰幾乎碰到駱華的鬍髭。

駱華不是柳下惠,這時刻,也難以抑制了。

於是,他和李歌作了魚水之歡。

李歌表現得十分興奮。雖然她是個卅歲的女人,但她對閨房之事,似懂非懂,一切仍與女孩子無異,要靠駱華的指引。在駱華「循循善誘」之下,她終於嘗到人生最大的快樂。她的痛本來就是裝出來的。在和駱華親熱之後,她便快活得像馬兒一般。

「今天我才真正嘗到做女人的滋味。」她嘆一口氣說。

「你本來是一個可愛的女人。」駱華笑道:「可是妳以前不讓妳的香氣散發出來。」

「謝謝你這偷香的蜜蜂!」她含笑地把頭埋進他的懷中。

自此,駱華三五天總要往李歌家中「送貨」一次。

李歌很感激他。她覺得駱華待她恨好,卻無以為報。一天,便對他道:「你有興趣在股票市場投資嗎?」

「我一竅不通。」駱華笑道。

「沒有關係,在這方面我比你懂得多,讓我教你吧。」李歌含蓄她笑道。

她把股票買賣的常識,約略地對他解釋,最後還給他一個優厚的條件,他只要說一聲「買那一隻股票」便行,不必真正交付按金,可由李歌代為墊付。

就是傻瓜也知道,李歌這種做法,等於是送一份「大禮」。駱華怎有拒絕的理由?

選什麼股票,駱華自然也不知道,一切由李歌代勞。等於用李歌的錢替他買股票,賺了錢卻算是他的;如果蝕了,李歌又怎好意思要他的錢?

也許駱華真是行運之時,李歌代他選中的一隻半冷股票,在一夜間忽然大漲。兩星期後,為他帶來三千鎊的淨利潤。

他決定以利疊利,繼紙買下去。

自從賺了錢後,他對股市的興趣也大了,向那些來店購物的街坊們,大談投資之道。有些主婦,受了他的游說,居然也動了心,託李歌代她們買些股票。

李歌見駱華有這種口才,非常高興,建議駱華放棄他的「士多店」生意,來做她經紀行的合夥人(其實,她心裡是想多接近他)。

駱華答應了,士多店子交給艾花姐妹料理,他自己便邁進一步,向上流社會進軍。

雖然他在李歌的公司中佔的股份是那樣微小,但李歌給他一個「合股人」的名義,對外稱「董事經理」,外人對他亦肅然起敬。

駱華沒有一般生意人的習氣。說話生動,又善飲酒,與顧客相處,不論男女,十分相得。因駱華之加入後,經紀行生意蒸蒸日上起來。

李歌自然十分高興,她在寫字間增設一個秘密套房,外人完全看不出來,她和駱華一按書桌的一個按鈕,牆壁上便有一扇門打開,通進一個小臥房,他們下班後便在裡面肆意溫存,直到夜晚,駱華才回去家裡。

常來光顧的有一個富翁叫侯伯端,年已七十,但對股票投資依然有興趣。他年紀老邁,說話慢吞吞的,出入數字常常計算錯誤,李歌公司的職員都不愛為他服務。

駱華卻福至心靈,對他特別好,代他辦理買賣股票手續。有時候,駱華自己買進了平價貨,雖然市場上已漲了價,駱華依然照原價讓給他。

侯伯端對他的所為非常賞識,認為他忠實,可以付託。一年後,侯伯端因心臟病逝世,在遺囑中,聲言將他遺產的一百萬英鎊全送給駱華,以嘉許這世界上極稀少的忠實人。駱華聞訊,幾乎高興得跳起來。

駱華做夢也想不到能得到那樣多的財產。其他公司職員在眼紅之餘,現在才深深後悔,當時為什麼不對那老人家好點,否則,今天這一百萬鎊遺產就會落在他們手上,而輪不到駱華了!

他們可不知道,駱華的好運氣還不止於此。

侯伯端還有百分之九十的遺產,是留給他在鄉下住的孫女雲麗莎。雲麗莎年方二九,對這一筆巨大的遺產,在驚喜之餘,亦不知如何處置。

侯伯端在遺言中說:如公事不明,可就商律師。如私事不明,可商諸駱華,因為他是「老實人」,可以信託。

雲麗莎初到倫敦,一切都不熟悉,「私事不明」,自然是請教駱華了。

駱華每天陪她出入律師樓,或是在倫敦各區遊覽,夜晚陪她到夜總會觀光。耳鬢廝磨,自然感情日進。何況聲色之娛,那個少女不動心?在沉醉之餘,不久便發生了超友誼的關係。

雲麗莎決定要把她的財產之三分一投資地產,三分一購買債券、股票,其餘三分一開辦糖果店,因為她愛吃糖果,而且對設計糖果花樣和怎樣吸引小孩有特別的心得。

她要求駱華做她的股東及總經理。駱華即將他的一百萬鎊財產,全部投入雲麗莎公司,搖身一變.,成為上流社會的大亨。

雲麗莎曾要求嫁給駱華,但駱華自稱不是她的好對象,他個性弔兒郎當,對女性又不專一,配不起她。雲麗莎一笑置之,亦不勉強。

於是,駱華繼續周旋於四女之間。艾花姐妹對他雖不無微言,但駱華這時已闊了,買了一幢新房子和兩輛新汽車給她們,兩姐妹一高興,也就再無怨辭了。

駱華的艷事已掩飾不住了,上流社會的人都開始聽到他的風流史。

太太小姐全對駱華開始注意起來。

大凡那些蕩婦淫娃,最注意的就是以風流出名的男人。愈是有名的,她們愈想與之結交,不願失之交臂。

由於這個原因,駱華在交際圈中,竟成了風頭人物,許多風騷媚蕩的婦人都爭著要結識他。有的更不害臊地毛遂自薦,和他約訂幽會之期。

駱華細細鑑選,只要認為合適的,倒也不客氣「照單全收」。在這些日子中,他幾乎每隔兩三天就有一個新相好,真是忙得不亦樂乎。

這些新相好,有的是名流太太、富家千金;有的是交際花、名伶;有的是別人的外室、情婦。駱華特別預備了一個房間,把每個曾與他有一夕之緣的女人,都保留下一件「紀念品」。有的留下一條手帕,有的留下一枚戒指,有的留下一綹長髮,有的留下情書,上面有唇膏印成的香吻,種種色色,不一而足。駱華沒事之時,便流連在這小室中,細細回味,怡然自得。

每當這時侯,他會想:世界上哪個男人能及得上我?就算他貴為皇帝,他能得到這樣多的女人的芳心嗎?即使具有三宮六院,但那些女人並不是對他真心奉獻。只有駱某,是每一個女人都心甘情願地把嬌軀送上來!

這樣想著,他的虛榮心和好勝心得到極大的滿足。

日子一天天過去,駱華的財富與日俱進,而他積累的關於女人方面的經驗,也是豐富得可寫成一本厚厚的書。

一晃眼竟將近十年了。駱華腦海中有時也浮起以前夢中所見的那女人的說話:「你會交上十年的好運,十年後……」她沒有說十年後會怎樣。

第一個結局 另一個結局

每想到此處,他不禁心驚,但一轉念,又覺得那大無稽了,何必為夢境中的事而煩惱?

在這時侯,駱華認識了一個從意大利來的年輕美貌的交際花,名叫蒙麗,她生性淫蕩,說是到倫敦遊玩,其實就是到處勾搭。一來為了「掘金」,二來也為了她自己的興趣。她對男人的「胃口」奇大,據說一天沒有男人陪伴,也會輾轉反側,難以成眠。

駱華是倫敦社交界的名人,自然是她結交的對象之一。說也奇怪,駱華對漂亮女人本已見得多了,但這個蒙麗只對他輕輕拋了一個媚眼,便令他覺得心癢難搔,意亂情迷。

等到他和蒙麗有了進一步的交情後,他才知道蒙麗確是一個不同尋常的女子。她有一種騷態藏在骨子裡,這是天生成的,學也學不來。只輕輕的「嗲」幾句,便令男人心軟神醉。和她親熱的時候,她是全心全意的在享受。在快樂的時候,她毫不掩飾地叫出來。男人最喜歡這種伴侶,她能令他為她鞠躬盡瘁而不自覺。

駱華對女人的經驗已極其豐富,可是他從未見過這樣令男人喜歡的女子。

駱華因為在女色方面親近過多,他的精力其實已漸漸減退,對一般女人的興趣,不復以前旺盛。然而,認識蒙麗後,卻令他整個人改觀,他又似小伙子一般,變得生龍活虎起來。

蒙麗的全身像是有魔術似的,男人和她任何的一部分接觸,都會熱血如沸。這也是駱華為她顛倒的原因。

蒙麗的需求極其驚人,有時整天晚上要駱華陪她不眠。不論駱華怎樣疲乏,只要蒙麗的溫柔的嘴唇,在他身上一親,他立刻又覺得精神奕奕,忘記了一切。

然而人終不是鐵打的。駱華和蒙麗同住了三個月,在這近乎瘋狂的三個月中,他嘗盡肉體上最大的快樂。但是這也是他最後一次享受了。

一天晚上,他忽覺天旋地轉,昏倒在蒙麗的閨房中。經過醫院急救,他才慢慢甦醒過來。

醫生證明駱華因體力虛耗過甚,要在醫院療養一些時日。

可怕的是,當他一個月後從醫院出來時,他發覺自己竟再也不能與女子親近了。

本來,任何人的生理機能都會漸漸衰退的,這是自然的現象,沒有什麼可奇怪。然而一般人的衰退是緩慢的,某種生理機能到年老才消失,沒有引起什麼驚恐的感覺。駱華卻因不自節制,任性過度,衰退猝然而來,這才令他心理上受到重大的打擊。

他的女友們也是異常的失望。首先,蒙麗嘲笑他,離他而去,轉和一個倫敦著名的花花公子相好。駱華感到既失意又羞慚。

按著,經紀行的李歌宣布和他脫離關係,因為她已與一位男經紀同居。

艾花,在駱華買給她的房子中,經常接待別的男人。艾露,駕著駱華買的跑車,每天在路旁咖啡座「獵艷」……以英俊男子為對象。

最後,他做生意的搭檔……大股東雲麗莎……也告訴他說,她已與一個名流之子訂婚。那名流之子平日無所事事,只會打桌球,曾被駱華認為最沒出息的一個人。所有的女友,一夜間都離他而去,令他怎不傷心、絕望!

其實這是因為他以前沒有專心一意對她們,所以她們沒有為他「從一而終」的義務。

那些社交團的蕩婦淫娃們,個個奔走相告,說駱華已經無能為力,她們都不再來找他,偶然在社交場合碰頭,她們還會對他說一兩句揶揄的話。

駱華十分氣苦,他大發雷霆,酗酒,打人。這成為他的三部曲,他打人,有時反被別人打得頭青臉腫,有幾次又被拉上警署,要勞友人擔保釋出。

在無處發洩之餘,駱華愛上了賭博。在賭場上一擲千金,得到一剎那的刺激。他不但在輪盤上睹,還在黃金市場上睹,在商品期貨市場上賭,每一輸贏,常以數十萬英鎊上落計。

他本來缺乏學識,也欠缺投資的頭腦,以前是李歌幫他,也藉著一點運氣,現在沒有李歌在旁,他等於是盲目投注。

於是,在期貨市場上,他連續敗北。偏偏又不肯認輸,愈「賭」愈大,最後一次,因賣空大批可可,那知可可在一夜之間暴漲數倍,駱華把自己僅餘的財產全部輸光,還不夠償還所欠的數目。

還不了錢,他被控告而瑯噹入獄。

雲麗莎總算顧全一點情義,把他擔保出來,但從此之後,也就把他從公司股東名冊中刪除。他又成了一值不名一文的無業漢。

回首一算,剛好十年光陰,不多不少,駱華的夢應驗了,他交了十年的好運,這十年的遭遇,好得完全出乎他的意外,但十年過後,他失去了一切,照樣打回原形。

這彷彿是上帝給他開玩笑。當他身為自萬富翁、事業全盛之時,有誰料到他還會有窮愁潦倒之一日?正如他當初以前是一名失業漢時,又有誰料到他會飛黃騰達一樣。命運就是這樣捉弄人的。

駱華細味這十年的經歷,恍如一場春夢。如果他沒有經歷過那些繁榮的境況還好,他會一直平淡地生活到老。但已然經過那種豪華生活後,要他再回到往日的平淡,便覺得無法再忍受了。

每天,他在酒吧中灌醉自己,以麻痺他的神經,避免追億。常常醉倒在街頭,不省人事。

一個寒冷的雪夜�堙A他扶醉離開酒吧,跌倒在雪地上,再也沒有醒來。

這個在生命中波折最大的人物,以此結束了他的一生。

駱華既擔心夢境的預言成真,便把他的疑慮和一個朋友洪教授討論。

洪教授研究的是東方哲學,他聽了駱華的夢境,很感興趣,笑道:「東方人有個說法,叫『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既然你擔心你的好運氣就快過完,何不自我約束一下,減少你的享受,多做善事散發金錢;也許這樣能使你的福氣延長。」

駱華不相信道:「這樣做,你以為真的有效?」

「我不知道。」洪教授微笑說:「但我可保證,這樣做是決無害處的。就算是無效,對你亦無損分毫;但假如有一分的效驗,你豈非也有一分的受益?」

駱華想想,也不無道理。回去後便開始約束自己,減少不必要的奢侈,減少和無聊女人的約會,並撥出五萬英鎊,作慈善用途。

這一筆錢,他付出之後,也就不放在心上。可是三個月後,他收到從印度寄來的幾個小孩的來信,那些小孩感謝他的捐款,使他們能夠繼續讀書。

駱華看後,非常愉快。原來慈善機構把他的款項撥作國際用途,資助貧窮國家的小孩上學。駱華第一次感到做善事的快樂,他覺得,自己對這個世界也有所貢獻。

不久,他陸續收到孟加拉、巴基斯坦等國小孩的來信,都是多謝他的捐助的。其中有個小女孩,在信內還附來一張照片,相貌聰明伶俐,十分可愛。

駱華忽然動了一個念頭:何不到亞洲旅行一趟見見這些小孩?

於是,他把私人事務料理一下,便整裝出發。 ,

因為這一行,他避過了與意大利交際花蒙麗見面的機會,這是他生命最大的轉捩點。他到了亞洲,在印巴等國旅行,看見當地窮人的苦況,想想自己的生活,與他們何啻天淵之別?他想,自己的生意非常賺錢,多做點善事也不要緊,於是他到處施捨,把金錢直接送給那些窮苦人家。這樣做過之後,他覺得更加快樂。

駱華覺得,由於做了這些快意的事,整個人活得更有意義了。

以前,日子不論過得怎樣風流快活,心裡總是空蕩蕩的,彷彿什麼都沒有得到。現在不同,他覺得做人踏實得多。

他不再關心十年好運過完之後,會發生什麼變化。他想,就是這樣死了,也不再覺得有什麼遺憾。

亞洲之行,使他的人生觀起了很大的變化。他的思想到這時才趨成熟。

回到英國後,他本人積極參與慈善機構的工作,出錢出力,還鼓勵他在上流階層認識的朋友捐款。由他出面,自然人人樂意,捐助成績不菲。

十年日子期滿後,駱華什麼變化也沒有。一天夜裡,他忽然夢到當年所見那個婦人,她笑盈盈地對他說:「奇怪,你這小子不知道做了什麼事,居然逃過一場大劫。這個時候,本來你應該病倒在床上的,但你竟然避過。不過,你生命雖然保得,財產還是保不住的。如果你聰明的話,應該不將財產放在眼內。」

駱華醒來,剛才的話,句句如在耳邊。

果然,不到一個月後,他的商業搭檔雲麗莎嫁了給一個公子哥兒。那男人獲得雲麗莎信任,利用公司資金大炒食糖和可可期貨,那一年,可可的風暴是誰都知道的,無數人傾家蕩產,他也不例外,虧蝕纍纍,最後令公司整家倒閉,法庭下令清盤。雲麗莎後悔莫及,而駱華也受了池魚之殃,連他的款項都蝕光了。

從這天起,他又回復了一個窮光蛋,但是他已經看開了,因為他自己做上一份有意義的工作,不要那些錢,也能養活自己。開始時雖有些不慣,但他並沒有受到太大的打擊。

他一直高高與興的活著。

他開始了解:做善事能改變命運的說法絕不是迷信,因為它能實實際際地改變你的人生,令你從逆境中轉變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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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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