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文法討論
x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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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06-99 2:53 AM ET (US)
開始問問題囉

有dash跟沒dash有什麼分別?
eg. heartwarming and heart-warming
Is there a general rule applied to this kind
of situation?

X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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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06-99 4:57 AM ET (US)
回虱目魚:

"heart-warming"的'-' 是 hyphen(連字號) 不是
dash(破折號)。這類由兩個以上的單字組成,用
hyphen 連接的字叫做「複合字」(compound word)。
許多英文字原本是複合字,經過一段時日之後,
hyphen 漸漸被略去,就成了一個字;甚至有些
原本是兩個獨立的字,連 hyphen 也沒有,最後
也成一個字了。heartwarming 就是 heart-warming
變成的,二者沒啥不同。

規則?這好像沒什麼規則!很多字在字典裡還是
複合字時,人們已經習慣將它們黏在一塊兒了。
在非正式場合怎麼寫都無所謂;正式書寫時,若
不確定,用 hyphen 準沒錯。因為 hyphen 另一
個用法是將一個字從音節(syllables)處分開,
常用在排版時單字太長的狀況,如:Janu-
ary.

wu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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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07-99 1:36 PM ET (US)
我的感覺是這樣的(昔人又要說我的感覺太厲害
了)﹕所有的複合詞讀應該有連字號。也就是說
只有連字號的複合詞才是對的。連字號失蹤的
原因是因為人們在說話時不會將hyphen念出來﹐
也就是說人們只會說"heart warming"﹐而不會
去說"heart hyphen warming"。這樣一來﹐一些
比較馬虎的人就會將"heart-warming"寫成
"heartwarming"。母語是英語的人中大多數對
英語語法(=grammar﹐臺灣是叫「文法」嗎﹖)不是
特別清楚。就好像一個華人會說流利的中國話﹐
也會寫通順的中國語句﹐但不一定對語法有很多的了
解﹐你問他們"why"﹐他們只會說"just 'cause"。
所以他們看到"heartwarming"也不意識到有什麼不
對。一傳十﹐十傳百﹐習慣成自然﹐"heartwarming"
也就被接受了。

正如昔人所說﹐如果不能肯定﹐加上連詞號絕對不
會錯。而且有些詞是非加連詞號的﹕ex-wife,
long-legged。

x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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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08-99 6:41 PM ET (US)
wuji:
是的 台灣管英語語法叫文法 可是講到中文時還是叫
語法 不知道哪個人發明文法這詞的

複合字有hyphen有跟沒hyphen意思差不多 但拿
heartwarming這字來講 我從電子字典上得到兩種不同
的解釋(兩種解釋只是用不同中文翻譯 實質上
還是
講同樣的東西):

heart-warming: 感人的; 滿足的
heartwarming: 激發同情心的, 暖人心房的

可是字典上就只有heart-warming

寫到此處想到一件事: 似乎電子字典的文法沒有普通字典
來的正確 (雖然很快能查到想找的字)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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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08-99 9:59 PM ET (US)
英語等同英文﹐那麼語法等同文法是自然的。
文對文、語對語﹐高連會寫中文文法、英語語
法等﹐反而覺得中文語法或英語文法不妥。
X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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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08-99 10:26 PM ET (US)
講到中文時還是叫語法
是我孤陋寡聞麼﹖我怎麼不知道有這回事呢﹖

兩種解釋只是用不同中文翻譯 實質上
還是講同樣的東西

我認為使用英英字典比較好。
查英漢字典常是事倍功半﹐如﹕
看到「heart-warming: 感人的; 滿足的」時﹐
若必須用英文解釋﹐還得「中翻英」﹐這個
難度更高吧﹖可能得去查漢英字典哩﹗
再者﹐英漢字典大多以簡短的中文詞語來
解釋英文字﹐常無法將意思解釋得精確
(有些字在中文裡根本沒有可完全對應的詞)﹐
容易造成誤解。英英字典一般解釋得較清楚﹐
而且是第一手的﹐較不易誤解。此外﹐一個字
除了要知道意思外﹐更重要的是學會用法﹐
一般英漢字典的例句太少(尤其是電子字典)﹐
不太幫得上忙。

按﹕我的英文也不怎麼樣﹐小站裡英文比我好
  的人多的是﹐如﹕Jean、高連、無忌等。
  以上只是提出個人看法供參考而已。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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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09-99 9:10 AM ET (US)
小站裡英文比我好的人多的是﹐如﹕高連!!!
這樣說就是坑我。高連無論會話、作文、vocab
平時都給高蓮彈過半文不值﹐簡直是要趁早自
我了斷似的。

學英文有兩個妙方法﹐一、洋為腦用——嘗試
在思考時用英文﹔二、鸚鵡學舌——對著電視
或聽著電台﹐不要理會講的是甚麼﹐只是重覆
其發出的聲音。配合看書——不要看科普、工
具書﹐也不要看 Romance 類﹐應能收效。
這兩個方法高連都未曾下苦功﹐至少未被證實
(用在高連身上)失敗。

至於學文法語法還是看英英字典的例句最簡便。

wu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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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09-99 11:54 AM ET (US)
昔人道﹕小站裡英文比我好的人多的是﹐如﹕Jean
、高連、無忌等。
高連回﹕這樣說就是坑我

坑你﹖﹗昔人很明顯是在坑我﹗在我看來﹐最好的
是﹕Jean, Xiren, piglet, CC。


我平時都是用英英字典的。我用中英字典來查我不
記得的中文字詞。^_^

我學英文主要是「鸚鵡學舌」和看電視、報紙。

X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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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09-99 12:28 PM ET (US)
哈,我的話引起反彈?!

呵呵!高連,我只說你的英文比我好。
那表示:如果你的英文差,我的更差啊!
(可否請高蓮蒞臨指導?)

無忌,你是達到「憑感覺」的境界啊!

同意高連說的學英文的方法。另,交朋友也是
一個好法子--天南地北式的聊天,對增進
會話和字彙(vocab.)能力有莫大的幫助。

按:未列名的朋友,不表示英文比我差,我只是
  舉幾個例子罷了。(如果把所有英文比我好
  的人都列出來,我的手要斷了。^_^)

X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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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09-99 1:52 PM ET (US)
前幾天和一位朋友(母語是"American",^_^)聊起我
們的討論,他同意 prepositions 頗為困難,即使
有些母語是英語的人也常弄錯。但他認為以所接觸
過母語非英語的 Asians 而言,共通的毛病是句子
裡常少了articles (冠詞,即 a, the)。提出供各
位作參考。
x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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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09-99 2:35 PM ET (US)
文對文、語對語
高連這一句話讓我豁然開朗

是我孤陋寡聞麼﹖我怎麼不知道有這回事呢?這個嘛 是我在亂蓋啦 應該是像高連講的那樣

停~ 大家的英文都很厲害 不要再吵了 :p

嘗試在思考時用英文
試過 但好難 還得繼續努力

天南地北式的聊天
很努力的在試 但有時講到一半自然而然冒出句中文
聽的別人不知所云 我自己也覺得很好笑

看電視、報紙
我常用這個方法 TLC, DISCOVERY, CNN, PBS, 等
都不錯 sitcom增加口語對話的能力兼收娛樂效果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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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09-99 5:11 PM ET (US)
看了或記憶了也未必有用﹐要認識一種語言的
節奏感才會說得流暢﹐所以說英語就要鸚鵡學
舌——愈是無意識(unconscious)愈好﹐假如要
經過腦袋﹐就會受母語思維的影響﹐若未能以
英語思考的話﹐影響更大。故此才說是鸚鵡學
舌﹐而不是學對白。
朋友對我說﹐有�琱腄M練一個月就有成效。
wu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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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09-99 6:35 PM ET (US)
共通的毛病是句子裡常少了articles (冠詞,即 a, the)

這個我絕對同意。有時還會出現在不該有the的
地方加上了the。

愈是無意識(unconscious)愈好﹐假如要經過腦
袋﹐就會受母語思維的影響

這話不錯﹐但對於剛開始學英語的人來說﹐他們
恐怕做不到這一點。他們在想說什麼之前﹐會不
由自主的在腦袋裡想一番。所以要做到這點﹐需
要不斷地提醒自己不要想太多﹐有什麼就說什麼。
說錯也無所謂﹐反正我們都是「外國人」。時間
長了﹐便可以做到「不經過腦袋」。
x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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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10-99 4:18 AM ET (US)
感謝各位分享的寶貴經驗

愈是無意識(unconscious)愈好﹐假如要
經過腦袋﹐就會受母語思維的影響﹐若未能以
英語思考的話﹐影響更大

我想問的可能有些牽強: 可是如果不用腦思考
那講出來的話不是會很奇怪? 像我們在講中文
時也要經過琢磨才講出口 不過話說回來 語言
就是得靠多練習 像無忌講的: 時間
長了﹐便可以做到「不經過腦袋」

想問無忌:
你在nba籃球天地裡講到The Maple Leafs are good for one reason 是不是應該用 is?
因為maple leafs是一個球隊 還是因為你是講球隊
這個包括許多球員的團體 所以用are?

X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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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10-99 8:06 AM ET (US)
Leaf 的複數(plural)不是 leaves 嗎?
"Maple Leafs" 只是球隊隊名還是加拿大的用法?
wu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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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10-99 3:28 PM ET (US)
I think I may be able to explain this better in English, so here it goes:

"Are" is used since a team has more than one player on it. When you're refering to a team, effectively you're refering to all the players on that team, so "are" is used more than not. If you listen the sports news long enough, you'll hear things like "the Flames are in a terrible slump, losing eight of their last nine games". It may be a little confusing, because "The Toronto Maple Leafs are a hockey team." is a correct sentence.

As for "Leafs", I don't know why. It's not Canadian, becasue it's "leaves" everywhere else. The most probable reason is, as Xiren said, because it's the name of a hockey team.

x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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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1-10-99 3:59 PM ET (US)
Got it!
x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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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2-24-99 9:49 PM PT (US)
請教大家:
中文在講兩項以上的人事物時用逗號或和來連結
每樣東西 英文用coma and "and". 我不懂的地方是
:在最後一項的前面需要加coma嗎?

如: 1) printer, scanner, and fax machine
2) printer, scanner and fax machine
Which one is correct?

一般書報上都是用第二種 第一種用法正確嗎?

pig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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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2-24-99 10:53 PM PT (US)
兩種用法都對。

但兩者是否可互相替換,得看情況而定。
妳的例子沒有問題,但若遇上了如
"Peanut butter and jelly sandwiches"
(塗了花生醬和果醬的三文治)這樣的句子,
加上逗號的話便會變成「花生醬」及「果醬
三文治」兩樣獨立的東西了。

X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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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2-24-99 11:39 PM PT (US)
You definitely don't want a coma, but comma(,) is perfectly fine here! ^_^

I personally prefer (1) since it prevents ambiguity in some cases, and it makes the sentance more readable if there are long phrases in a series.

wu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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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2-25-99 2:45 AM PT (US)
妳所舉的例子並無問題。若and之後的句子可以成
為一個獨立的句子﹐則需要在and之前加coma。
Oops, that's comma.^_^
x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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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2-25-99 2:59 AM PT (US)
Thank you, Xiren and wuji. I just got out
of a coma. Ha, ha, not funny.
x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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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2-25-99 3:07 AM PT (US)
That was a bad joke about myself.
Anyways...

另一個問題:
anyway or anyways?

口語中常聽到anyways 但anyway似乎較何文法
而且any後面應該是加單數吧 (我的"何"對嗎?
總覺得怪怪的)

X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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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02-25-99 3:28 AM PT (US)
anyway or anyways?
正確的說法是 anyway, anyways 是 non-standard
的用法,最好不用。

any後面應該是加單數吧
Any 可以代表 one, some, every, or all,
因此可單數可複數。

較何文法 → 較合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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