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比賽規則(振中修訂版)
第一條:比賽場地
1.比賽場地須平整且無障礙。
2.比賽場地至少須足夠表演完整之型。
解 說:
#1.為適當的表演型,一個平穩的場地是需要的。
第二條:正式服裝
1.選手、主審和副審必須穿著正式服裝,如對打規則第二條中所規定。
2.任何人不遵守此項規定,可能被取消出場資格。
解 說:
#1.型比賽中途,不得脫掉外衣。
第三條:比賽體制
1.型分團體賽和個人賽。團體型每隊三人,分成男子組和女子組。個人型亦分男子組和女子組。
2.參賽選手須表演指定型 (SHITEI) 和自由型 (TOKUI),乃根據世界空手道聯盟(W.K.F.)所認定之剛柔流、糸東流、松濤流及和道流等型做表演,不可任意變更。附錄四為指定型。
第四條:裁判小組
1.比賽前,由裁判委員會指派5或7位裁判執行任務。
2.為使比賽順利進行,須設有記分員及報分員。
#1解 說:
型比賽時,裁判應坐在視野良好之表演場地角落及兩邊,裁判小組之安排儘可能錯開國籍與流派。
第五條:得分
1.型比賽分為三回合。第一回和選出16位選手,第二回合選出8位選手,而第三回合選出冠軍並決定名次。
2.每位型裁判以點數記分,裁判時以右手舉得分牌。
3.每一回合,記分員將最高及最低二個分數刪除。任一回合中平手的話,先將最低分列入計算。如果仍然未分出勝負,則將最高分亦納入計算。若仍平手,參賽者須再表演一套先前未曾表演過之型。
解 說:
#1.每一回合比賽成績是獨立的,如同個人對打之比賽成績。
#2.為避免太多“勝負不分”的情形出現,給分範圍加大,第一回合5到7分,第二回合6到8分,第三回合7到9分。
#3.參賽者若少於16名,則僅賽兩回合。
#4.任一比賽,在裁判委員會和籌備委員會協商後,將決定以何種方式比賽。
#5.假如再出現平手,則採加賽的方式;依舊平手則由裁判小組多數表決裁定比賽勝負。
第六條:判決標準
評估個人或團體之表現時,採取下列方式:
a.型的演出須完整並清晰了解其所包含之原理。
b.型的演出須呈現正確集中力 (CHAKUGAN),力道正確,平衡良好且呼吸適當。
c.型的演出亦須參照其得點。
2.選手因中段演出,或變換型,或表演不符合公告,比賽資格將備取消。
3.在團體賽中,三位選手須面向裁判長開始表演。
解 說:
#1缺失之扣分標準參考如下:
#a.表演一套順暢的型時,瞬間的猶豫且馬上修正扣0.1分,瞬間的暫停扣0.2分,明顯的停止,取消資格。
#b.瞬間的不平衡、輕微的搖晃且快速修正過來扣0.1至0.3分。確實的不穩定但仍可修正的不平衡將扣0.2到0.4分。完全失去平衡或跌倒,取消資格。
#2其他的標準包括:
1.正確的呼吸、力量、速度、時機、平衡等良好的演出。
2.一致且正確的站姿
a.體型適中
b.雙腳平穩的變換
c.正確的站姿
d.腳穩固在地板上
3.技術性的表演:
a.準確性
b.正確且一致的演出
c.正確的力道與目標
d.所表演的型分解動作適合且亦懂
4.型一致的演出
a.專注且沒有搖晃
b.力道、呼吸和移動的相對性
c.對演出技術的了解
d.實在的表演型比誇大表演型較有意義
#3.團體型:
1.與個人型之標準相同。
2.由於型的一致性,所以其節奏和時機是不可變更,並須以正確的力道演出,如同在個人賽所做之表演。
3.在型的表演時須有一致性且沒有外來的提示 (如聽得見的呼吸)。
4.團體型的表演未達一致性時,其扣分方式與個人型在技巧上的失誤是相同的。也就是說移動須達到一致性。
第七條:比賽之安排
1.叫到名字時,選手須回應且直接進入比賽場地。站在指定的位置向裁判小組行禮。然後清楚地喊出將表演的型的名稱,便開始表演。表演完畢,回到指定位置,靜候裁判小組之給分。
2.裁判長喊出 “HANTEI” 並吹哨聲時,裁判們一齊高舉得分牌,並讓記分員可以看得清楚。
3.報分員結束報告後並由記分員記下後,裁判長吹出叫尖銳的哨音,則放下得分牌。
4.第一回合,選手須表演指定型。且須在賽前選定表演的型。第二回合,同樣須在賽前選定所表演的指定型,但須不同於前回合。第三回合由選手自世界空手道聯盟認定之四大流派中選擇一套型來表演,亦須於事前將欲表演之自由型的名單送出。
解 說:
#1.型比賽的起始線為比賽場地的邊線。
#2.裁判長在喊舉牌之前須先確認裁判長們是否以打好分數。而裁判們須確認得分牌均能被記分員看到。
#3.輕晃得分牌將增加記分員的工作難度。裁判長須確認記分員以記下所有的分數後在放下得分牌。
#4.因平手而加賽的型,須不同於前面所表演過的。
#5.加賽所表演的型可用在下回合中表演,但不能在選為加賽的型。前二回合的加賽場的型表演須自指定型的附表中選之。但最後一回合的加賽,則可自由選擇型表演之(須符合本章節所規定)。
【型扣分標準】
瞬間的猶豫不決 0.1
瞬間的暫停 0.2
瞬間的不平衡、輕微的搖晃但快速修正過來 0.1-0.3
確實的不穩定但仍可修正的不平衡 0.2-0.4
明顯的停止、完全失去平衡或跌倒失格
本文轉載自:靜宜大學空手道社網Patrick Chang Key-in
編修:羅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