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7/2005
拙中尋-若8:1-11
若望聖史在福音中有意無意地揭示耶穌與聖殿的密切關係:耶穌時常在猶太慶節期間進入耶路撒冷聖殿,親近上主和身處其中的上主子民。他恢復聖殿作為上主聖所的原始鮮明肖像:潔淨聖殿,驅走其中做生意的群眾(2:16-17);以說話和德能醫治多年行動不便的人(5:8)和胎生瞎子(9:6-7),將他們由無望(5:7)和被否定(9:2)的境況帶回生活的空間,讓們有能力肩擔起原先的重擔(5:9)為他作證(5:1,9:11);他向群眾講道,讓人明白上主真實法律的精神,使原先被法律綑綁的人和執行者,能夠有活力深入存在的法律,找尋其中的精神(7:21-24)得以更新。漸漸猶太人,包括部分法利塞人開始接納他(7:15),相信他就是要來那位默西亞(7:31,40,41,46)。不過有很多見了奇蹟,聽過他說話的人仍然不相信。他們找不同的機會試探耶穌,好能控告他..特別藉著慶節期間,耶穌到聖殿的時間(2、5、7、8、10、11章)。
今天福音再一次將我們帶到聖殿,與耶穌一起經驗他一個窘迫時刻,讓我們隨同聖神一步步登上聖殿..
耶穌清晨從橄欖山回來,很多人立時聚過來要聽他講道理。那時,經師和法利塞人帶來一個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婦人,叫她站在中間,他們跟耶穌說:「師傅!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在法律上,梅瑟命令我們該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可是,你說什麼呢?」
在場的目光應該都在耶穌..法利塞人和那個婦人間轉動,群眾可在彼此竊竊私語…不過不久,大家應該會白,羅馬帝國是常時的管治政府,聖殿不是合法的法庭,耶穌不是總督。大家心裡明白法利塞人「說這些話只是試探耶穌,好能控告他」。
不過這時耶穌卻彎下身,用指頭在地上畫字。(親愛的天主耶穌,你接下這個案件了!法官現在就開庭審訊!這個行動光復了聖殿作為上主法庭的所在和證明耶穌大司祭的權力;他主審這個案件,而且還記錄這個案件。法利塞人仍然不明白耶穌這個行動的意義,他們只是不斷追問,沒有明白到,藉著他們扭曲了的法律情序,耶穌合法地接收這個案件。不過,耶穌審理的不單是這個犯姦淫女人的案件,他還要開始審理在場每個人的案件,包括法利塞人和群眾。法利塞人仍然執拗心頑要達到自己的目的,耶穌(法官)直起身來,向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吧!」法官將審案的原則通明大家,請先作好自我省察,如果你覺得自己已經修好全德,就向這個婦人投石罷!
之後耶穌又彎下身去,在地上寫字。(親愛的天主耶穌,容我相信你要記下你的證詞:指證世界關於罪惡、正義和審判犯的錯誤(16:8)。猶太人一聽到耶穌的話,就從年老開始到年幼的,一個一個都溜走了,只留下耶穌一人和站在那裡的婦人。案情已經顯明,耶穌突然的質詢,催使大家清析明瞭所犯的罪,所以都退下離去。可憐他們由自己對人迫逼的態度去審判自己的罪過不予寬恕;使罪植根心靈,做成將來害死耶穌的證據。更不幸地錯失一個認識耶穌恩典的機會,只將這份恩典無代價地丟下給那個本來陷於最可憐狀況的罪婦,讓她在貧窮和無可選擇的情況下得到救恩,可以單獨面對耶穌,讓他以法官的身份(直起身來)向她說:「婦人!他們在那�堜O?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婦人(犯人)回答:「主!沒有人。」耶穌(法官)向她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橄欖山..法利塞人..法庭..審判,今天的福音似乎要幫助我們準備心靈,面對個多星期後後要來的逾越三天,在那神聖三天內,我們的 主耶穌基督,那位無條件地寬赦罪婦的法官,那個在世活了美麗完美生命的耶穌,那位源於天主,而為天主派遣而來的活聖殿,為著救贖一班不相配的罪人,一班要置他死地的罪人,接受不公平的審判使自己成為一個犯人,接受刑罰判刑,藉著這個不公平的刑罰,耶穌以大司祭的身份在活聖殿中祭獻自己,讓所有人藉著這個神聖的祭品,與天主和好。這些事發生,正應驗了經上的話:「他們要瞻望他們所刺透的。」(19:37)
28.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