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V

聽證會大致上的結論有...

(1) 七個車隊被指控的五項罪狀...其中兩項被認定成立, 但是其他三項則是不成立

兩項有過失的為--沒帶適合的輪胎, 以及拒絕接受每圈都以進站模式來降低速度的建議

三項不認定為有罪的是--在缺乏詳細的規劃下拒絕接受速限控制, 綜合各方的說法可以證明在最後一刻車隊還是盡量希望能出賽, 也因為這個理由, 所以車隊缺乏明確的資訊以便告知賽道委員無法出賽

(2) 會議並沒有做出處罰, 要等到 9月14日再召開臨時會討論要怎麼罰......這段期間他們要調查一下七個車隊有什麼措施因應, 對車迷的補償有無完善, 並且要想辦法彌補F1在美國站損失的形象, 還要這些車隊擔保以後不能再發生這類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