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同榮加強版公投法整合出爐 國旗國號可公投 2003/07/08 20:49 
 

  記者葉素萍/台北報導 

民進黨8日晚間整合出蔡同榮加強版公民投票法草案,其中,「修憲議題」可適用公投法,
包括「國會改革、國旗、國號、領土變更」等,整合版本還納入「防禦性公投」概念,當
國家遭受外力威脅,導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會決議,發動公投。
民進黨團幹部在說明整合版本條文時,多次強調這個版本是「由蔡同榮領銜提案」,
給足「蔡公投」面子。 
 
民進黨內部一度對公投法版本有疑義,還上演一齣內訌戲碼,經黨團幹部危機處理得宜,
下午,研修小組會議後,總算再度統一口徑,以蔡同榮版本為架構,加入政策會版本條
文,重新提出「蔡同榮加強版」公投法草案。黨團幹部形容,蔡同榮最後「含笑而去」,
顯然滿意得不得了。 

最新版本公投法草案第一至五條,完全採用蔡同榮原提案條文,關鍵性的第六條則折衷
修正為「適用公投事項包括,一、法律立法原則之創制或法律之複決;二、重大政策或
其他重大政治議題;三、修憲議題」,在立法說明當中則解釋「舉凡憲法之規定,均得
作為公投議題,如國會改革、國旗、國號、領土變更等」。 

至於規定公投提出要件的第七條,則修正為,法律及重大政策的公投「經全國選舉人數
千分之五以上提案,百分之二以上連署後提出」,涉及修憲議題的公投,門檻提高為
「經全國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以上提案,百分之四以上連署後提出」。 

另外,還納入政策會版本的「防禦性公投」,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之虞,
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投。 

「蔡同榮加強版」公投法草案規定,法律創制的公投案通後,行政院應於3個月內研擬
相關法律提案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應於下一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修憲議題
公投案通過後,立法院應於半年內擬定憲法修正案,提請國民大會複決。法條還明定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進行地方性公投,其程序由內政部訂定。 

除了提出最新版本公投法草案,民進黨團幹部不忘把球丟回國民黨,呼籲國民黨針對
第六、七條自行提出公投法版本,「國親立場要清楚」,民眾也應該了解,民進黨
當然支持蔡同榮版本修法,國親其實是持反對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