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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女主播(All About Eve)小說創作、劇情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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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劇村

Sammi's Theory (1)∼(3)

Sammi's Theory (正確版)               2001/8/1              作者:jj 

愛是什麼?像針扎下去的那瞬間,癢癢的、刺刺的。阿姨說什麼?他們要結婚了?佑振哥和迎美?張大了嘴巴,卻忘了呼吸,空氣凝結了,原來針扎下來之後這麼痛,痛得我都沒有力氣哭了;椎心刺骨的痛,忍不住捲屈起身體,深呼吸,癡想這樣可以少痛一些;針總算拔了出來,心痛也總算找到了出口,除了哭泣,我已經沒有了朋友。倫敦的學長根本就是騙我的。從我撞見他們相擁時、從佑振哥說是愛情,不是同情時、從他們雙雙失蹤時,我就知道,我注定要經驗我生命中的第一次失去。只是啊,即使我與哥之間的關連僅僅是這般,它仍是一種存在。現在不存在了。愛真的好痛,我終於知道了。 
愛是什麼?像巴哈的小步舞曲,要墊著腳尖前進,沉重的步伐是跳不出來的;這是倫敦學長教我的。眼睛要直直看著他,不能左顧右盼、圈子繞著繞著可不能就繞不回原地、牽著的手也別想鬆開去幫旁邊的人記舞步,就這麼直直得看著他。跳錯了、踩到腳了,怎麼辦?就用那一招--將眼睛彎成彎月,與嘴巴的曲線形成完美的圓弧,再伸伸舌頭就更完美了。反正他也不會感到痛吧?他真的是完美的舞伴。愛幸福的讓人嘆息,我終於知道了。 
愛是什麼?像蜘蛛絲,偏酸性;這也是倫敦學長教我的(他確實教了我許多東西,只是他收到了一個笨學生)。 
只因為佑振哥錯接了電話,蜘蛛絲晃了一下;只因為我不忍犧牲了我的初戀換來的只是佑振哥不斷在灌的酒精,它又晃了一下;只因為學長的放手、他眼中打滾的淚水,我的解釋也變成了鹹鹹的淚水,滴滴答答,蜘蛛絲晃得更厲害了;晃了太多下,「你要跟我一刀兩斷嗎?」學長和我太沒默契了,竟然將它就這麼扯斷了。愛經不起鹼性物質的摧殘,我終於知道了。 
愛是什麼?像草莓蛋糕上的草莓,而且是最中間的那一顆。並不是其他顆的草莓就不是草莓,只是,第一眼就看中了那一顆,就是愛那一顆。小了點、看它的色澤就好;酸了點、沒關係,想它的香味就好;太用力拿會爛了、小心點,用手捧著就好;怎麼都好,就是有兩件事不好:不甘不願的開車把它送給他人以及讓它冷藏空運到英國。愛不能用貨運,這又是倫敦學長說的,我終於、、、還是不了解;不過草莓蛋糕很好吃,我知道。 

世界上美好的事物都是免費的。愛呢?美好嗎?免費的嗎?嗯,等我問一下倫敦的學長,你等等。 

 


Sammi's Theory (2)        2001/8/2         作者:jj 


在愛情的戰場上,我一定是百戰百敗的? 

勁敵對談的節目中,主持人所做的結論一直在腦中盤旋:「如果兩個人真的碰到這種事,我認為甄善美小姐一定是百戰百敗」。想想,迎美與我確確實實在愛情的戰場上交戰了兩次。 
第一次的交戰,我敗的很慘,敗的莫名其妙。戰爭的開打我來不及參與;戰爭的關鍵之戰我遠在英國,缺席;戰爭的結束令我措手不及。如此慘烈的結果是因為在這次交戰之前,我根本不知道愛情是要捍衛的;說的更精確些,我根本對於我想捍衛的是什麼完全沒有概念。不過,這可不能怪我呦。在此之前,阿爸的寵溺、阿姨的呵護、佑振及俊茂哥的呵護都是如此自然就存在的,就像我的呼吸一樣,理直氣壯的存在我的記憶中。雖然我已經在佑振哥的身後向前看齊,還被他取笑就算綁在一起也不會有什麼事,但是我有恃無恐,因為向前看齊的只有我一個人!就在我痴痴的等待佑振哥回頭時,迎美卻利用了她的不幸直接站在佑振哥的眼前!我輸了,落荒逃到英國,喘口氣再回來,我是這麼想的,怎知,在異鄉收到的第一封信卻是宣告我已輸掉了一切。只可惜經驗不足的我,卻不死心,回國後藉著送禮物,我逼著佑振哥當面宣告我的失敗: 
「不是同情,是愛情。」失敗的滋味痛撤心扉,我失去了我的初戀,我更害怕他會連我這個妹妹都不要了。在黃昏的湖畔,眼淚模糊了雙眼,口中吶喊著我要每天詛咒他,一個想法卻由內心深處逐漸浮現:「我希望的不是他選擇我之後卻過得不幸福,而是就算選擇了別人還能看到他過得很幸福」。我終於瞭解在愛情的戰場中,我要捍衛的是他的選擇權;即使這個選擇可能會犧牲了我! 
第二次的交戰,戰況一樣的慘烈。這次我接受了佑振哥的選擇,我也發現我並沒有失去一個疼我的哥哥,這個發現讓我更堅定我想捍衛的目標。當我知道迎美的目標是學長時,我選擇直接與迎美正面對戰。我堅定的告訴她,學長絕對不行,我也不怕承認,學長在我心中的份量。但是,我不再如同要求佑振哥在我面前否定他對迎美的愛那樣要求學長保證他會選我。雖然學長說過會一直等我,但是我卻無法厚顏的奢想我可以同時為了報恩而答應阿姨陪伴佑振哥以及利用學長對我的痴心將他栓在我身邊。如果我這麼做,那我和迎美有什麼不同?學長決定放開我、對我死心,我心痛的無言以對。如果因為這個選擇學長可以不再受傷,我也無怨無悔。他的幸福比什麼都重要!當我在節目中說出「我希望的不是他選擇我之後卻過得不幸福,而是就算選擇了別人還能看到他過得很幸福」,我相信在攝影機後方的學長一定可以瞭解我的想法。(不知道他當時有沒有給我一個他貫有的微笑以玆鼓勵呢?)戰況至此漸趨明朗,我已立於不敗之地,因為不論學長選了誰,他都做了一個選擇。話雖如此,看著學長與迎美步出公寓,我才發現自己並不如自己所想的那麼堅強、灑脫。不論事前做過了多少次的心理建設,告訴自己不能再讓學長因為選了自己而不幸福,那一幕仍然令我神傷不已。終於佑振哥的意外死亡使得迎美棄械認輸。即便如此,如果學長不夠堅強,我想,我還是有可能失去他的。也許我又會再度到那湖畔去詛咒他、去祝他幸福。不過也許也僅僅是也許。 
因為 ﹒ ﹒ ﹒ 他在這裡! 

你想知道學長為什麼對我那麼好?我也想知道。我才不要自己想出答案告訴他,我絕對要去逼問出答案。我要好好的問問我的倫敦的學長,你等等。 


Sammi's Theory (3)        2001/8/8           作者:jj 


從迎美出現在我的生活中起,她一直跟我搶,搶我的阿爸、搶我心繫的佑振哥、搶我的晚會主持機會、到最終想搶我的最愛--學長,但是愛真的是用搶的嗎? 

我怎麼在胡思亂想呢?學長有會要開,一個人東想西想,又轉到這兒了。愛真的要用搶的嗎?突然想起幾年前看過的戀愛世代,咦,好像劇情很熟悉耶!水原、哲平、理子之間,不就像是佑振哥、我、學長之間嗎? 
我可先聲明,我才不哈日,只是身為大傳人,怎可與群眾脫離呢?為了瞭解大眾的喜好,當時我也就與大多數韓國家庭一樣,看著理子的喜怒哀樂。上杉理子是個由鄉下獨自來到東京的寂寞女子,論及婚嫁的男友竟然棄她而去,著實深深的傷了她。她卻帶著面具,時時表現”I’m happy!” 的樣子。(這真像學長,不知道他們是不是同個星座的?)
直到她遇見了片桐哲平,事情有了變化。她的眼睛再也離不開哲平,她開始介入了哲平的生活,卻始終提不出勇氣當面告訴哲平她的愛。她只能傷心的在一旁看著哲平對舊情人水原念念不忘。(我也曾這樣傷過學長呀!我真是個大笨蛋)
終於,哲平知道了她的心意,也似乎打定了主意要和她在一起,但是當他看到了為情神傷的水原,他拋不下她、見不得她難過。這種心情,我再了解也不過了。真正的愛情應該是這樣的吧:也許對方放棄了我,但是我仍希望他幸福。我也是抱著這種心情看著佑振哥走向迎美身邊的,所以看著一再被迎美折磨而不成人形的佑振哥,我真的不忍心一個人享受著學長的愛而坐視佑振哥不幸福。
為什麼不能大家都幸福呢?這真的是最令我痛心的事了。當水原決定回到哲平身邊時,哲平被迫面對自己真正的心意。他雖然忍不住吻了水原,但是看到傷心欲絕的理子,他拋下了水原,追隨理子而去。他終於知道的自己的心意。我又何嘗不是?之前總覺得如果佑振哥沒有得到幸福,自己真的無法直直走向學長;但是當那天喝醉酒的佑振哥要我嫁給他時,我的心都碎了。我嫁給佑振哥,那學長怎麼辦?我驚覺自己是多麼的愛著學長,他在我心中的重要性,已經超過了我希望佑振哥幸福的心意! 
但是我該怎麼辦呢?目送著傷心而去的理子,哲平應該也是與我一樣的沮喪吧! 
想到理子曾對哲平說:「水原在你心中不可能等於零吧?」又在遊園地對哲平說:「你對我越好,我越寂寞。」我不禁回想到那個傷心的雨夜。當學長說著「愛如果不是全部就等於沒有」時,他一定跟理子一樣的傷心吧。他一定也和理子一樣認為我仍然心繫舊情人吧。但是當時的我,實在無法為了使他不傷心就說些哄他的話,我只能默然的坐上學長的車。心中的不捨以及絕望,可能只有陷入相同處境的哲平可以瞭解吧。當時的我對學長卻無任何的怨言,因為畢竟是我造成的呀! 
但是,我和哲平都是幸運的。理子在絕望之餘,仍然握著蘋果在兩人初識的地方徘回,見到了負心的(?)哲平,卻也不忍苛責,僅用「追尋自我」為由,來搪塞自己仍然無法離開那個有哲平的都市的行為。學長呢,雖然在企劃會議上給我難看,又在辦公室如此不講情面(?),但是突然中斷的播音卻又令他急轉掉頭;即使到了醫院,也不強求見面,甚至怕我難過還騙我在公司的停車場。我和哲平真的很幸運,遇到了無怨無悔付出愛的人。理子曾說:「我怎麼可能討厭哲平,我討厭的是我自己」,我想如果沒有其他人進來打斷了我們的談話,學長要說的也該是這些話吧?應該是吧?我想是吧。 
想了這麼多,我幾乎可以肯定,理子和學長一定是同個星座的:他們對於所愛,是一點一滴在對方尚未察覺時就在付出,卻也如此一吋一吋偷偷的佔據了愛人的心;會一再的送上紅玫瑰或著用魔術送蛋糕,但是就沒有辦法霸道的開口向愛人索求愛;當累了的時候,就自欺欺人的決定放手;發現無法放手,又食言而肥的繼續付出。
哲平和我恰好也似乎是同個星座的:對於不順眼的事情,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給他橋下去;對於新人的付出感佩於心,卻又割捨不下對舊愛的牽掛;在繞了一大圈之後終於了解了自己的真心;最大的相同點:我們的新人都將我們由舊愛身邊搶回來了! 
所以,我的結論就是:愛是要用搶的。更重要的是,要搶的有技巧,搶的漂亮。至於要如何才算搶得有技巧,搶得漂亮,嗯,我是被搶的,經驗實在不足。對了,我的倫敦學長快回來了,我那個怎麼看都還是比哲平帥的學長,他的經驗應該比較豐富(?),我問問他(如果他不累的話),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