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說實話

 

學費?自費?

  前陣子在報紙上拜讀了一位母親的投書,是關於她的女兒到台北讀大學音樂系,除了繳學費給學校外,還得交額外的學費給老師以補足老師的鐘點費。據筆者所知,目前各校付給老師的鐘點費是教育部規定以學歷分配的,一般而言,現在的音樂教師的資歷大多在碩士以上,而碩士(講師)的鐘點費是每小時575元,博士(助理教授以上)則是635元(這點尚請指正,原因是筆者也未曾獲得正確的鐘點費)。

  周遭有一些音樂界的朋友在一些國小、國中、高中或大學教鋼琴或管弦樂器,根據他們的薪資表記載,很多學校只付與每小時450元或500元(碩士)及每小時540元或600元(博士),當然有的學校是將車馬費另計,這點就有更大的空間來討論了(請原諒本文不提,因尚牽連學生繳給學校要付老師的鐘點費其實多於這些金額);不過問題是一些所謂在聯考的評分或名氣非常之大的老師的鐘點費範圍則從每小時1500元到3000元不等,筆者猜想這位媽媽的女兒大概是被這樣的老師教到了。

  到底學一個小時的鋼琴或管弦樂器需要多少錢的問題是見人見智的,以筆者本身也是學音樂的經驗來談,我深深確信很多老師所教的技巧或演出手法以每小時2000元來算是非常值得(或便宜)的,若不是他們以往的辛苦,這些知識可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講得出來(這論點不包括八卦消息說一位出過唱片的鋼琴老師收費每小時15000元),而這些老師的身價其實也是教出來的學生得了大獎或有成就之後而抬高的;不過如果這些老師「願意」到各校去兼任的話,他(她)的學費是否得要學生補到齊就令人很質疑了。如果你真的有本事的話,教私人學生嘛!能負擔的人自然就會去上課。學校算是一個比較平等的地方,老師的收費應要比照教育部的規定,所謂立足點的平等大概可以用在這個地方吧!

  筆者多年前有幸在台灣跟一位老師學豎笛,當年這位老師的身價可是每小時1500元,但是他一直收取我學校所付的鐘點費而已;另外,筆者在國外的老師(博士級的哦)除學校學分費外不曾收取我多上課次數的費用,那怕是音樂會之前得一星期上三次課,他甚至連自己的辦公室都借給我練室內樂。這兩位老師給我很多的教導,不僅只在豎笛的技巧上而已,連一位豎笛老師的言行都教導我了。以這個小故事與所有的音樂老師互勉。

  最後也得替音樂老師說句話,教育部的長官們,這公定的鐘點費也似乎低了一點點吧?!

 

∼刊載於1999626

自由時報第39版藝文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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