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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代序高揚 ── 李小狼
似乎出這隻虛擬EP,是罪!
當然是罪!現在兒歌根本就不是被重視的歌,它是"另類"!它是受歡迎卡通商品的搭售品!它的作用就是宣傳卡通、宣傳商品,和唱紅新秀!
好的兒歌?就是流行!就是幫助卡通商品蕭...不,是銷量;就是幫到歌手賣廣告和上位!
作兒歌、唱兒歌,甚至作流行曲也是一樣:要認真來幹啥?假如我們問一部分的創作人:"要作一首歌,只要流行就可了!交貨要快,得一分鐘(創作時間)夠不夠?"這些不良的創作人當然會很足夠,因為他們已知:"又是賺錢的機會!"
不過要怪責創作人之前,我們更要問問掌控大權的唱片公司和電視台公司,究竟它們以什麼心態去對待兒歌!
在整個水池裡,人人慣性了,話知你們"個個頭暈又氣喘",總知賺到"米"、賺到錢便是!沒有人醒覺,沒有人肯改過,沒有人肯走出個框框,沒有人肯跳出這個枷鎖,個個甘心作"米"的勞役者,惡魔的使徒;而不斷散佈魔音"米"樂,毒害人間!
如果你覺得這隻EP會粉碎我們對兒歌一廂情願、但已經不復存在的烏托邦式幻想,指出現時兒歌的現實情況,以致教壞細路,請原諒我,只係一隻代罪羔羊,所代的"罪",是來源自那兒歌不良創作系統引來的問題!不然的話,根本不需要,也不會有這隻EP的面世!
如果你覺得這隻EP踢爆了兒歌現況的醜惡,指斥了至高無上的、不可被指摘的、尊貴的唱片公司及電視台公司斗膽斥責君主國皇,是滔天大罪,請原諒我,只係一隻代罪羔羊,所代的"罪",是來源自每一個天國潔白心靈,被魔界似的現況每日不壓逼、蠶蝕著的,倘餘臨終前的一息掙扎!
幫這隻EP寫罪,我真是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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