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法簡介

人類依據太陽、月球及地球運轉的週期,制定年、月、日等順應大自然時序及四季寒暑的法則,稱為曆法。

曆法的基本要素為日、月及年。地球自轉顯示著太陽的出沒,因此有晨昏晝夜的現象,此為最基本的單位─日;月球繞地球運行,依其約三十日的盈虧週期作為時間的中間單位─月;地球繞太陽公轉,由於赤道與公轉軌道呈23.5度的傾斜角,因此產生春夏秋冬不同的季節變化,人類觀測太陽出沒的方位與日影長短的變化,覺察此公轉週期約 365日餘,定此為長時間單位─年。

人類依大自然的法則所定出的曆法不外乎三種:

(1).陽曆─

僅注重太陽在天球上的視行,以地球公轉太陽一週的時間為曆年,亦稱為太陽曆。古代陽曆有許多種,西元1582年教宗格勒哥里十三世改革儒略曆後,所頒布的曆法稱格勒哥里曆(Gregorian calendar)。民國元年我國採世界通用的格勒哥里曆為國家的曆法,故稱為國曆。

(2).陰曆─

完全根據月球繞地球運行一週定為一個月,積十二個月定為一年,未考慮配合四季寒暑變化,一年長度約354日左右,較太陽年約短11日左右,現今回教人士所使用之回曆即係此種純陰曆。

(3).陰陽合曆─

是陽曆與陰曆並顧的曆法,月份以月球週期為準,年的長度以太陽年為準,為使月份與季節寒暑相配合,因此有閏月的設計,此為我國固有之曆法,相對於國曆一般習稱之為陰曆,後來因農民大都喜依此曆進行農事,故稱它為農曆。

 

西方曆法:

陽曆月份大小的分佈,是人定分配的結果,與月球圓缺無關,當古羅馬儒略凱撒(Julius Caesar)於西元前46年,依天文家索西琴(Sosigenes)建議修訂古羅馬曆而制定儒略曆時,將一年分為十二個月,規定單數月為31日,雙數月為30日,而平年時二月是29日,閏年是30日。

至西元前八年羅馬議會將八月改成奧古斯都皇帝(Augustus Caesar)之名,稱為August,同時將八月改為大月而成31日,使它和紀念凱撒(Julius Caesar)的七月(July)日數相同,以顯示他和凱撒的功業同等偉大,而八月後的大小月全都反過來,即將九月和十一月改為30日,而十月和十二月則改為31日,八月所增的一日由二月裡扣減,因此二月於平年時為28日,閏年時才有29日。此大小月安排至改革成格勒哥里曆時仍然沿用,直至今日。

 

陽曆置閏安排:

陽曆訂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為一年,全年合計365日,稱為平年(平均太陽年的簡稱),但實際上地球繞日公轉一周平均為365.2422日,因此每積四年就會多出約0.9688日,為了使曆法能配合天象,規定當西元年數是四的倍數時,二月就增加1天成29天,該年稱為閏年,又因此法每四年又會多加0.03日左右,故再規定每四百年需減3天,當西元年數逢百年的倍數時,必需是400的倍數才是閏年,如170018001900都是平年,只有2000年能被400整除才是閏年。

 

中國曆法:

天文乃天象或天空的現象,天空的現象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關於日月星辰的現象,即星象;一類是地球大氣層內所發生的現象,即氣象。

中國古代天文學實際上是研究星象和氣象兩門的知識,包括曆日安排、廿四節氣、朔晦、閏法、日月運動、日月交食、五星位置等為陰陽合曆以太陽紀年之回歸年與月亮紀月之朔望月為。

依據中國自古便是農業社會,農業需要了解節氣,想要了解節氣的轉變,則必須觀察天文,長久觀察天文,累積了經驗,便開始修訂曆法,所以天文和曆法是密切不可分的兩門學問,中國古代天文學史實際上乃是一部不斷探索並改進曆法的曆學史,是古天文學之集成。這是中國天文學史的特徵之一,也是中國古代天文學史與西方古代天文學史的不同之點。

曆學是研究觀象授時的方法,即編製曆法,而編製曆法(或改進曆法)不僅要實地觀測,更要借助於數學,進行大量的計算,所以中國古代天文學與數學又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隋唐時代著名的天文曆法專家很多,最有貢獻的是庾季才、李淳風和僧一行。庾季才是隋代天文學家,對天文極有研究,撰有靈臺祕苑一百二十卷,垂象志一百四十二卷,地形八十七卷。李淳風是唐初是的天文曆法專家,他和他的父親李播都精於天文曆算,李淳風於貞觀時官至太史令,晉書和五代史志中的天文志、律曆都是李淳風所撰寫的,淳風在天文研究方面,著有「乙巳占」、「法象志」,又製造了觀測天象的黃道渾儀。

 

中國古代曆法的發展﹕

戰國時至漢武帝改曆前使用之曆法稱四分曆,一回歸年365[1/4] 日,一朔望月29[499/940] 日。中國古曆法包括曆日安排、廿四節氣、朔晦、閏法、日月運動、日月交食、五星位置等為陰陽合曆以太陽紀年之回歸年與月亮紀月之朔望月為依據,是古天文學之集成。

中國第一部完整曆法,即漢武帝七年(BC104)改曆使用之太初曆,一年365[385/1539] 日,一月29[43/81] 日。

西法傳入中國前,大統曆是最後一部通行曆法(由元世祖時1281啟用之授時曆改名),以明洪武十七年甲子(1384)為元,歲實一年365.2425(同今新曆1582頒行),朔策一月29.530593日。

中國曆法經過歷代之修訂,至今通用之農民曆,是延用清朝乾隆七年(1742)重修之時憲曆,以雍正癸卯(1723)為元。

 

:今一回歸年為365.242216日或36554846秒,一朔望

月為29.530588日或2912443秒。

 

陰曆的原理:

月球因本身不發光,我們所見的月光是經月面反射的太陽光,由於月球繞地球公轉,當太陽和月球在天球上經度相同時,月球的背光面向著地球所以看不到月光,叫做合朔,定為陰曆月的開始,當月球繞到距日180度時,這時受光面全部對著地球,我們可見一輪明月,叫做望,月球由朔至望再回到朔平均約29.5日稱為朔望月,此為陰曆月的長度。

由於朔望月長度不是整數,所以這次合朔到下一次合朔期間在日期上有時跨廿九日有時跨卅日,因此陰曆有大小月之分,大月卅日,小月廿九日,又大小月的排列並不固定,完全視相鄰兩次合朔時刻而定,有時可能連續三個大月或連續兩個小月,較罕見的如1927年農曆九月至十二月是連續四個大月。

然而,望的日期並非都在農曆十五日,依統計發現,由民國七十年至民國八十四年,望在農曆十四日有二次,十五日有七十次,十六日有八十六次,十七日有二十八次,可見望大都在十五日及十六日,在十四日時最少,僅見於1984年農曆五月十四日及1995年農曆閏八月十四日。

回曆法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