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9.18

社會生病了! 新聞事件看教育

 

我們的社會生病了!

應該要維持中立的媒體要發表評論, 左右民眾思考!

應該要自請處份的校長推委責任!

應該要以身作則的家長心存僥倖!

應該要帶頭明辨是非的知識份子"聞雞起舞"!

 

過去孩子不小心打破鄰人的玻璃, 父母都會帶著孩子主動登門道歉, 難道時代不一樣了? 該帶著學生道歉的學校跟家長推得一乾二淨, 寄望發起群眾運動抗議就可以模糊焦點, 免去該負的責任?

 

我們怎麼能怪現在的青少年目中無人?

我們怎麼能怪現在的治安敗壞?

這些惡果都是過去一點一滴種下的!

 

所以幼兒的學前教育是如此重要! 教會我們的孩子懂得尊重別人, 教會孩子如何明辨是非, 並且自我保護!

記得好幾年前, 我遇過類似的事! 騎車回家的路上, 遠遠就看見前面有個小孩朝過往的機車扔石頭!

因為都沒扔中, 所以那些機車騎士並沒有停下來, 我經過時特別小心並放慢車速, 結果這個小孩子拿了一顆棒球大小的石塊朝我扔, 因為有警覺, 頭偏了一下沒打中, 卻害我差點由車上跌下來!

 

我絕對相信這小孩沒有想讓我摔死的念頭, 丟石頭只是好玩! 但我非常生氣, 停下機車捉住這個小孩子, 這個孩子約8.9歲大,大概沒料到我會停車, 並沒有逃跑, 我很大聲告訴他不可以向行經的機車丟石頭, 並且問他住那裡, 準備找他父母理論! 但這孩子低著頭一句話都不說, 因為趕時間, 我沒再堅持就走了! 我不知道後面的機車還有沒有遭殃?!

 

假設結果一:

我被棒球大小的石頭打中, 然後摔車死了, 小孩的父母代付陪償金, 小孩子以公共危險跟過失致死罪送少年法庭, 不會吵吵鬧鬧!

 

假設結果二:

我沒被打中, 而且找到小孩的父母理論, 小孩父母說: "他是第一次丟石頭, 而且之前也有很多小孩在丟石頭, 你為甚麼不抓他們? 何況又沒打中! " 然後圍觀的路人也說:" 大人欺負可憐嚇壞的小孩!"

 

假設結果三:

我沒被打中, 也沒 "代替小孩的父母管教小孩" 告訴他不可以向路人丟石頭! 反正不關我的事! 然後這個孩子繼續向下一輛倒楣的機車扔石頭!

 

這些狀況剛好跟這次"丟球事件"有異曲同工之妙! 當然我不是因為這件事, 所以贊成檢察官的告訴! 而是該教育孩子的父母跟學校到那兒去了? 小孩做錯事, 應該由父母學校來教導, 結果卻直接變成外面的檢察官來"管教"? 引起輿論嘩然! 孩子的教育在幼兒時期由父母教導, 犯錯由父母處罰! 孩子在就學時期, 犯錯有學校的校規及少年法庭懲處! 孩子成年以後犯錯就是由一般法律判刑!

 

整個"丟球事件"中, 很都人只看見告訴的檢察官不講情面, 嚇壞的國中生不敢上學! 學校只推說新生來不及宣導, 但是學生被帶走留置時卻沒通知家長! 家長只嚷著 " 我的孩子又沒打中人! " 同情弱勢者是人之常情, 但是"是非黑白"是不容扭曲, 不應該再給我們的下一代錯誤的示範!